序言

2005年3月24日,我来到北京南站西南方向一个特殊的村落——上访村。作为公盟的一个研究课题——《中国信访调查》的一部分,调查了解上访村现状和信访问题是我此行的主要工作。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我大部分时间在这里度过。在这一阶段的住村调查结束后一直到2006年5月,我每两个星期至少去一次上访村,2006年春节也是在那里度过的。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我见证了伴随着《新信访条例》实施的信访治理运动,见证了那些追求心中正义的人们承受的苦难,见证了上访村无奈的拆迁,见证了两会期间风声鹤唳的截访大军与访民们激烈的抗争。

选择上访问题作为我们的研究课题是基于我们一贯的理念。我们是一群致力于建设性推动中国民主法治进程的法律学者和律师,通过具体的个案或者前沿问题研究推动制度变革。信访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前沿问题从2003年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

2003年收容遣送制度废止以后,从当年秋季开始,北京的上访人群暴涨,北京的信访浪潮迎来第三次高峰。他们成群结队涌到国家信访局、新华门、东交民巷使馆区、天安门等地,有的打着标语喊着口号冲击一些政治敏感的地区,2003年12月,北京天安门地区连续发生两起上千人上访者游行示威的重大事件。2004年,中央政府出台“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治理信访,很多地方把信访问题当作首要问题来抓,2005年又制定新的《信访条例》,公安部还发动大规模的“大接访”运动。但是,到了2006年,信访问题并没有好转,2006年两会期间,政府还是不得不大规模动用地方行政资源强制遣送上访人员。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花费巨大的财力物力到北京拦截遣送上访人员,另一方面,上访人群源源不断涌入北京政治敏感地区。问题的根源在哪里?怎样才能化解?我们感觉到信访问题可能是和政治体制改革直接相关的一个重大问题,对信访问题的研究和治理方案,可能就是推动深入改革的新的支点。这正是我们选择信访问题作为研究课题的出发点。

为撰写《中国信访调查》,我们的主要工作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上访村的调查研究,包括对一些个案的调查;第二部分是选择了三个县调查研究信访问题在地方的表现,分析信访问题产生的根源;第三部分是对信访问题的历史研究和学术分析,找出治理的方案。

参与这个项目的成员分别是许志永、郭玉闪、陈玉明、李英强、姚遥和李玉洁。许志永博士负责上访村调查的主要部分以及一个县的调查,统合整个报告;郭玉闪负责一个县的调查以及项目的组织活动;陈玉明负责上访村的一部分调查和梳理国家治理信访的对策;李英强负责信访问题的成因分析;姚遥负责一个县的调查以及梳理中国治理信访问题的历史;李玉洁负责一些个案访谈以及项目协调工作。 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一方面是旁观的研究者,另一方面,为了维护上访者的人身权利,我们也在个别时候介入了我们所要调查的事件。比如,我在国家信访局门前胡同里体验普通上访人常常遭遇地方接访官员的“挨打”,为了保护一位上访老太太免遭接访暴徒的殴打而与其发生的肢体冲突,这些行为通过文章的记述传播开来,这种曝光通过各种渠道可能会最终影响接访者的行为。从纯粹学术研究的角度看,我们的介入可能改变了事件,影响了研究对象的客观性,但从捍卫公民权利的角度看,如果我们的努力真的对事件有所改变,那是我们希望看到的。

第一章 “上访村”——北京的“麻烦”

上访村,贫穷的上访者聚居的地方,充满梦想、屈辱、绝望、惶恐的地方,曾经是散落在北京火车南站周边的贫民区,2005年到2007年,持续的拆迁驱散了他们,但是,2007年以后他们又在火车南站以南几公里的寿保庄聚集起来,只要上访问题在,上访村拆迁不尽。

第一节 曾经的“上访村”

2005年3月24日傍晚,我来到北京南站西南方向一个特殊的村落——上访村,一个贫穷的上访群体聚居的村落。作为公盟的一个研究课题——《中国信访调查》的一部分,我承担了上访村调查报告的内容。关注上访村已经很久了,也曾经无数次来到这里,但是以前每次都是匆匆而过,从来没有真正感受过他们的生活。这一次,我像一个普通的上访者一样,和他们生活在一起,接下来的两个多月,我大部分时间在这里度过。

由于国家信访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接待办公室)、全国人大信访接待室、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等几个信访量比较大的国家机关信访机构都设在永定门附近,这里自然成了上访者集中的地方。距离这些信访机构最近的能够找到便宜住处的村落就是东庄,于是,从20世纪六十年代起,东庄及其四周成了上访者们聚居的地方。

2002年东庄拆迁以后,铁路以南的东庄平房区变成了一个花园,但在凉水河以南,开阳路以东,铁路以西遗留下一片小房子,2003年随着第三次信访洪峰的到来,这片小房子几乎成了纯粹的上访者聚居的村落,成为著名的“上访村”。而广义的上访村,则是包括南二环各地下通道在内的北京火车南站周边的贫民区。

一 “上访村”的居民们

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村庄,“上访村”的特点主要在于这里独特的居民群体。其实更准确地说,“上访村”不是一个地理概念,而是一个人群概念,只要有大量的上访者存在,无论他们迁移到哪里,“上访村”都会存在。

上访村对上访者的吸引也不仅是因为从这里出发上访地理条件上的便利,而且因为上访者在这里能分享信息和找到归属感。比如,2007年6月的一天下午,国家信访局门前一个新来的上访者正犹豫去哪里住,旁边一个上访者告诉他,去上访村吧,那里有很多上访的,能学到很多知识。

“上访村”的主要居民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老访民,通常指的是在北京上访三年以上的上访者,他们是“上访村”文化知识的传递者;一类是新来的上访者,他们是“上访村”“流水的兵”。 另外,上访村还有附属居民,他们是通过为上访者提供服务为生的群体,有“土律师”,他们靠为上访者写诉状或者提供法律咨询赚钱为生,有出租房子的“小老板”,他们把房子从房东那里租来,然后把床位租给上访者。

上访者们很难按照上访事由进行分类,因为上访事由太多太繁杂,虽然可以用涉诉、拆迁、征地、企业改制等标准进行归类,但对于上访大致相同的处理模式——转函或领导批示模糊了这些类别的界限,淡化了归类的意义。上访者们也很难用户籍所属地域进行分类,虽然上访途中老乡也是一种组织方式,但毕竟“上访村”流动性强,地域划分注定是临时性的。

老访民和新上访者的分类模式基本符合了“上访村”的现实。这是一个流动的群体。他们来到北京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如果通过上访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问题得到了部分解决,只要解决的程度他们自己能接受,他们就回去了。当然,有一部分上访者的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或者特别复杂难以处理,他们可能多次来北京上访,或者在“上访村”常年住下,他们成为“上访村”的“老访民”。这种分类意味着,有一些基本上是“常住居民”,而另外更多的上访者是“访客”。这种分类还意味着,无论你来自哪里,因为什么上访,到了北京,你都要学会上访的知识和技能,这基本上是以上访者上访的时间长短以及由此所带来的有关上访的知识技能的多少为标准。

上访者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性格倔强。一个上访者上访时间的长短以及上访的激烈程度主要与该上访者的个性有关,而与其遭遇的冤情大小没有必然的关系,比如,有的人被冤死也默默忍受,有的人为一点小事可能上访多年。但这并不能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说上访者是一群“刁民”。每一个国家的人的本性都是一样的,人口中个性从性格最倔强到性格最温顺的比例不会有太大的差异,都呈正态分布。一个民主法制健全的社会,可能只有万分之一性格最倔强人成为上访者,而一个民主法治制度的不完善的国家,可能有百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成为上访者,社会问题的集中出现与严重恶化,使那些本来安居乐业的并不是很倔强的人也可能成为上访者。所以说,个性差别是一种常态,而这种常态下的“上访者增加”说明社会问题或者社会问题的处理在严重化。

老访民

如果我们把来北京上访超过三年以上的上访者称为“老访民”的话,这个群体大约占“上访村”上访者总数的五分之一。他们是“上访村”文化的传承者,后来者通过他们学到了该去哪里上访,如何逃过被遣返,如何闯门等等一些“上访技巧”。

老访民中有的上访时间达到二十年甚至更长,他们绝大部分是因为他们口述的“个人冤案”而上访。有些是历史遗留问题,甚至文革时期留下的问题;有些是认为政策没落实,该得的工资或补偿没有到位;有些是认为司法机关枉法裁判;等等。他们已经被社会边缘化,成为流民,在2003年之前,北京的收容遣送站里,他们经常被归为“病号”之列——意思是头脑有病。

郝文忠是一个典型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老访民。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文革中丈夫在被批斗中非正常死亡,有关部门下的结论是“解放前曾经当过土匪……按病故对待”。为了避免子孙“遭受政治运动的迫害”,她从1976年开始上访,执着要为丈夫讨一个“政治上的清白”。在长达三十年的上访路上,她被拘留、送精神病院等各种方式拘禁上百次。郝文忠常住“上访村”,后来在女儿的帮助下在“上访村”租了房子,再向上访者出租床位,开始了能够自食其力的“上访持久战”。她是上访群体中一个活的标本,一生再也无法走出历史的伤痕。2007年3月,她因为在天安门广场附近拦截公共汽车被拘留,后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在本书有一部分专门讲述她的故事。[1]

老谢在一些人看来属于典型的“刁民”,他因为邻里纠纷上访了近三十年,而且,上访居然成了他生活的“乐趣”。1978年夏天,老谢家和邻居家因为下雨排水问题发生了纠纷,双方发生冲突,邻居在老谢老婆的嘴里抹了屎。老谢的老婆受此奇耻大辱,寻死觅活,诉到法院,但法院一直不给立案,老谢从此开始上访。近三十年之后,老谢说,“我一告状心情就高兴”,因为一告状,“那些贪官污吏们就得看着我,他们怕丢饭碗,告状能让他们害怕,给他们增加了很多麻烦”。

老访民是“上访村”文化的传承者。有的老访民有时会被认为是“精神病”,但实际上,他们大多没有严格医学意义上的精神病,只不过他们通常具有某种偏执的情节,他们是这个社会中的“另类”。为了他们心目中的正义,他们执著地走在上访路上,尽管有些看不到希望,甚至为此付出了一生的代价。其实,在经历了上访过程中的种种磨难之后,一个原本具有正常心理的人,也可能会越来越偏离正常的社会生活,而成为边缘化的“异类”。

新上访者

每天都会从全国各地涌到北京的新上访者是“上访村”的主要居民。他们最初来北京都怀着一线希望,希望中央政府能实现他们心目中所持的“正义”。当然,更多的上访者来到北京是要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而且确实能形成一定的压力,因为中央政府把信访量作为考核地方政府业绩的一个标准。上访者来到北京就是给地方政府“抹黑”,地方政府官员可能内心痛恨上访者,但压力到了一定程度总还是要解决一些问题的。不管怎样,正是来北京有一定“效果”,才会有源源不断的上访者来到北京。

只要是符合管辖标准,新上访者在国家信访局、最高法院等部门的信访接待部门大部分在几天之内都能够受到接待。接待程序一般是这样的:首先,他们需要排队领登记表,当然由于接待能力有限,在个别国家机关为了领到一张表有时需要凌晨四点去排队;其次,他们按照顺序等待接谈,各个部门都有专门的接谈员,他们先把上访人以及上访事由在电脑里做一简单登记,然后与上访者交谈,询问一些问题;最后,接谈员作出处理,大部分情况下给上访者一张转交地方相关部门处理的函,也有个别时候,接谈员会对上访者表达自己的无奈。

新上访者第一次拿到转办函大部分就回去了,但问题不一定得到处理,通常解决的过程不会怎么顺利。毕竟,来到北京上访本身就说明在地方不好解决,如果没有高层领导批示,国家机关转办的函件也未必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新上访者的最终去向有三个:一是问题得到了解决或部分解决停访息诉;二是问题没有解决但上访者忍了;三是成为老访民,执着地上访。

2005年3月25日,林玉峰是一个新上访者。据林玉峰讲,他上访是为了举报企业改制过程中某些领导侵吞国有资产。2005年3月15日第一次来到北京,住在“上访村”,3月16日到两办和全国人大(同一个地方),认为人大能监督司法。全国人大给他开了一个条,交给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办理。他拿着这个条坐16号晚上的火车17号到内蒙,内蒙人大信访接待的人说没有用,他们无能为力,他们监督不了司法。但他们还是给开了一个函到内蒙高级法院。在内蒙高法,林玉峰与接待的官员对案情的描述产生了争议,于是又返回内蒙人大,无法解决,17号晚上返回北京,18号把这个条返回全国人大,人大接访的人让他先回去,六个月以后听信。林玉峰再去两办信访。接待员听他说了情况以后跟他说,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劝他还是回去吧,信访单位办不了这种问题。听上访者说马家楼能解决问题,21号去马家楼。在那里见到了他们本地的信访办,信访办的官员让他回去。后来,他又去了高法,“今天25号,我今天到了高法。16号交给高法挂号,初访排到80多号,到今天排到22号。”

2007年5月,林玉峰仍在北京上访,他说,地方政府的态度比以前好多了,但就是不解决问题。他可能会放弃,也可能会一直走下去。

过客般的精英

“上访村”不断涌现一些具有魅力的领导者,他们为大家起草呼吁信,自编自唱反腐败的歌,在露天广场组织像模像样的文艺晚会,组织大家政策法律学习,甚至带领大家组织游行示威。

比如2004年12月9日,“上访村”的墙上张贴的一份 “紧急通知”就是某些精英人士制作的:

“中华全国上访冤民人权大会决定在04年12月10号世界人权日在“上访村”花园广场召开,学习宣传《世界人权宣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文件,会期预定三天。

希望那些早就渴望充当反腐先烈的人权战士们,那些承受了巨大苦难代表十三亿人民发出呼声的英雄们来参加会议。大会将自发产生一个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工作,选出协助政府工作的上访冤民自治委员会。

热烈庆祝《世界人权宣言》发表五十六周年。

热烈庆贺党中央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第38、39条)。

……

全国人民万分感谢新一届中央集体领导废除收容遣送条例,直补减免农业税费,讨要民工工资和正在进行的信访制度改革。

中华全国上访冤民人权大会 2004年12月9日”

但是,这些精英人士也是地方政府控制和打击的目标,一些集体行动的组织者常常被地方政府控制、判刑或劳教,他们年复一年地涌现出来,又很快消失。

老王来自甘肃一家核工厂,为了揭露工厂给白龙江造成的核污染问题上访多年。但这是一个极其敏感的问题,上访几乎不可能有什么结果。他自己在幸福街旁边租了一间小房子,仅能容下一张床和一个小桌子。渐渐地,老王由一个上访者变成了一个访民的维权者。他每天揣着相机,记录下那些苦难的镜头。老王和很多媒体有联系,当访民被打却没有国内媒体能给予关注,老王有时会把事情曝光给国际媒体。

老王有时为自己的生存状态陷入苦恼中。他追问自己这样做有没有意义,中国需要不需要他这样做。他曾经过着很舒适的生活,乘飞机来北京有专车接送住高级宾馆,如今他挤在这个狭窄的小房子里,几乎被这个社会抛弃。可是,倔强的个性又使他无法放弃内心的正义,他用良心纪录这个国家的另一面,记录那些苦难。他说,必须有人付出牺牲。

2005年4月28日,老王失踪了。半年以后,老王被强制接回了自己所在的工厂,被地方政府看管起来。

刘华也曾经是“上访村”的风云人物,她来自辽宁省沈阳市郊区的一个农村。刘华夫妇算是村里的能人,他们从1984年开始在城郊做起了生意,先后开过鞋厂、跑过运输,在当地也算是小康人家。2001年底,她所在的村村干部把村里200多亩地背着村民卖给了开发商,在这之前村委就已经故意将这片地抛荒一年,为方便获得审批卖地做好了准备。卖地这件事引爆了村民们对村委会积压多年的不满。有人找到“见多识广”的刘华夫妇,希望他们帮忙想想办法。刘华带领村民们集体上访,向市里、省里反映了村干部违法卖地的问题。2002年3月20日,愤怒的村民们组织起来把开发商已经动工盖了几层的房子给推倒了,把地给要了回来重新种上了庄稼。2002年8月20日村委会换届选举,刘华的丈夫以400多张赞成票当选为村长。2002年12月28日,村民们借了6万块钱请来沈阳审计署对村里面的财务进行了审计,20年的账目审计出来有1000多万的空缺。提起2002年的那份审计报告,刘华为此感到骄傲,她说这“开创了中国农民雇用专业审计机构对村集体账目进行审计的先例”。《中国改革》杂志社以《救救中国的9亿农民》为题对刘华做了专访。2006年1月,刘华和丈夫被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名义判处劳动教养一年零九个月。

谋生的群体

因为上访者这个庞大的流动群体需要吃、住、复印资料、打电话、法律咨询等,“上访村”就出现了一些靠为上访者提供各种服务为生活来源的人。幸福街两边到处是小饭馆,此外还有一些流动的快餐店,两三块钱一个盒饭。幸福街有很多公用电话亭,有的一个桌子摆着七八部电话,长途话费每分钟两毛钱。“上访村”附近复印店的密度简直比大学校园里更高,价格也很便宜,复印每张七八分钱。“上访村”的一些房屋出租者不是房东,而是一些中间人,他们把房子从房东那里租来,然后按床位租给上访者。“上访村”还有一些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写一份诉状二三十块钱,这在“上访村”是费用较高的服务。

老毛是“上访村”的“著名律师”,靠提供法律服务谋生。老毛曾经是一个上访户。1979年,因为他们镇下放农村人口恢复户口的问题,年轻的老毛被选为上访代表之一,带领3000多人上访。那年他一个人来北京上访,“坐火车16块4到北京,住接济站,每天两顿饭不要钱。那个时候上访的比现在还多,正在平反冤假错案。永定门城墙边搭的都是棚子,都是上访的,掰树枝做饭。”老毛回忆说,“那时候还年轻,还没结婚呢。上访的结果还算好,最后大家的户口都给转了。”

老毛做过生意,但后来还是捡起来年轻时候自学过的法律,经常帮别人打官司,2002年还曾经受聘到镇司法所当了一名调解员。老毛说,他看不惯司法所乱收费。比如,调解案件本来不应该收费的,但在他们所,一个调解案最少收50、100元。离婚案应该收50元,但地方收250到300元。另外,办个结婚证先压500元,收钱不开条,就不了了之了。司法所里一共三个人,只有老毛一个人懂法律,能出庭。出一次庭可以挣300元,交给所里180元,剩下的三个人平分。老毛说他一年下来为所里挣了七八万,但他自己得到的却很少,“平均一个月千把块钱”。一年以后,老毛离开了司法所。

2003年底,老毛来到北京“上访村”。2002年前他也曾经来过,但没有呆下来,这次已经呆了一年多了,看起来他还比较满意。

老毛骄傲地说,以前在家乡就经常代理官司,为老百姓讨个公道,干这行20多年了,一看判决书就明白了,写诉状很快,不用打草稿,一气呵成,一般不超过半个小时就能写好一个。写个诉状三十二十,填个表五块十块都行,实在没钱也愿意帮忙。

国家信访局里像老毛这样的讼师有十来个,他们坐在上访人填表的桌子后面等待着生意。信访局也需要他们,有他们在,也能避免某些上访人胡乱填表。

二 “村民们”的衣食住行

幸福街上经常可以看见各式各样的“冤衣”,即穿着写着口号或者自己冤情的衣服,以此来表达自己冤情或意见。据说2005年实施的《信访条例》在讨论制定过程中,曾有人提出应该禁止穿冤衣,但最后这条还是没有写进法律。

冤衣的样式和内容五花八门。比如,一个穿夹克打着黄色领带的五十多岁的上访者头戴一顶白帽,帽子前面写着“决不向腐败投降”几个醒目的黑字。一位男子把一张大白纸别在胸前,上面写着几个黑色大字“我有冤,请求记者为我伸张正义”。河北承德陈国清案的家属在身上披着剪开的蛇皮袋子,上面写着“冤,人命关天。无辜青年判死刑,恳请包青天为民伸张正义”等很多内容。西安来的几位女上访者穿着统一的服装,上身是黑色的T恤,胸前是大幅毛泽东像,下面写着“大海航行靠舵手”,下身穿黑底边的白裙子,竖着有两行字“合法权益受侵害,据理力争成刁民”。

新来的上访者们大都在幸福街两边最便宜的小饭馆里吃饭或者买点馒头干粮吃。老访民们大都自己做饭,从市场买来最便宜的青菜、面条等,在居住的小院子里支起锅煮饭吃,通常早上一顿,晚上回来再吃一顿。由于灶台有限,大家轮流做饭,有时候,大家也会一起吃。

还有一些最贫困的人,那些在上访路上度过多年的无家可归的老访民们没有钱买菜,他们到菜市场捡菜叶。他们可以将一天的生活费控制在4块钱,3块钱住店,1块钱买馒头吃。至于生活费用,他们可以通过捡瓶子、纸箱等筹集。

来自山西的小魏因为被人殴打而当地警方没有立案来北京上访,他本来做过生意有点积蓄,刚开始的时候他在小饭馆里吃饭,后来他不得不自己做饭,每天靠馒头和市场上买来的最便宜的青菜度日。

上访村的居民们住的小旅馆大概分为两个级别,一种是东庄社区平房的出租床位,每个房间大约住七八个人,每个床位每天从5块到10块钱。另一种是“小上访村”里的大通铺,一个房间通常住十个人以上,多的甚至住二三十个人,每个床位每天三四块钱。

最贫穷的上访人连三块钱的旅店也住不起,他们有的住在桥洞里,有的露宿街头。凉水河上开阳路公路桥下常常住满了上访者,一个桥洞住一两个人,整个下来大约能住二三十个人。里面非常脏,老鼠大白天也蹿来蹿去,但毕竟这里能挡风能避雨。这里紧挨着小上访村,所以他们常常是收容的对象,老的上访者被抓走了,新的又回来,这里从来没有断过人。

南站附近、东庄花园常常可以看到露宿街头的人,幸福街两边更是住满了人。他们随处展开简单的铺盖,熬过一个夜晚。因为他们露宿的地方就是两边楼房一层居民的窗户外,所以上访者有时会和当地居民发生冲突。为了避免被打扰,当地居民常常在自己的窗户底下的空地上洒上水,或者用铁丝把空地围起来防止有人靠近窗户。

幸福街两边也有少数上访者搭起窝棚,当然,这里的窝棚常常被拆除。不过拆了之后他们马上可以重建,令人吃惊的是上访者搭窝棚的速度。2006年4月10日我们在上访村正赶上城管部门清理窝棚。一辆大卡车开过来,十几个穿制服的城管人员站在旁边,一些雇佣来的人员开始拆除幸福街两边的窝棚,上访者们对着城管大骂,很多人围观。不一会儿,十几个窝棚都拆光了。一个小时以后,我们再回到原来的地方时,看到他们新的窝棚已经搭了一半,再过一个小时,窝棚已经搭好了,看起来比原来的更整洁。

清晨不到六点,上访者们就起床了。狭窄的小院子里,大家在水龙头前排队刷牙洗脸。有人在做饭。然后,各自背着上访材料,沿着铁路或者穿过东庄花园,通往幸福界最高法院接待室。路边棚子里的人们也起床了,他们在废墟和垃圾堆中搭起了餐桌。

上访者们聚集在高法接待室门前的胡同口附近,谈论各自的案子以及上访过程中发生的事情。然后从这里走向北京南站。

北京南站的20路公共汽车几乎成了上访者们的专车。他们乘20路车到天安门,然后可以在这里转车到很多地方。一些老访民继承了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的传统——不买车票。从1958年开始,上访者们享受一种特殊待遇,拿着国家机关开出来的“路条”——告诉上访者到另一个国家机关去上访的字条——可以免费搭乘公共汽车。这个规定从来没有一个操作办法,也没有命令废除,就这样形成了一个含混的传统。

上访者们经常搭乘的另外一种交通工具就是警车。当他们来到敏感地带表达抗议,他们马上就会被警车带走,带到马家楼等着地方官员来接。如果没有人来接,到了下午四点,他们就会被释放,回到上访村。

每天早晨出发,乘公共汽车去一个国家机关上访(由于距离远以及需要排队等因素,通常一天只能去一个地方),把材料交上一份或者去询问一下有没有进展。下午乘公共汽车回来,或者,被警车接到马家楼,吃一顿免费的午餐,下午再回到上访村。

三 “上访村”的信息传递

“上访村”里的信息传递非常迅速,这些信息包括:国家政治层面的流言,比如关于某个领导人的私生活;国家的大政方针,尤其是关于信访问题的方针政策;上访者受到了伤害,比如某个上访者被劳教了,某个上访者被打伤了,等等;上访有了结果,比如某个上访者获得了赔偿;集体行动的信息,比如某天去某个地点集会游行;等等。

“上访村”的信息传递渠道包括电话、布告栏、口口相传、传单、互联网等。比如,有人在互联网上发了一篇呼吁关注上访人权益的文章,很快就有人自发从网上下载下来张贴在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门前胡同里,有人复印更多散发或者摆地摊叫卖,然后有上访者发来短信表示感谢。从作者在互联网上发文章到收到感谢的短信,整个过程大约一个星期的时间。

电话

“上访村”的电话主要有两种:公用的座机和个人的手机。上访村电话传递的信息主要包括上访者与自己家人的沟通,这主要通过公用电话亭的电话进行;上访者之间的沟通,比如发生了重大事件,有手机的上访者会通过短信传播;上访者与接访人员之间的沟通,接访人员有时会和上访者通过电话劝说他们回家或者谈条件;等等。

布告栏

“上访村”并没有正式的布告栏,但2007年之前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外的胡同两边的墙事实上起到了布告栏的作用。上访者们把自己的冤情、控告状贴在这里,也有人把法律政策或者新闻消息贴在这里,新《信访条例》、某个领导对信访问题的讲话都会出现在这里,常常引来很多人围观。也有人把自己编写的歌词、口号贴出来,供大家交流欣赏,比如山东的上访者韩洪布把自己多年的上访经历编成快板书贴在墙上,足有70多页。这里的信息每天都会有更新,是上访者最主要的一个信息集散地。

布告栏之所以出现在这里是因为这个地理位置非常重要。首先,“小上访村”拆除以后,这里事实上成了上访村的中心地带,上访者们散住在四周。其次,这里紧挨着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上访村的居民们尤其是老访民“个人冤案”居多,来最高法院上访几乎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所以这里也是上访者集中的地方。第三,2007年之前这里接访现象不严重,上访者容易集中和交流。国家信访局、公安部和中纪委都有很多接访的,接访人的数量估计和这些部门的领导重视上访有关,上面越是有压力,下面接访越厉害。还有一个原因是这里是去南站公共汽车站的重要交通要道,大量上访者通过这里去南站乘公共汽车到其他机关上访,每天清晨上访者们都从这里出发。

不过,随着东庄幸福街的半封闭起来,2007年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改成门朝北,原有的布告栏也挪了地方,换到了接待室的北边,离南二环很近。

口口相传

由于只有部分人有电话,口口相传在“上访村”仍然是最主要的信息传播渠道。2005年底之前,“上访村”自动形成了两个信息集散地。一个是早晨的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的胡同口外,也就是布告栏的旁边,大约六点到八点之间,这里会聚集数百人,每天大家在这里交流法律政策和经验教训,结伙去各个敏感地带等。差不多每天都有人发表长短不一的演讲,主题基本上都是反腐败。另一个是下午五六点钟到傍晚期间的花园广场。早上高法接待室门口是聚集出发的地方,新来的上访者可以从这里跟着某个上访群体到某地上访;下午五六点钟刚好是上访者当天上访归来的时间,在花园广场主要交流当天发生的事情以及讨论第二天的去向,平时如果上访者之间有什么约定需要商量什么事情,他们也会说下午花园广场见。

2005年底,花园广场兴建新的工程,上访者们失去了一个信息集散地,信息集散地主要在包括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胡同口在内的幸福街上。2007年3月,随着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改门,信息集散地又换到了接待室的北面。

由于上访者比较集中,口口相传的效率也非常高。比如,内蒙古有两个上访者被火车撞死了,几个小时之内绝大部分上访者都知道了这个消息。当然,口口相传也存在信息容易失真的问题,比如,对于这样一个不幸的消息,到底是谁造成了悲剧?很少有人说得清。

传单

上访者们的集体行动信息传递通常靠传单。比如,有人想组织一次游行,为了规避法律风险,他们常常不是直接号召大家集会游行,而是找各种理由告诉大家某个时刻去某个地点,他们在街头散发一个小字条,上面故意歪歪扭扭地写着“4月28日早上六点看升旗”,看到字条的人都明白,这是一个集会的号召。

互联网

上访者中间会上网的是少数,他们通常都是上访群体中的“精英人士”。他们从网吧看到一些关于上访的信息,传到上访村,有时,他们也会把上访村的情况传到网上。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门前的胡同里经常贴满有关上访的各种信息,这些信息很多都是从互联网上下载的。

越来越多的上访者把希望寄托于网络,他们渴望媒体曝光,找不到媒体,能在互联网上曝光也会增添一份希望。

四 “上访村”的节日

对于“上访村”的上访者来说,一年之中有一些重要的日子,这些日子或者有比平时更多的希望,或者有更多的麻烦,“上访村”的上访者数量也随着这些日子的变化而变化。对于大部分上访者来说,春节是一年的开始,春节期间各单位都休息了,再加上寒冷,是“上访村”最萧条的时候。每年两会期间人数最多,大约可以达到两万多人。每年“五一”和“十一”人数骤然下降,主要是因为这两个节日会有大规模的遣返。

春节

春节是“上访村”最为萧条的一个节日。大部分上访者都回家了,只剩了少数留下来,其中大部分是老访民,他们中有的甚至已经无家可归。春节是中国人传统的合家团圆的日子,而他们却在他乡流浪,这种惆怅郁闷的心情可想而知。

2006年的春节期间,根据上访者对马家楼救济管理站和永定门救济站的人数统计,留在“上访村”附近的上访者大约两千多人。大年三十,他们分别前往中纪委、天安门广场、东交民巷等地上访,其中大约500多人被送到马家楼救济管理站,将近200人被送到永定门救济站。大年初一,又有一些上访者陆续去“给总理拜年”,或者前往天安门广场“看升旗”,他们大都被送到了两个救济站。初八,他们由地方政府接访人员接回。

老访民郝文忠的2006年春节是这样度过的:

三十上午,郝文忠去“给总理拜年”,这是一种上访的“方式”。当时同去了四十多个上访者,他们基本上都被带去了派出所。郝文忠因为年纪大,甩开了来抓她的警察的胳膊,警察也就放过了她。下午郝文忠回到自己在幸福街旁边的住处。

三十下午和晚上,郝文忠和住在她房间的七位上访者(郝文忠自己从房东那里租来房子把床位出租给上访者)一起包饺子吃晚饭,然后大家用那台七寸的黑白电视看春节晚会。看完晚会,几个人玩扑克一直到凌晨四点。与此同时,几乎拆完的“小上访村”里残存的几栋房子里、铁路沿线的棚子里以及凉水河的桥底下都住了很多上访者,他们没有饺子吃。

初一上午,郝文忠又去“给总理拜年”,她说自己年岁大了,再不去可能就没有机会了。

两会

春节过后,大量上访者陆续来到北京。因为“两会”具有某种象征意义,上访者对代表寄予希望,所以每年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期间是“上访村”最重要的日子。这期间会有成千上万的上访者涌到北京,幸福街上人头攒动,国家信访局大院里人满为患,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的院子里挤满了上访者。与此同时,一些上访者集中的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也紧张起来,派人看守经常上访的人,并派出接访人员到北京,以至于幸福街到处是接访人员,他们往来穿梭于北京和当地,把上访人员送回当地。

2006年的两会期间“上访村”充满了紧张气氛。原因之一是上访者中传播一个消息,号召大家在两会开幕那天去人民大会堂“向代表反映情况”,这实际上是号召大家去游行示威。原因之二是两会前夕内蒙古两位上访者在南站附近被火车撞死,上访者中传言说是接访人员追赶他们的过程中被撞死的,一些组织者征集上访者意见准备表达抗议。尤其是3月5日那天,幸福街上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胡同口气氛紧张,五辆北京牌照的警车停在那里待命,到处是各地警车和接访人员。

在此之前,2月26日、27日、28日连续三天有关部门对“上访村”实施清查,数以千计的上访者被送回原籍。各地政府动员了大量人力。河北承德陈国清案的家属们已经上访了十多年,为了防止地方政府把他们看管起来,他们2月23日就来到了北京。而且,他们不敢住“上访村”附近。他们在北京一直呆到3月9日,最后还是在天安门广场被带走,送回了承德。

五一

几乎每年的五一都是信访“治理”的日子。从两会到4月底上访人数持续高涨,4月底人数几乎达到每年的最高峰,此后因为农忙季节到来,上访人数会略有下降。上访者通常会选在“五一”以各种方式表达抗议,政府相关部门也会在五一之前对“上访村”进行“清理”。

2005年五一新的《信访条例》开始实施,这是治理信访问题的一个新的努力。但老访民们对此大都不抱什么希望,为了迎接条例实施,上访者们计划到天安门举行一个“欢迎仪式”。为了阻止这个“仪式”,五一之前警方连续三个夜晚对“上访村”清查,到4月29日,“上访村”人数骤然减少,变得冷冷清清。

2006年五一之前,上访者们又计划到天安门“反腐败”,因此五一之前也遭到了两夜的清查,估计有大约5000名以上的上访者在马家楼等待着地方政府接回。不过这次和以前相比,态度比较温和。

国庆节

国庆节期间上访者的数量通常比五一期间略少,当然,2003年例外。但是国庆节更能激发上访者对政治的热情,他们对特权和腐败深有不满,借这个节日他们常常以表达爱国的名义表达他们的抗议。他们常常以“观看升国旗”、“向国旗下跪”等方式表达抗议。

2005年9月,有组织者散发传单,约定上访者9月9日上午去毛主席纪念堂“看毛主席”。9月下旬又有一个传单,号召大家在10月1日当天早上去天安门“看升国旗”。9月27日、28日两天,“上访村”也遭到了“清理”,大批上访者被送到了马家楼。

2002年收容遣送制度废止之前,国庆节上访者们会遭到最大规模的清理,收容遣送站有专门的人员把他们遣送回当地。收容遣送制度废止之后,没有了遣返制度,遣返他们的任务交给了地方政府。相比而言,政府接访比原来的收容遣送要温和。

五“上访村”的故事

“上访村”有很多故事,它们主要依靠老访民进行传播。大部分的故事只是口口相传,因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故事越来越模糊。但2004年到2005年间有一些故事留下了照片,它们分别由几位老访民保管,这些照片事实上成了“上访村”“思想教育”的一部分。

王元顺之死发生在2004年8月,这个事件在上访者中引起了很大反响,很多人都参与了这个事件。2004年到2005年6月之前,每个周末都会有基督徒在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门前的胡同里给上访者分发食品,很多上访者到了这一天就会在那里等待。王英是来自河南长葛的上访者,为给被判处死刑的弟弟鸣冤,她已上访多年。2005年5月10日下午,在东庄花园,她被人截住打断了三根肋骨和脚骨然后扔到旁边的枯井里。

王元顺之死

王元顺之死是“上访村”在2004年发生的一件大事。一些老访民常常提起这件事,他们中很多人都参与了2004年8月17日那天的抗议。

上访者刘华那里有很多王元顺死后的现场照片。其中一张给人印象深刻,尸体上覆盖了鲜花和树枝,以及众多上访者捐款的零钞。

刘华说,59岁的王元顺来自甘肃省白银市。据说十年前他的儿子被判处了死刑,还有一种说法是他的儿子被人打死了凶手逍遥法外,当然,至于是什么人什么原因导致他儿子的死亡,这个已经无关紧要了,反正他执着地认为儿子是冤死的,此后的十年他和妻子走在上访路上。

2004年8月,王元顺夫妇再次来到最高法院申诉,他们在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大厅已经等了一个多星期。这里的接待程序是,上访者登记后接待大厅里电子屏幕上会出现上访者的名字,上访者坐在大厅里等着广播叫自己的名字,被叫者去接待室,接受接待员的访谈。但什么时候能叫到自己,没有一个准确的预知信息,有些老访民的名字在电子屏幕上挂一个月可能也没有轮到叫到自己的名字。王元顺老人可能已经有些听觉障碍,或者是精神上过于偏执,有几次广播里叫到其他被接待者的名字,他都冲到接待室的小门要求进去。

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的接待大厅大约250个座位,几乎每天都是满的,院子里也常常拥挤了一两百人,每当广播里叫一个人的名字,接待室的小门就打开一次。虽然接待通常也就是简单聊几句做个记录然后给地方法院发一个“请接洽”的函,再审的可能性很小,但这扇小门对一些上访者而言仍然代表着希望。加上接待有时不按先来后到的顺序,这里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上访者冲击或者拍打小门,每当这时,法警就会出来赶走这些“闹事”的上访者。

一位目击上访者说,8月16日这天下午接近下班的时候,法警没有拦住他,他冲进了接待室。“几分钟后,他被人推搡出来。”

2004年8月17日凌晨,王元顺死在了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门口的胡同里,几乎精神崩溃的妻子默默地守在他的身边过了一夜。

早晨七点,上访者们发现了王元顺的尸体,每个人都在问“他是怎么死的”,上访者们郁积的愤怒很自然地爆发了。

目击者说,上访者们自发地把王元顺和他的妻子围起来,阻止警察运走尸体。有人给尸体拍照以保留证据。大家一共捐了200多块钱给死者买了块白布把尸体缠上。上午9点多,110来了20多个警察,上访者要求揪出凶手,不让把尸体抬走。就这样僵持到了12点半以后,警察把尸体拉到了火葬场。这次事件中,因为涉嫌妨害公务,有7个上访者被拘留了。

一个出生在天安门广场的小女孩

一个在天安门广场出生的小女孩成了“上访村”的新闻。据小女孩的母亲刘长春她讲,2005年3月14日“两会”闭幕那天,已怀孕十个月的她早上六点钟从“上访村”出发,背着上访材料走到20路公交车站,原打算乘20路公交车去中纪委控告狱警。车到珠市口附近肚子开始痛。坚持到前门附近下了车,她走到一个警察跟前求助,说自己要生孩子了。警察盘问了一番并检查了她所有的上访材料和身份证件,然后拨打了120。

医生们刚刚把她抬上120急救车,孩子就生下来了,是个女孩。

刘常春说,她在一家儿童妇产医院住了将近24小时后,由于付不起医药费,一位护士拎着她的行李告诉她必须离开。3月15日早上,她抱着刚出生一天的女儿,拎着背包走到车站,乘14路公交车,然后转102路车到北京南站,然后走回“上访村”。

走过铁道的时候,一位上访者得知她刚生了孩子就赶紧过来帮她拎行李,说别去“上访村”住了,那里实在太脏了。她们一起来到“上访村”东面的这个小屋。这里原来住的一位打工者郭秀芬主动把这个床位让给了她们母女,因为这个屋子更暖和些。

上访者们陆续来看望这个在天安门广场出生的小女孩,大家说,这是天意,这个小女孩就叫天意吧。刘长春感动地说:“一个北京的上访大妈送来了小米和鸡蛋,5米布,又给我买了两袋红糖。一个黑龙江的上访阿姨给了我10块钱,还把她身上穿的棉裤给了我。一个姓李的辽宁双安山的阿姨帮我找房子、抱小孩。刚刚一个大妈给了我四把面。看我的人很多,都不知道名字,他们不愿讲……”

上访者王英被殴打

2005年5月10日,上访者王英被人打伤。110警察把她送到宣武医院,很多上访者自发前往探望。

王英说她来北京上访是为了她无辜的弟弟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的冤案。5月10号那天下午,穿过上访花园的时候遭到殴打,王英说,她被他们一脚踹倒在地,小腿和足部连接处疼痛难忍(后来医院证明这里骨折),无法站立,但她死死抱住自己的包,怕从接待部门得到的三封信被抢走。两个男人用脚猛踹猛踢倒在地上的王英,她感到肋骨疼痛难忍(后来医院证明这里三处骨折),几乎失去了知觉。然后,他们抬起严重受伤的王英扔进了不远处的枯井里。

幸好有路过的上访者发现了王英,她被拉了出来。目击者说,上访者们打110,一辆警车来了,一个警察简单地看了看王英,给河南省许昌市驻京办事处打了电话。很快一辆面包车开过来,车里的人和警察嘀咕了一番,两辆车都不再理会王英,都走了。

此后的几个小时里,上访者们不断拨打110和120。一直到晚上九点多,110和一辆救护车终于来了。他们拉走了王英,不准其他人跟着,说是去宣武医院。

照片显示王英受伤很重,肋骨处有大片青紫,脚踝打着石膏。后来,王英被河南长葛信访局接回老家。

第二节 拆迁不尽的村落

“上访村”是一个流变的村落。从2002年到2007年,“上访村”经历了一系列拆迁。2002年,东庄社区南半部分拆迁,建成东庄花园, “小上访村”凸显出来。2005年下半年, “小上访村”被拆除。2006年,北京南站改建,上访广场一带禁止进入。2007年3月,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的大门改朝北,幸福街被封闭起来。

东庄拆迁与“小上访村”出现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东庄社区开始聚集上访者。1993年开始,上访量持续升高,上访者数量稳步上升。与此同时,东庄本地居民陆续迁出,上访者逐渐超过本地居民。据《中国新闻周刊》2002年的报道,东庄拆迁前,上访者们的统计结果是“100个人当中得有65个是外地人”。

从2001年底到2003年,北京市政府对东庄进行了大规模改造。对于这次城市改造,2004年1月14日的丰台新闻网是这样描述的:“右外东庄,如今已是装扮首都南大门的一个大花坛。而就在两年前,这里私搭乱建严重,流动人口聚集,环境脏乱差,治安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危胁周边居民的安全,当地人将其叫做‘盲流根据地’。2002年,该地区被列入环境整治‘百项工程’的市级重点整治项目,从2001年底开始,就进行大规模环境整治,拆除违建,到去年4月初,共拆迁企业15个,居民住宅423户,拆迁总面积54000平方米。之后,丰台区仅用了66天就拆迁还绿,一个占地17公顷的‘绿色大氧吧’凸现南城,彻底改变了该地区的环境面貌。”

这次“重点治理”试图把一片居民区变成一个花园,东庄花园本来在2002年已经成为北京市60大政绩工程之一。工程验收的时候,市委书记亲自来视察,花团锦簇、绿草茵茵、清清河水,从验收工程的宣传图片来看,整个一个人间仙境。

但这次拆迁却制造了一个意外的后果——“小上访村”凸显出来。在凉水河以南,铁路和开阳路之间有一小片房子没有拆除干净。这里大部分是平房,其中靠南端有两栋二层高的楼房,这片房子北靠东西走向的凉水河岸,西面是新修的宽阔整洁的开阳路,马路西边是新建的20多层的住宅高楼,东面是一堵墙,墙外是一条南北向的铁路,向北几百米处铁路折向东就到了北京南站,这段铁路环绕着2002年建成的东庄花园。这片房屋的主人基本上都迁走了,空置的房屋租给了上访者,这个绝大部分被上访人占据的小小村落被称为“上访村”,很多关注中国信访问题的人来到这里,“上访村”也因此出名。

“上访村”这个名称的出现是从2003年开始的。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从2003年开始,随着新一轮上访洪峰的到来,信访问题成为中国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个上访人群聚居的地区开始受到特别的关注。另一个原因是随着东庄拆迁出现了一个几乎纯粹的上访人聚居的小小的村落,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上访村”。

几乎与此同时,东庄花园变成了上访广场。东庄花园的美丽是短暂的。2003年夏天开始,上访者蜂拥来到北京,到2004年夏天,这里成了“上访花园”,也有上访者称之为“上访广场”。这里成了上访者的信息集散地之一,每天傍晚,这里都有很多上访者在这里聊天、交流经验教训,约定第二天的行程。上访者们甚至在这里召开自编自导自演的文艺晚会。

一些上访者在花园里搭起了篷子。当然,这些很快就被拆除了。更多的棚子搭在花园周边铁路沿线的墙跟前,如果一个月城管不来,棚子就会一个挨一个。从2004年7月丰台区爱国卫生委员会公布的清理“战果”可以看出那里当时的状况:

“右安门街道协调公安、城管、园林等部门,在张景刚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右外东庄花园和高法接待站门前的私搭窝棚进行了清理。出动车辆6台次,拆除窝棚20个,清理垃圾6吨,驱散上访人员80余人。(北京市丰台区爱国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04年7月12日)”

“小上访村”被拆迁以后

从2005年春天开始就听到“上访村”可能要拆除的消息。8月份国家信访局一位副局长曾说到“上访村”的安全隐患问题,说是怕冬天到了很多人用电炉子容易引起火灾。这个理由是正当的,但也许还有别的原因,很显然,上访人聚集成为村落,对于有关部门而言不是一件感到光荣的事情。

2005年9月“上访村”曾经贴出通知说要拆迁了,要上访者月底之前离开。也曾经有上访者提出要抗议,但他们大多数终究是流水一样的过客,阻止不了什么。11月,“上访村”开始拆迁,到2005年12月,这个小小的村落成为一片废墟,只剩下几个残存的房子。

但“小上访村”被拆并没有消灭“上访村”这个称号。“上访村”被拆迁对上访者们的影响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大,因为上访者聚居的区域早已经远远不止“小上访村”,在北京南站附近的东庄社区、陶然亭桥下、南站南面的棚户区等大片地区都有上访者居住,虽然“小上访村”被拆了,但人们仍称呼这一个更大面积的上访者聚居的地带为“上访村”。

关于东庄社区,右安门街道办事处的网站是这样描述的:

“东庄社区位于丰台、宣武、崇文三区交界。东起北京南站,南到凉水河,西至滨河社区,北至南二环路。占地面积1.8平方公里,辖区共有居民3198户(8559人),楼房:26栋,楼房号:东庄1-24号楼,新安6号院楼房:2栋,铁路平房:甲1-34号,12楼平房院:甲1-27号,16楼平房院:1-7号,20楼平房院:1-17号,幸福里:1-29号,幸福里大院:30-48排,张家村:1-57号,东庄散居:1-217号。辖区内党员:416人,育龄妇女:1131人,楼门长:150人,治保积极分子:130人,社区医疗站:1个,地址:东庄8号楼,社区低保户:24户(43人),残疾:64人。”

正如上面的描述,东庄社区有楼房,还有大片的平房。以高法接待室胡同口的幸福街为中心,平房里居住的除了当地居民、外来务工者之外,还聚集了大量上访者。这里的床位通常比以前的“小上访村”贵一些,每个床位通常5块到10块钱。上访者郝文忠老太太在这里租下了一户人家的三间房子,然后再租给上访者,可以居住二十多个上访者,每个床位每天5块钱。

北京南站附近棚户区以及北京南站候车室也是上访者聚居区。2005年如果你走进北京南站,很难想象这里居然是北京的一部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建筑残留着饥饿年代的记忆,到处是垃圾,背着大包小包的农村新移民像难民一样拥挤在露天的院子里。南站附近有一些零散的棚户区,一些上访者就聚居在里面,例如,山东烟台的上访者王风美2005年4月之前就住在南站铁路沿线南面的棚户区里面。福建上访者刘常春生完孩子以后就住在那里,后来她连那里也住不起,有一段时间带着孩子住在南站候车室里面。冬天的时候南站候车室里也常常挤满了上访者。

陶然桥洞曾经被上访者们占据。对于一些连“上访村”也住不起的上访者来说,这里是一个不错的去处。这里是北京南二环的一个地下过街通道,紧挨着永定河。尽管隔一段时间会有“清理”,通道的两边还是被占据了,这里大约一共能容纳二十多人。2006年该桥洞经过整治,安装了摄像头,以后上访者就不住这里了。

2006年,北京南站改造工程正式启动,南站南面的棚户区以及周边的棚户被拆。2007年3月,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门前的东庄社区的街道被封闭,信访接待室大门改成朝北开,原来上访者聚居的一个重要据点消失了。

但是,“上访村”仍然没有消失,南站附近大片上访者聚居的地区仍然被称为“上访村”。20078年北京南站大规模改造完成,这一带正在建更多的高楼大厦,可我们仍然看不到“上访村”消失的迹象,因为只要有源源不断的上访者来到北京,他们总要找一个住处,他们很快会聚成一个新的村落。

第三节 北京的“麻烦”

大量上访人员涌进北京他们不仅聚居成村落,更成为北京的“麻烦”。高峰时同时在京的上访人员多达两三万人,他们涌到各国家机关,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由于信访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产生焦虑和愤怒,上访行为趋于激进,甚至出现闯中南海、游行示威等威胁社会稳定的行为。与此同时,一些失望的上访者到各国驻华使馆上访,以表达他们的不满。

一 “闯门”

“闯门”意思是闯中南海、万寿路、东郊民巷等国家机关和领导人驻地。闯门能给中央政府施加压力,给地方政府“抹黑”,可能会得到地方的重视。例如,2005年12月28日,河北承德陈国清等四位青年的家属冲击新华门,他们认为自己的孩子无辜被判刑入狱,已经上访多年,四位家长和执勤武警发生冲突,两位被行政拘留。但他们的行为也换来了河北省高级法院的重视,12月30日,河北高院就到沧州监狱提审了案件真凶的举报人,这是河北高院近12年来第一次如此重视这个案件。

对于从上访村出发的上访者而言,上访的路径有多条,比如去中央电视台、万寿路等地。以去中南海为例,“闯门”的路径大致是这样的:

第一站,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胡同口。清晨六七点钟,大家来到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门口的胡同口聚集,在这里相互交流信息,询问哪里接待的态度好,哪里去的人最多,商量去哪里。老乡是集体行动的一个纽带,一些省份的上访者在这里集合出发。如果是新上访者,这里是一个大课堂,可以获得很多知识,也可以跟着别人去上访。自从2007年3月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门口改朝北以后,集合点也改在了胡同口的北端。

第二站,20路公共汽车站。在2007年3月东庄社区封闭之前,从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胡同口出发向东,穿过通往火车南站的弯弯曲曲的狭窄的胡同,就来到了20路公共汽车站。清晨涌上20路公共汽车的一多半是上访者。

上访者坐公共汽车大都不买票,这是一个多年的传统。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开始,来京上访的人如果找错了地方,接待单位通常会发给一张小小的路条,路条指向别的接待单位,上访者拿着这张路条乘公共汽车不用买票。这个制度的形成从来没有一个正式公布的文件,但在实践中一直存在着。售票员也大都能看出上访者的身份,只要说一声“上访的”,不买票售票员也不会说什么。

第三站,前门。乘公共汽车大约20分钟就到达前门,这是一个中转站,有的上访者从这里转车去中纪委。有的上访者目的就是天安门广场,比如向国旗下跪等。有的上访者从前门往北走不远就到天安门广场,然后折向东,老访民都知道,他们是去温家宝家了。有的上访者转车去使馆区到各国使馆上访。

第四站,新华门等敏感地带。还有一部分去中南海,沿着广场东侧往北,在便衣和武警的注视下(他们几乎一眼就能识别上访者),穿过广场东北角的地下通道,走到红墙边上,来到新华门。闯门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大部分上访者不敢闯过警戒线,一旦闯过警戒线就可能被北京警方拘留甚至地方政府劳动教养。在最高法院门口,东交民巷,各国使馆门前也大都是这样。当然,也有上访者打出旗帜,呼喊口号,或者和武警发生冲突。

第五站,府右街等派出所。新华门门前的温和的上访者等待着警车把他们接走。派出所把他们的上访材料登记下来,拍张照片,这就算是完成了一次上访。这里的记录应该上报,可能对地方政府是一种压力。对于激烈的上访者,派出所可能把他们拘留,然后交给有关地方政府,有的人可能会在判刑或劳教。

随着天安门分局处理“闯门”的上访者技术越来越娴熟,访民们闯门引起的“重视”程度越来越小。通常,一个上访者刚到天安门附近就会被值勤警察辨认出来,未等他们来到新华门等敏感地带他们可能就已经被带走。但尽管这样,一些访民为了让地方政府受罚(敏感地带出现了闯门的访民,访民所在的地方政府要挨罚)还是想尽一切办法接近敏感地带,做出激烈举动,当然,他们也会为此付出代价。这从2007年散见的媒体报道中可见一斑:

2007年1月,大连市公安局公布了部分违法上访者的名单:[2]

“上访人聂某,2006年12月11日进京到东交民巷等非正常上访地区上访,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根据聂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款第2项之规定,给予聂某行政拘留10日处罚。

上访人张某,2006年10月7日进京到中央电视台上访,严重扰乱了中央电视台的正常办公秩序。根据张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10日处罚。

上访人徐某、李某,2006年12月26日结伴来到北京市中南海地区进行串联上访,干扰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扰乱了中南海地区的公共秩序。根据徐某、李某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和李某予以行政拘留。”

2007年2月2日西安晚报报道,“户县天桥乡刘家庄村南组女村民贾清贤,2004年2月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此后又多次进京缠访,社会影响极坏。从2006年开始,贾又多次在省、市政府门前闹访,严重干扰了党政机关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西安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贾清贤劳动教养一年。灞桥区违法上访人封西霞2004年11月以来,多次在北京重点地区缠访闹访、滞留不走,被西安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

2007年4月,河南省安阳县党建网公布了一起“非法上访”事件,[3]该县曲沟镇派出所对陈家井村一起非法赴京上访人员进行了拘留。据该网站报道,“姬生英,女,1961年出生,家住曲沟镇陈家井村,丈夫马建德。2006车4月23日,因家庭琐事马建德与高秀芹(其兄嫂)发生争吵,后高秀芹之子马驹来与马建德发生殴打。经法医鉴定马建德与马驹分别构成轻微伤。我镇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双方各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姬生英不服向安阳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安阳县公安局维持了原决定。姬生英不服复议决定又向安阳县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院均维持了原判。姬生英在终审判决后,理应服从判决,但其因所谓的‘争一口气’继而违法上访。于2007年3月26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非正常上访被广场公安分局抓获,其行为已违反了《信访条例》并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安阳县公安局于2007年3月28日依法对其实施了拘留。”

二 游行示威

2005年4月26日晚上七点,最高法院来访接待室门前,一位戴白帽的穆斯林老人拿着喇叭吆喝大家明天一起去全国人大游行。他身后墙上挂着一个红底白字的横幅,上面写着一首诗,“群众利益无小事(胡锦涛),百姓冤枉大于天”等等。

他说百姓有冤不是个别问题,号召大家不要光顾个人的利益,应该团结起来,必须采取更为激烈的行为才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我已经做好准备被以扰乱社会秩序的名义判刑或者劳教,但我不怕,愿意带领大家走在游行队伍的最前面。”他说。

他要求大家前来登记报名,并且每个人捐助一元钱用以购买宣传横幅等。为了避免被误解为骗钱,他一再向众人强调自己不会骗人,而是为了大家的利益,他公布自己的身份证,讲述自己曾经的上访经历。

这是一起普通的游行示威发起过程,后来4月27日上午天安门附近果然发生了游行。每到两会、国庆节、某外国领导人来访等各种带有政治意义的日子,上访村都会酝酿各种各样的游行示威。

由于游行示威直接影响首都社会稳定,组织者冒着很大的法律风险。2005年以后,游行示威的组织者大都以各种隐蔽的形式,比如,号召大家在同一天去天安门广场“纪念毛主席”,号召大家同一天去参观“人权展览”,在地上抛撒纸条,上面凌乱地写着“x月x日,时间x,地点x”,号召大家去北京饭店“散步”(当天台湾一位政治人物访问大陆住宿该饭店)等等。

根据媒体报道,从2003年到2006年,北京已经发生了多起上访者组织的游行示威:

2003年12月12日上午,百余名上访人员手拿上访材料,身穿上访状衣欲进入天安门广场地区聚集喊冤,反映各自的问题。事后,组织者孙舒萍、吴大明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予以刑事拘留。32岁的孙舒萍是新疆人,汉族,从2003年11月开始,因自家财产纠纷问题,对原籍法院处理不满来京上访。46岁的吴大明是四川人,从2003年10月开始,因债务纠纷问题,对当地法院判决不满来京上访。示威前,孙舒萍写了《公民游行申请》,称自己是“万人冤民代表”,并与吴大明多次在信访接待站以张贴、散发游行申请,口头通知等方式串联其他上访人员,约定12月12日上午在天安门广场集合。12月9日,孙舒萍向公安机关递交了游行申请,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有关规定未予批准。但孙舒萍、吴大明继续组织聚集,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4]

2003年12月25日,陕西人张尚中(男,51岁,因拆迁问题于三年前开始上访,仅去年就来京上访6次),内蒙古人赵凤材(男,53岁,因债务纠纷来京上访)联合几十名各地上访人员欲到钓鱼台国宾馆上访,被执勤民警劝阻,带他们到有关信访部门反映问题。经查,张尚中、赵凤材两人组织这些上访人员,是想借人多势众,达到自己的上访目的。后张尚中、赵凤材被海淀公安分局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5]

2005年7月15日上午,长春、四平、白城等地19名上访人聚集在北京南站,胸前挂着印有“喊冤、没饭吃”等不同内容的牌子,从北京南站出发,经宣武区、西城区、天安门往中南海方向行进。他们行至西单图书大厦门前时,被北京西长安街派出所民警截获。“派出所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刑侦总队、吉林省公安厅朱静工作站共同研究,认定这19人为非法聚集、游行示威,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根据该法有关规定,北京市公安局西长安街派出所决定于2005年7月16日对这19人依法实施刑事拘留。” [6]

2006年9月27日,陈恩娟等上海20多名上访者到北京向市公安局申请到天安门广场游行,拟呼喊口号支持中央反腐败行动。不过,游行申请未获批准。[7]

2006年6月12日,石家庄市一些上访者到北京上访,“在重要区域非法聚集,扰乱公共秩序,被北京警方给予行政拘留处罚。”[8]

2006年12月17日,大连上访人周某组织数十人进行集体上访,策划集会、示威。“周某的行为违反了《集会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给予周某行政拘留10日处罚。”[9]

为了维护首都秩序,2007年两会期间,公安部选择进京上访突出的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派出接访督导组,坚持接访、督办和指导工作三管齐下,全面推进当地信访工作。同时强化各级公安信访部门自身建设,强调要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不出现群众进京到部上访的高峰,确保不出现影响全国“两会”安全顺利进行的重大公安信访问题。

(三)“告洋状”

2006年11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在北京民族文化宫举行中国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大型综合性展览“中国人权展”,“重现中国人民为争取和实现人权的斗争历程,宣示中国近年来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

可能令主办者始料未及的是,从21日开始,大量上访者来到人权展厅,有的访民集体穿着同样文字内容的状衣,甚至呼喊口号。从23日开始,展览主办方做出新规定,只允许团体参观,不接待个人参观。

上访者的做法通俗称为“告洋状”。中国特色的权力体制决定了领导批示对解决问题最有效,所以大量访民来到北京就是为了寻求领导批示。为了得到罕见的领导批示,他们得想方设法引起领导的关注,“闯门”(包括拦车喊冤)、游行示威、“告洋状”都是基本策略。这些策略有一个共同的主线——上头越是在乎什么,就越制造什么样的问题。上面要稳定,所以要申请游行;上面要“人权的国际形象”,所以要到外国使馆闹;上面要奥运会成功举办,所以要在奥运期间集中上访。

从一些新闻媒体的报道中可以看到“告洋状”的一些事件:

2006年9月11日,西安西北电建四公司上访者陈宝林在某国大使馆门前,将该馆一辆高级轿车后挡风玻璃砸烂,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行政拘留14天。2006年12月25日,公安灞桥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将其逮捕,灞桥区人民检察院于2006年12月30日以损害公司财物罪将其批捕。[10]

2006年1月27日、2月14日、4月2日、4月11日、5月31日,河南省三门峡市王老太先后5次与其他上访人员一起到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使馆区加拿大使馆后门、联合国人权组织避难署后门等处上访。王老太“手举上访材料,跪地喊冤,在执勤人员和警察的多次劝阻下,王老太等人声称要求避难,手举材料继续滞留在使馆区,严重影响了使馆区的正常社会秩序,损害了国家和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三门峡市法院审理后认为,“王老太长期非法上访被多次行政处罚后,仍不思悔改,多次到国外驻华机构等处非法上访,扰乱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损害国家和政府形象,社会危害大,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11]

2006年10月17日,大连上访者母子二人到外国驻华大使馆,打标语、呼喊口号,“扰乱了大使馆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给予李某行政拘留15日处罚。

附录:上访村日记(节选)

2005年3月24日 上访村住满了

2005年3月24日,我来到北京南站西南方向一个特殊的村落——上访村。

到上访村已经是傍晚,即将的满月挂在半空。这一群拥挤的小房子的缝隙里流动着拥挤的人群。我首先来到了自己的熟人——“刘老板”。上访村是一个敏感的地方,除了上访者以外,便衣、线人、接访官员、记者、大学生都有可能来,上访者看到穿着不像上访的人他们可能会有所警惕。为了避免不方便,我首先想到自己的熟人,通过熟人会比较容易进入这个群体。

但不凑巧,今天刘老板不在家。很快又碰到了熟人——两位先前认识的山东来的上访者带我找房子。我们来到一户一户人家的门口,问还有没有地方住。“人住满了。”这是很多院子的回答。每一间屋子几个甚至十几个床位挤满了上访者,几乎走进每一个房间都能闻到一股难闻的味道。

一个老板说他那里有床位,五块钱一个晚上,六个人一间。我说喜欢热闹,想住一个人多的房间。老板答应了,但要多收我一块钱,给我换到一个十人的房间。

这个房间其实只有两张床,加上木板拼成两个通铺,一个住六个人,一个住四个人。按照墙上写的床铺号码,我住九号,挤在了一个四人大铺上。

五号六号已经睡了,他们把被子蒙在头上,但也许还没有睡着。七号躺在床上写材料。二三四号来自河南,听起来是第一次来,正谈论他们明天的打算,去中纪委还是去最高法院。一个浙江人来了,说自己的床铺是二号,与河南人争起来,但很快就平息了,大家都说,出门都不容易,彼此让一让吧,再说,住哪个铺都是无所谓的,都是一个可以躺下来睡觉的地方而已。

我的左边和右边分别是八号和十号。八号在外面洗衣服,看来是这里的老住户了。十号在玩扑克,一遍一遍地重复着自己的游戏。我们都没有说话,一方面,上访的人情绪大都不好,另一方面我不想回答太多问题,他们对我的身份可能是有怀疑的。

很快,大家都躺下了,当然没有人脱衣服,因为床被都有一股难闻的味道。我枕着电脑,静静地躺着。本来想写一些见闻,但我只能匆匆在本子上几下思路,因为大家都要睡了,我需要适应这里的作息时间。九点三十分,门开着,灯亮着,鼾声渐渐响起来。火车从旁边经过,屋子微微颤抖。

2005年3月25日 反腐败沙龙——清晨的最高法院接待室外

院门的门铃声,火车经过的声音,有人起来上厕所的声音不时传来,晚上睡得迷迷糊糊,时不时醒来。早上睁开眼睛已经是六点半了,原想跟几个河南人去上访,但他们已经走了。除了我和十号还在睡,房间里被子已经叠得整整齐齐。

我说自己是新来的,央求一号和五号带我去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他们爽快地答应了。其实,如果说上访村有一种文化的话,文化或者知识就是通过这种方式传播的,一年又一年,一代又一代,后来的上访者跟前辈们学会信访局在哪里,坐哪一路公共汽车,被哪个部门抓去伙食好坏,等等。

从上访村到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大约几百米路程,中间要穿过铁路和东庄花园。清晨的阳光洒在铁轨上,摇曳着三三两两上访人的身影。铁路旁边墙根处,访民们搭起一个挨一个的窝棚,早起的人们钻出窝棚,正收拾自己的行囊。一个窝棚边摆了一张歪歪扭扭的小桌子,四个人坐在废墟砖头上吃早餐,在清晨的阳光下。我想起了梵高的《吃土豆的人们》,但中国人更容易快乐,我看到他们的早餐有白酒。

不知道他们的窝棚什么时候搭建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拆掉。这对于他们来说是无所谓的,天越来越暖和了,草地上会搭起帐篷。

流淌着苦难的幸福路上,访民们熙熙攘攘。这里因为聚集了众多的访民,也繁荣了一批小商业,两边到处是便宜的小饭馆和复印店。

距离开门时间还有四十分钟,高法接待站门外已经聚集了上百人。一群人围着一个五六十岁的妇女在唱歌,她面前地上摆着歌词和复印文章,两毛钱一张。我买了十张谱了曲的歌词。

《好人一生平安》,作者是山西大同彭静梅和吉林磐石陈萍,歌词:百姓不远千里,进京来伸冤,控告无门暗悲伤,好人来安慰菩萨心肠,好心人同情热心帮助冤民们,衷心祝愿好人一生平安。弱势冤民追求真理,实在是难上加难,执著的冤民坚定不移捍卫法律尊严,要饭流浪也要讨回公道,正直的北京大学生送衣送饭温暖人心,祝你们一生平安。国家栋梁之材,盼你们毕业到岗位,消灭贪官保江山,永保国泰民安。

《悲欢仿诗歌》(节选):…审判台上不公断,该判不判迫私谈,年终检查向上级,新老案件全办完。冤民不服上访冤,牢房遣送铐铁链,雪上加霜冤中冤,喊冤犯罪判几年…落款:重庆市忠县双桂镇123号,刁民陈治田。

一个人号召大家去游行示威,不能光等待。他慷慨激昂的演讲博得了周围人频频点头,但也有人觉得太激进,不切实际。

这里是早晨的信息集散地,每天大家在这里交流法律政策和经验教训,结伙去中南海、万寿路、东交民巷等。差不多每天都有人发表长短不一的演讲,主题基本上都是反腐败。

顺便提一下,另一个是下午五六点钟到傍晚期间的花园广场。早上高法接待室门口是聚集出发的地方,新来的访民可以从这里跟着某个上访群体到某地上访;下午五六点钟刚好是访民当天上访归来的时间,在花园广场主要交流当天发生的事情以及讨论第二天的去向,平时如果访民之间有什么约定需要商量什么事情,他们也会说下午花园广场见。

七点四十五分,大门打开,访民们涌进胡同里,有人在院子里排队等待填表,填了表后进到大厅等待屏幕上出现自己的名字,更多的人直接涌进接待室,盯着红色的电子屏幕,上面显示着排着号的各省访民的名字,等待着叫到自己的号进去接谈。从交表到接谈,有人要等一个星期以上。

2005年3月26日 基督

每个周六的下午都会有韩国的留学生来上访村发放食品,据说他们是基督徒,已经坚持行善两年了,最近发放的地点改在了最高法院接待室门前。

下午我一边和访民聊天一边等待那传说中的基督徒。三点钟,一男一女两名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每个人手里提着两个大食品袋来到高法接待室门前的胡同里,男生个子瘦高,女生胖胖的戴着眼镜,看起来有点腼腆。他们在铁门前站住,很多衣衫褴褛的上访者拥挤过来,那一瞬间就像电影镜头中民国时期一群难民的镜头。有志愿者帮助维持秩序,喊着大家排队,很快,访民们排成了一排,队列一直延伸到几十米外的马路上。

他们发给每个人两个鸡蛋和两个包子,并说一句“感谢上帝”。有的访民接过包子和鸡蛋也跟着说“感谢上帝”。

一个穿着灰色露棉絮的破棉袄头扎白羊肚毛巾的老汉伸出了他那布满老茧的双手,满脸的沧桑,充满感激而又平和的眼神和那个发放食品的年轻姑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夜晚我回头看这幅照片的时候,真觉得像是拼接出来的。那个扎着白羊肚毛巾的老汉代表着中国人心中一些经典历史镜头,但在这里,没有历史镜头中迎接新时代的灿烂笑容,也没有批斗地主时的阶级愤怒。他有点像那幅著名的油画《父亲》,不过,这位“父亲”的白羊肚毛巾,他的包裹,他的手都是脏兮兮的,只有这张脸,此刻显得那样纯净的大慈大悲。

一个妇女领着一个盲人来到跟前,他想多要一份,说他们明天也没有饭吃。维持秩序的志愿者说,对不起,每个人只能有一份。

一个头发花白的中年妇女接到鸡蛋和包子泪流满面,咧着嘴呜呜地哭了。不知道她曾经受过多少委屈,也许,在自己国家的首都,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很久没有人这样对待过她了。他们太需要帮助了,但是帮助他们的不是自己的国家,而是两个来自异国的年轻人。

我站在旁边,悄悄地拿出相机,偷偷拍下这些记忆。如果是上班时间,便衣会出面阻止拍照,现在是周末,我才敢把相机拿出来。

突然,一个高个子妇女不知什么时候来到我跟前指着我骂:“什么东西!年纪轻轻地干这种事,xxx的走狗,良心让狗给吃了。”噢,原来她把我当成接访的便衣了,以为我在收集他们的黑材料。我实在是哭笑不得,就冲着她笑。

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走了。一回她又来了,继续骂,而且声音越来越高,骂得越来越难听。我苦笑着,就这么看着她。她可能觉得我这个人有点莫名其妙,终于骂完走了。

可能只有在这样的场合她才敢那样勇敢地高声咒骂,因为在这一刻,是非善恶那样分明。此刻,在这个贴满标语口号狭窄而脏乱的胡同里充满了圣洁的光芒,上帝慈爱的阳光照耀这一群凄惨无助的人们。在那个高个子妇女眼里,居然还有一个间谍魔鬼在这里偷偷拍照,简直是太邪恶了,她代表正义在讨伐“我”。

大约二十分钟过去了,他们带的包子和鸡蛋发完了,还有一些人遗憾地没有领到。我过去和两个年轻人搭话,想和他们聊聊,但他们说声对不起就离开了。我可以理解,他们不需要任何张扬,他们只需要默默奉献,在北京南站,基督教在悄悄传播。

为什么政府不来救济这些贫困无助的人?其实,政府也不是没有救济,在马家楼接济站,访民们每顿饭可以领到两个馒头和一袋榨菜,但是,访民们到马家楼都是被警车抓去的,而且,随时可能被地方政府强行“接”回去。在政府的接济站,他们是奴隶,随时面临失去人身自由的危险,而且,他们没有尊严,上访村几乎每天都能听到访民在马家楼被保安殴打的消息。

他们不是因为懒惰成为乞丐,他们因为遭遇了不公正在为正义抗争的路上沦为乞丐。我们的政府是否能给他们一点真诚的帮助让他们感受到一点点温暖?


[1] 2007年1月26日郝文忠上访途中,为引起中央领导的重视,在天安门地区拦截公共汽车,被拘留,3月20日,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

[2] “倡导守法理性上访 依法整顿信访秩序 ——我市警方行政处罚18名违法上访人”大连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ga.dl.gov.cn/publish/2007124134746.asp

[3]安阳县党建网http://www.ayxdj.gov.cn/ReadNews.asp?NewsID=3912

[4]姜新菊《为达个人目的煽动上访 天安门前非法游行者被捕》,2004年1月7日《北京娱乐信报》。

[5] 同上。

[6]“吉林19名上访人员在北京非法游行示威被刑事拘留”,新文化报2005年7月20日。

[7] 来自上海上访者的消息。

[8] “石家庄违法进京上访人员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石家庄日报2006年6月12日。

[9] “倡导守法理性上访 依法整顿信访秩序 ——我市警方行政处罚18名违法上访人”大连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ga.dl.gov.cn/publish/2007124134746.asp

[10] 西安晚报2007年2月2日《西安3名违法上访人员受到刑事处理》。

[11]东方今报2 006年11月29日《非法信访惹官司》。

第二章 为什么来到北京——上访者的故事

第一节 漫漫上访路

那些多年上访者初始上访原因主要有两大类:历史遗留问题和司法个案。历史遗留问题包括待遇和落实政策问题,国有化造成私人财产的损失,文化大革命时期甚至更早时期遭遇的不公正,等等。历史遗留问题是1980年代初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运动中遗留下来的问题,几乎不可能实现正义。司法个案则主要是1980年代到1990年代产生的司法不公问题,包括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要求追究某犯罪嫌疑人的责任,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认为自己冤枉,民事案件当时认为判决不公等等。最极端的一个民事案件能经历各级法院47个裁决。

他们的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官僚主义推诿导致错错了最早处理问题的时机。本来问题刚出来的时候,如果有关部门能认真解决,通常总是能找到解决途径的。等到上访者已经上访了几年引起上级重视以后,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已经错过了,解决起来很难,因此就可能成为陈年积案。第二,他们在上访路上遭遇越来越多地不公正。上访会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因此有可能受到报复。2003年之前,老访民一直是收容遣送的对象,收容遣送制度废止之后,他们继续受到接访者的遣返,遣返过程中可能发生非法拘禁、殴打等现象,很多老访民上访多年以后主要上访事项已经不再是最初的起因,而是上访途中遭遇到不公正。第三,个性原因。上访者上访时间长短、上访行为的激烈程度通常与其受到的冤屈未必成正比,而是和其个性顽强程度成正比。有部分上访者不仅得不到社会的正义,也得不到家庭的温暖,这使得他们难以回到正常的社会生活。第四,乡土社会的面子。访民们来到北京上访是要下很大决心的,如果上访多年却得不到任何结果,如果就此放弃他们会觉得“没有面子”,因此他们宁愿执着上访给自己一点希望,也不愿意回到家乡忍气吞声。一些上访者在上访途中渐渐远离了家乡,他们在北京打工在北京生活,有的可能再也不会回去。

老上访者几乎是中国社会最苦难的一个群体。一个社会可能有最穷的人,但穷人也可能是快乐的;一个社会可能有各种承受了意外灾祸的人,但他们的受难情节也只是暂时的。然而,走在上访路上的多年上访者很多年几乎不断地受到伤害。2005年4月,上访村流传着这样一个“上访公民名单”,这是一个30页的统计表,统计了上访村430个上访者的经历。根据这个统计材料,这430个访民中,被拘留或者非法关押(无正式法律手续)过一次的有53人,被拘留或非法关押两次以上的18人,被劳教过的13人,被判刑的6人。在这个统计中,有8个人遭遇了拘留、劳教等两种以上的拘禁,如果他们有了被劳教或者判刑的经历,拘留或者非法关押的经历就不再统计在内。总之,在这430人中,有90人被拘留、非法关押、劳教或判刑过。也就是说,上访村居住的访民有21%的在上访过程中被限制过人身自由。

故事之一: 郝文忠的上访路——历史深处的伤痕

郝文忠从文革结束开始上访,一直到2007年3月被送进精神病院,三十多年上访历程中有超过200次失去人身自由。她是上访村一个活的标本,一生再也走不出历史的伤痕。

第一次来到北京

郝文忠来到北京上访是因为自己的第一任丈夫在文革中被批斗而死。1969年12月2日对于郝文忠的丈夫突然被带走。郝文忠说,他们得罪过的人联合起来说她丈夫是“黑帮黑线黑干将大毒草”。“他被仇人们批斗了一整晚,第二天就死了。12月3日,不仅不让家人见到尸体,还不准我继续上班,诬陷我是王光美式的人物,孩子上学也受气,九岁的儿子也被批斗挨整挨打,我也经常被打得头破血流。”

由于是反革命抬不起头来,直到文革结束后,1976年郝文忠开始找当地政府讨说法,找了厂部、公安局、信访部门,直到1977年也没有结果,性格刚烈的她因此和很多地方官员吵架。1977年9月12号,郝文忠第一次来到北京上访。来之前在家没对周围人说实话,一个人悄悄坐火车来的。郝文忠把这个日子记得很清楚,她说,“到北京那天正好赶上礼拜六,毛主席去世刚过一周年,信访办不上班,就在车站蹲到礼拜一。”礼拜一到了国务院信访办,接待员听了她的诉说,让她回家等消息。

“在北京待了3、4天后,手里没钱了,在饭馆里捡剩饭的时候被收容遣送回去了。回家后,邻居就告诉我,你去北京后有天晚上,国务院(信访办)打长途电话到了厂里,政委他们害怕了,开了党委会。我找到工厂的人问国务院的电话怎么说,那人就说没有人来过电话,我说就是9月12号晚上打的,厂里就说是打过了,但是没有听清楚,线路不好。始终就是不告诉我电话里面是什么内容。”

1978年秋天,郝文忠终于等来了一个说法,她接到了《中共黑龙江省跃进农场委员会场党字(78)35号》文件,文件把她丈夫定性为一般土匪,有过“四个血债”等历史问题,“参与过活埋共产党干部,但是对农场建设有贡献,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对严重的政治历史问题免于处分,按干部病故死亡对待”。接着给了她丈夫一个死亡待遇,《死亡待遇协议书》中给她丈夫定性为“正常死亡”,并提出要补偿九百多块钱。

但是郝文忠说她不要钱,她要一个理:“畏罪自杀没有定罪结论,病故死亡没有诊断书,四个血债没有具体案情,一切都含混不清,这怎么就算完了?”

漫漫上访路

1978年10月,郝文忠第二次来到北京。她说国务院信访办的一位处长告诉她回家等消息,承诺他们会下去认真调查。她在接济站住了50多天以后回到家里。

但是,郝文忠期待的平反一直没有到来。直到1983年郝文忠看到了农场的一份文件时才知道, 1979年国务院信访办调查的时候,农场方面作出《中共黑龙江省跃进农场委员会文件》场字(79)110号文件递交给省和中央信访部门,对她所反映的问题作出了全面的解答,认定她丈夫属于自杀,认定她丈夫有四条人命等历史政治问题。国务院信访办正是依据这份文件给她的丈夫定了性,以后不再管她了。

1979年冬天,郝文忠再次来到北京。这次她被归为“无理取闹”一类,被送进了德胜门收容所。“在德胜门收容所,我被薅着头发照相。一个房间五六十人,大门紧锁,屎尿都是拉在屋里,溢出来后,地上都是,气味及其难闻,人都喘不过气来。一天两顿饭,窝窝头白菜汤,一天放风两次。晚上一个挨一个睡在地上,就和睡在马路上一样,没有被褥,有床和被褥那是几年以后的事情了。为此我后来在中南海上访的时候还专门反映过收容所的环境问题。第一次住了一个礼拜,然后被送到哈尔滨。到了哈尔滨就叫下车,哈尔滨也不管,我马上就回北京了。”

1979年以后郝文忠基本上就再也没有回老家去了。“接济站不能住以后就蹲机关大门口,全国人大门口,胡耀邦门口,彭真门口,王震门口都呆过,当时的永定门就有好多搭小棚子的上访户。”

她开始闯中南海、新华门等地,每闯一次就被抓一次,几乎每次刚出来不久,就马上因为闯中南海等又被抓进去。至于被关押过多少次,郝文忠不识字没有留下文字记录,但她说有一次一位律师帮她回忆整理,统计结果是,在20多年的上访历程中,郝文忠被收容、拘留、关精神病院共计199次,在收容所、拘留所和精神病院的时间加起来超过12年。

 “大概是1985年吧,我把自己家的草房卖了,当上访路费。本来是大儿子的房子,后来大儿子工作了,住工人宿舍,就把房子卖了,3间草房带院子总共卖了500块钱。”郝文中叹了一口气,“从那以后,家就没了。”

1989年秋天,郝文忠第一次被送到精神病院。“大兴县公安局把我送到齐齐哈尔关押精神病人的屋里。一个屋里10个人,9个精神病,打人骂人,不让睡觉。我就砸门,看门的就说,老太太,别砸了,现在没有当官的,等当官的来了我告诉你。等到所长来的时候,我就开始砸门,我说我是上访的,凭什么把我圈到这里。所长问你是上访的吗?我说是啊,给他看材料,他就把门打开放我出来,给了两个馒头,把我送出去了。以后还进去过几次,加起来一共五次,每次进去的时候我都要入院手续,出去的时候要出院手续,但是院方就是不给。医生都知道我不是精神病,就对我说,老郝,有什么要求就吱声。”2001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给她检查后的鉴定结论是“目前未见明显精神异常”。

 “1995年8月大兴县公安局从天安门派出所把我接回去后送到昌平收容所,列入重点号关押15天,我在收容所里发了重病,上吐下泻,得下脑血栓。1997年3月拦乔石的车被收容,关押50天后脑血栓病发,收容所立即将我送到医院治疗,花了3千多块。”郝文忠补充说,“都是国家花的钱。”

 “2002年16大前夕被关在昌平收容所,我一口气砸了24块玻璃。所里上上下下也基本知道我的案情,也没有太为难我。砸玻璃这次关了一个多月,然后遣送出北京,到了吉林就把人哄下去。下了火车,我就跟着警察上了返程火车,一路上警察也不管我。”

“由于在收容所的次数多了,那些工作人员也不为难我,保证我能吃饭喝水,后来,再遣送回地方政府也不管了,齐齐哈尔当地纪委书记曾告诉我,老郝,可别回来了,危险。意思是在这边会有很多打击报复,遣送最多的是送到哈尔滨,齐齐哈尔还去过两次,剩下都是送到省里,省里后来也不愿接待了。01年前后遣送的时候,送到哈尔滨没有人要,送到内蒙古没有人要,大兴县也不接受,13处一查,我的户口没有了。”

“一个大学生被收容所打死后,收容所取消了。”

“2003年11月因为在天安门撒传单,11月25日起到12月25日止,被派出所关押在看守所,最终给了半个月的拘留手续, 打电话让我闺女把我接出去。”

幸福街的生活

郝文忠在她的谈话中讲到了她的儿子和女儿。郝文忠说,第一个丈夫被打死以后,在无依无靠的情况下,又和一个年纪比她大很多的人结婚了。1980年郝文忠在北京上访期间生了一个小孩,生小孩是中办送到医院里面去的,医药费也是他们掏了,小孩取名郝京生。1985年丈夫不满意她经常上访,于是离婚了。1988年上访的时候在北京和大兴一个农场工人结了婚,这也正是为什么郝文忠有时候被拘捕以后送到大兴的原因。但这次婚姻也没能让郝文忠安定下来,结婚不久,她就在一次上访过程中被收容。1993年在郝文忠被收容期间,第三个丈夫因强奸罪被判处15年徒刑,这次婚姻又结束了。现在几个孩子都有了家庭了,他们有时候也会来看望母亲,但郝文忠尽量避免和他们来往,因为她担心自己连累孩子们。

 “我年纪大了,现在在上访村租了两间房子,有一些床铺,租给上访的人住,一间一张床3块钱一天,还有一间一张床5块钱一天。不过上访的都没有什么钱,好多人住了交不起,最近两个月反而还亏了900块钱,小女儿给钱,才继续把房租交上。现在每天的生活就是收拾屋子,整理材料,寄信,到处转转,偶尔去撒传单。”

“2005年春节是在这个小院子里过的,我和毁容了的姐妹俩个带着孩子,和昨天挨打的老太太一起包饺子。我稍微有点收入,就买了点肉,买了点面,5个人就算过了个年。也不出去闹了,闹也不解决,过年好过赖过图个消停。现在没有收容所了,如果出去闹,也要关在公安局派出所,饿半天,冻半天,也没有个安逸。现在的信访办门口都是一群大老爷们在门前站成两排,老太太一进去,他们就把人推来推去,人根本吃不消。国务院信访办进不去,不去闯干等着也不行,去别的地方又叫闹事。”

无法愈合的伤痕

郝文忠为上访付出了巨大代价。“上访这么多年,工作没有了,工资没有了,家没有了,房没有了,户口没有了,这个世界上就没有这个人了。”郝文忠轻轻叹息。

但是,她不愿放弃。“儿子也跟我这么讲过,说别打了,冤就冤了,都这么多年了,回来享受一下晚年吧。”

“但是”,郝文忠坚定地说,“我告诉儿子,别这么说,如果这么说,我们就划清界限,我们互不认识,你也不是我儿子,我也不是你妈。我们的这个问题不是工作问题,工资问题,房子问题,土地问题,咱们这个是政治问题,谁知道什么时候再来一场运动,来了运动,我们全家又要受害,要挨整,几百辈子都翻不过身来,几十代都要背的黑锅啊。别的问题,我早就不告了,这是政治问题,必须要翻过来,除非红旗倒了或者我死了就再也不告了。有黑材料存在,人走到哪里,黑材料跟到哪里,哪一天来运动了,就受害了。因为这次对话,我和孩子就不来往了。这么多年了,不能再连累孩子,也就不和孩子来往了。以后就看吧,看上面开不开恩,反正希望也不大。这辈子也就死在这条路上了,死也要死在中南海门口。”

三十年过去了,中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但这一切在郝文忠眼里都不曾发生过,直到今天,郝文忠讲起自己上访的经历,仍然习惯于说一些古怪的政治话语,她记忆中的中国是文革的中国,她的一生再也难以走出历史的阴影。

2005年4月9日,星期六。这一天国家信访局、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中纪委等各国家机关都不上班,郝文忠又不甘心在家呆着,一大早来到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的胡同口,跟几个访民一起“去总理家”。

如果没有意外郝文忠应当中午就能回家,但她直到下午六点多才回来。老太太轻描淡写地说,到了总理家门口,他们填了一张表,然后被带上警车送到马家楼(国家信访局的信访接待中心),中午免费吃了顿饭,两个馒头一包榨菜,下午四点半被放了出来。

时光进入2007年,郝文忠似乎越来越感到生命的短促,她不能再满足于“撒撒传单”,过节的时候“给总理拜年”这种上访方式了,她需要用新的方式引起“上边”的重视。1月10和26日,郝文忠和其他几位访民一起在天安门两次拦截公共汽车。第一次她被拘留了两天,一个民警答应他给领导汇报。等了两个星期没有结果,她再次拦截公共汽车,据说,她当时钻到了公共汽车底下。

2007年3月20日,郝文忠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2008年9月奥运之后,在女儿交了5万元“不再上访”的保证金之后被释放。

故事之二 :盛其芳——退休后的维权者

盛其芳的上访路

来自吉林的盛其芳是一位退休公务员,自从8年前开始代理一个行政案之后,他逐渐成了上访村中一个职业化的维权者。他写下了很多对上访问题的分析文章,组织编写了《冤民泪》、《三千冤民联名反对新信访条例》等材料。盛其芳还代理访民写诉状,他说,他已经为访民义务写了58份诉状。

导致盛其芳走上上访路的,是他的当事人马继云为四轮车案打了16年的官司。

四轮车案发生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四方台区。1989年10月31日深夜,王旭龙等5人在马继云及其家人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擅自开着马继云家的四轮车将某人的原煤偷走两车。四方台派出所很快将作案的这5个人抓获,并扣留了四轮车。

扣车当天,办案人经过调查,证明盗窃原煤与车主无关。但是,盗煤者被拘留15天后释放了,而四轮车却一直被扣在派出所。

1990年3月10日,马继云起诉至四方台区法院,要求派出所返还四轮车并对派出所非法用车造成四轮车零件损坏进行修复,以及赔偿超期扣车造成的误工损失。

1990年6月21日,法院在遗漏马继云诉讼主体的情况下做出一审判决:松江—12拖拉机还给原告王贵平(马继云二儿子);对原告要求拖拉机的修复、扣押期间的经济损失不予支持。

马继云不服一审判决,以派出所超限扣押并非法使用四轮车为由,上诉至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990年7月18日,双鸭山市中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马继云不服此终审判决,向双鸭山市中院申诉,经该院监审庭再审和审判委员会会议决定,做出民事裁定,撤销了原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此案。

四方台区法院重审后做出判决:松江—12型拖拉机返还原告王贵平,扣押车辆期间损失由盗煤的王旭龙等5人共同赔偿2160元。但法院对派出所非法用车的事实,仍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认定。

马继云不服判决,继续要求法院依法确认派出所系超限扣押和非法用车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程序上诉和申诉。

1991年4月29日,马继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公安机关超期扣押和非法用车的行政侵权行为。

1998年年6月22日,该院作出裁定,以“公安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是王旭龙等5人而不是马继云,故马继云不具备行政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和“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1989年10月31日作出的,而行政诉讼法是199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法实施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受理。对于行政诉讼法实施前的行为只能适用当时的法律予以审理”为由,不予受理马继云的行政起诉。

马继云不服这份裁定,上诉到双鸭山市中院,当年8月27日,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了原裁定。之后,马继云走上了申诉之路。省、市两院经复查以同样理由驳回其申诉。2002年以后,盛其芳和马继云经常到北京申诉。

马继云确实提出了一个现实的法律问题。公安局或者其他政府机构在办案过程中,以种种理由扣押并非涉案人员的财物,甚至任意非法使用,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根据现行的法律,办案过程中公安局扣押财物,算是进入了司法程序,不属于行政处罚范围,又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对于当事人来讲,这是一处法律的空白,很多地方公安局非法扣押财物,地方法院都是不予立案,当事人只是忍气吞声。

从1995年起,马继云因为上访多次被收容教育、拘留。2002年10月24日,马继云被双鸭山市“收容教育”三个月。马继云上访的事由已经不只是四轮车案,还包括她多次人身自由受到侵害。

三千冤民联名信

2005年5月1日是新《信访条例》实施的第一天。这天盛其芳做的一件大事就是把一份三千访民的联名信寄出,这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信访条例违宪审查的公民建议书。

这是一个装订精美的16开大本,绿色的封面上方印着一个巨大的红色国徽,国徽下面是建议的摘要:“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第431号《信访条例》因涉嫌违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90条的立法精神,特向全国过人大常委会提出违宪审查的建议。请审议,并予以废止。3000冤民联名。”

这封建议书写道:

“……然而,那些靠钱买官做,有权卖官的贪官污吏和那些靠着司法腐败活着的庇护者,竟然把夹缝中的弱势群体诬蔑为刁民!对此,笔者认为,没有刁官,哪来刁民?刁民是刁官逼出来的!要想追究冤民过激行为的刑责?倒不如首先追究那些枉法渎职、暴力截访并鱼肉人民故意造成严重政治后果的罪责!……95年我国发布的第185号《信访条例》,自96年1月1日施行的第一天,就是一份乱世扰民的违宪条例横行社会。该条例实施十年来,有多少无辜公民被收容遣送,有多少为行使检举、控告等正当权利的公民被非法拘禁和劳动教养,有多少受害的冤民在不明不白中被打伤、致残甚至死亡!显见,那些为混饭吃的官员、专家、学者不知出于什么目的,站在什么立场,竟然打着规范信访行为的幌子,作出超越宪法框架,又跨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侵权规定。……新的信访条例和旧条例相比虽有较大突破和进步,但仍未超脱司法腐败的‘死角’,因此,它的出台,仍然无法确定司法救济的权威性,仍然无法保障法律最后底线的实现。”

建议书文字内容只有6页,后面附的是688个身份证复印件和2312个签名。

给中央领导写信、编顺口溜为访民呼吁几乎成了盛其芳生活的全部。2003年他曾写信给媒体提出黑龙江省信访收容制度违宪,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刊出了盛其芳和马继云的照片,后来黑龙江省废止了该制度,这是他生命的意义所在。

故事之三 五次死刑判决背后的十二年上访路

2005年12月28日中午,四位来自河北承德的农民打着“十年冤案寻找青天”的横幅,冲过新华门的警戒线。很快他们被警察带到西城公安分局拘留了。这四位农民是来北京为他们的儿子喊冤,他们的孩子在过去十多年时间里先后被判处五次死刑,至今仍在狱中。十多年来他们的父母已经不停地奔波上访,曾经无数次被抓捕被关押。

一个漫长的故事

1994年7月30日和8月16日,河北省承德市发生了两起出租车司机被抢劫杀害案,其中第二起抢劫案现场就在市郊的庄头营村边上。当年10月30日,庄头营村村民陈国清因涉嫌与本村一个女孩的纠纷被带到了派出所,急于破案的专案组试图从这位“问题青年”身上找到凶杀案的突破口,在残酷的刑讯逼供下,陈国清招供是他抢劫杀死了出租车司机,而且还陆续供出了二十多个“同案犯”。又经过持续的刑讯逼供,警方最终圈定了陈国清、何国强、杨士亮、朱彦强四人。承德市公安局专案组为侦破此案立功受奖。

但四人在检察机关和法院提审时屡次翻供,关键证据矛盾重重,直到1996年8月承德市中级法院才第一次开庭审判。四位被告人法庭上坚决否认自己抢劫杀人,证明自己没有做案时间,异口同声地说先前供述是因为残酷的刑讯逼供。在证据疑点重重的情况下,承德中院一审判处四位被告人死刑。他们上诉,河北省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理由发回重审,并提出了一系列疑点。承德市中级法院再次审判,在没有排除任何疑点的情况下依然判死刑。他们再上诉,再发回重审,同一个审判长第三次判处被告人死刑;再上诉,发回,第四次判处两个死刑一个死缓一个无期。2000年10月他们第四次上诉。2003年7月,河北省高级法院终于不再发回重审,而是自己开庭审判,并于2004年3月26日第一次做出二审判决,判处三人死缓、一人无期。

从2004年3月二审判决以后他们开始漫长的申诉过程。本案代理人是一群学者和公益律师,他们调查了解到抢劫案的真正凶手,并且把有关材料和证据递交给最高法院和公安部,然后举行新闻发布会给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先后六次到最高法院申诉,三次申请游行示威抗议最高法院和公安部不作为。一直到2006年5月,他们仍然在努力。

彻底的冤案

本案在法律上根本不能成立。

首先,指控证据不可信。

除口供以外,承德中院做出的四次死刑判决主要证据有两个:刀子的血型鉴定和一个烟头的DNA鉴定。

关于刀子。法院认定从陈国清家搜出的一把刀子是作案用的刀子。案卷记载,2004年7月31日,即第一个凶杀案案发的第二天,承德市公安局破案记录记载 “双桥公安分局刑警队孙晓涛同志送来刀子一把”,“刀子上血型为B型”。但是这把刀子后来不知去向,再也没有在案卷中出现过。同一本案卷里还记载,2004年11月2日,从陈国清家里搜出一把刀子,但这把刀子的鉴定时间却是2004年7月31日。到底是一把刀子还是两把刀子?哪一把刀子是杀人凶器?卷宗里并没有说清楚。虽然法医岳红对此作了解释,说是把时间记错了,但并不具备说服力。

关于烟头。法院认定作案现场嫌疑人之一杨士亮留下了烟头。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记载“后座前左踏板上有一过滤烟头有Beidaihe字样(已提取)”,勘验笔录称对现场进行了拍照(见预审卷第二卷38页倒数1-3行),而烟头的照片从未在庭上出示过。至于辽宁省公安厅所作的(1995)辽公科D字19号刑事技术鉴定书,证明烟头上的唾液与杨士亮唾液的DNA类型基本一致。这一鉴定结论在正常的情况下,使得杨的犯罪嫌疑大大加强,但是,由于烟头的来源并无证据证明,且烟头已经在承德公安机关作过一次血型鉴定,这第二次作为检材使用的在辽宁省公安厅鉴定使用的烟头是否为犯罪现场提取的那一个,令人有理由怀疑。

另外,起诉书和判决书反复所称“抢走钥匙、BP机等物”没有出现过。

其次,被告人口供、判决认定事实与现场勘验明显不一致。

以816案为例,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冀刑一终字第79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为当受害人张明“开车至承下公路钓鱼台处,何国强让张停车,四上诉人用刀将张扎昏。后由上诉人杨士亮将车开至距市曲轴厂250米公路左侧,停车后四上诉人将张明从车上抬出来抛至公路左侧的草地内,杨士亮发现张明未死,其余上诉人有刺张数刀,致张明失血性休克死亡”,说明判决书认定至少有两个作案现场。

但816案勘验笔录记载,除司机座位靠近脖子处血迹及司机右座左方喷溅状血迹以外,车内很少血迹,而“左前门外、反光镜上及左前叶子板均有喷溅状血迹”,“尸体下草上有大面积血迹,公路上3.8 x 2.3米范围内有血迹”,喷溅状血迹,公路及草上大面积血迹,而车上血迹很少,由此可以推断这里很可能是第一也是唯一的作案现场。

第三,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

四位被告人均证明没有作案时间。例如,“730”案发当天,承德市第二锅炉厂考勤簿上明明记载着陈国清案发当天全天上班,晚上加班。此考勤表原件已被公安机关提取,侦查人员还询问了记工员郑启超和当天在车间与陈国清一起上班加班的工友,均证明陈国清确实全天出勤,晚上加班,这一直接证明7.30日陈国清没有作案时间的重要证据,公诉人不举证,一审法庭不调取,虽经律师当庭多次强烈要求,始终不在庭上出示。“816”案发当天,朱彦强正在医院输液,有处方为证,谢玉环等证言与处方相印证证明朱彦强无作案时间。但其处方被办案人员提取后隐匿了,被告人、辩护人多次强烈要求,拒不出示、质证。杨士亮在案发当晚和邻居打麻将,有证人愿意出庭作证,但开庭时法院从来没有让证人出庭。

第一次开庭审理时,控辩双方提交的证人证言,明确证明四名被告人无作案时间。在检察院起诉后侦查阶段即告终结,而本案在第一次开庭和二审三次发还之后,侦查、公诉人员反复找已给律师作过证的证人,威胁谢红梅、李相等人改变证词。

但是在中国,无罪推定原则与离现实还有相当的距离,要想推翻这个陈年积案,仅仅证明“定罪证据不充分”是远远不够的。

代理人开始寻找真正的作案凶手。幸运的是,他们找到了线索。2004年3月12日,杨士亮家人收到来自沧州监狱的一封信,信中问杨士亮出来了没有,说他已经尽力向有关部门揭发。来信者叫刘成金,因盗窃罪在狱中服刑,1997年曾经在看守所和杨士亮住同一个监号。刘成金这封信的意思是他再一次举报了真凶,询问有没有结果。卷宗中有关于刘成金举报真凶的记载,但有关部门并没有认真对待。

代理人到沧州监狱找到了刘成金,询问了他举报的内容。刘成金说真正的凶手是刘福全等三个人,他自己曾经和刘福全等一起盗窃,和他们很熟,曾经听他们讲过作案详细情况。

顺着刘成金提供的线索,代理人找到了刘福全所在的村庄,并询问了他的家人,从那里得到了一些证言,证明曾经看到过刘福全在1994年底曾经拥有三个BP机(两个出租车司机被抢走了两个BP机),这和刘成金讲的一致。还证明1997年该村东头水井里淘出过两把刀子,这和刘成金举报的刀子被扔到村东头井里相衔接。但是,那么多年过去了,BP机和刀子都不知去向。

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作为代理人的这群执着的法律人走访了本案法官、检察官、专案组成员、目击证人、被告人及其亲属邻居、揭发真凶的狱中犯人等所有能找到的与本案有关的人,经过极为慎重的调查和思考,他们确信四个被告人是无辜的,抢劫案的真正凶手另有他人。

为什么能拖12年?

一个彻头彻尾的冤案为什么能制造出来并能拖延十二年还不能实现正义?在调查了解过程中,本案代理人痛心地感受到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的官僚主义以及对生命尊严的麻木冷漠。

承德公安机关专案组是这起冤案的始作俑者。

一个旅游城市连续发生出租车被抢劫案,公安机关肯定受到了很大压力。但是,也许是专案组成员素质差,也许是刑侦技术不过关,他们并没有能破案。到了10月底,因为一起村民纠纷第二起抢劫案发生地附近村庄的村民陈国清被带到了派出所,面对这个“不良青年”,急于立功的警察开始了大胆想象,严酷的刑讯逼供下,陈国清供述自己抢劫杀害了出租司机,并且陆续供述了二十多个“同案犯”。在这个过程中,所有庄头营村的成年男子都人心惶惶,生怕陈国清“咬”着自己,一些人干脆逃到外地躲避。警察最后从中圈定了四个“不良青年”,他们有的偷过小卖部,有的敲诈过别人,有的跟别人打过架。这个大案的“侦破”只靠两个极其简单但很可能是愚蠢的逻辑——作案人应该平时就是不良青年,几个不良青年所在的村距离案发现场最近,再加上刑讯逼供。

办案人员制造了很多荒诞的证据材料。比如,从陈国清家搜出来的刀子鉴定日期是“1994年7月31日”,而事实上从陈国清家提取刀子的时间是1994年11月2日,也就是说,在远未怀疑到陈国清之前,他的刀子的鉴定结论就出来了。对此荒诞的材料,公安机关的法医岳红说,自己疏忽把日期写错了。关于关键物证之一的烟头,有过两次鉴定,一次是法医岳红做的,另一次是辽宁省物证技术中心做的,两次鉴定的烟头是不是同一个?这都很值得怀疑。

2005年9月,代理人见到了专案组成员中的两个。其中一个已经退休,他对案件说不上了解,只是一口认定是他们四个作的案。虽然这个案件对他而言是一个非常重大的案件,他记得很清楚,但他对自己的判断没有任何令人信服的解释。另一个是当时专案组成员中的“另类”,他因为对案件持怀疑态度后来被赶出了专案组。他认为这个案件不能成立,说等到这个案件到“八九成的时候”,他愿意站出来作证。

本案主诉检察官根本不了解案情。

本案前三次死刑判决都是同一个主诉检察官,尽管已经两次发回重审,起诉书内容除了日期变化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变化。更令人吃惊的是,通过交谈代理人发现,主诉检察官对案情根本不了解。

2004年3月,代理人见到了本案主诉检察官。检察官认为,这个案子没问题,肯定是他们几个干的,他提出案子告破是因为涉案人之一何国强“自首”的结果,提出第二起出租车司机被杀的当夜路过此地的目击证人辛风华挨了陈国清一巴掌,她的证言和陈国清他们的证言一致,等等。

但是后来通过查阅案卷以及访谈相关证人代理人发现检察官说的几个重要情节都是假的。比如,辛风华说她当晚下班,看见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三四个人在地里抓草(后来查明是为了掩盖尸体),她当时没在意就骑车过去了。过了一会儿,一个人骑车从后面追上来给了她一巴掌,她追这个人到了锅炉厂,但没追上。代理人问她打她的那个人是不是陈国清,她说她根本不认识陈国清,问是否可能是出租车旁边的人骑车来追她,她说不可能,因为她没有看见那几个人旁边有自行车。这样的一个证言在陈国清他们的四个人的供述里面的“印证”是,四个人中有三个分别供述了他们各自骑车追过去打了辛风华一巴掌。还有检察官说的何国强的“自首”,案卷里已经写的很明白,何国强于11月17日自首交代的是一起小的盗窃案,并没有关于杀人案的供述,公安部门也在上面认定“不是自首”。在何国强家里代理人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当时何国强因在一个小卖部正碰上来此调查盗窃案的公安人员,于是他被带到了派出所,当晚他逃跑了,他的父亲把他找了回来,问他有没有干坏事,他说没有,只是一年前曾经在一家小卖部偷过一些吃的,于是他父亲领着他来到派出所“把事情说清楚”,这就是检察官所谓的“投案自首”。

从卷宗里以及前任律师那里代理人了解到,四次一审,检察官前后仅制作了96、97两份起诉书,此后从未向被告人和辩护人送达过起诉书。检察官也曾会见过被告人,但是和刚刚刑讯过被告人的公安人员一起去的,而且穿便装,被告人根本不知道他们是检察官。在恐惧中,他们的供述也和在公安机关供述的一样。检察官从来没有认真调查过此案,基本上是把公安机关的材料原封不动搬给法院。

法官的官僚主义和麻木冷漠。

一审法院的法官面对庭上四名被告人一致的翻供,并没有认真调查事实真相,而是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判决四个被告人死刑。在法官眼里,四个农民的生死没什么大不了的。

2004年3月,代理人见到了本案一个法官。代理人问,“就你的内心真实的判断,你觉得他们几个是冤枉的吗?”法官反问:“你说这个案子有没有证据?”同去的一位当地律师说,也不是一点没有,但不可信。法官说:“就是嘛,这比有的案子好多了,这个案子多少还是有一点证据的。前几年有一个强奸杀人案,除了口供什么都没有,我们还不是给判了?河北高院最后改为死缓,案子结了。”代理人再次问他对此案的判断,他耸耸肩:“叫我说,毙了也就毙了。”一个法官对无辜的生命如此麻木冷漠是在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这可不是某一个法官这样,有太多的法官如此泯灭良知。法院,作为捍卫正义的最后底线丧失了提供正义的能力,这个最应该代表良知的群体麻木冷漠至灭绝人性,这恐怕是我们这个时代最深刻的悲哀。

河北高院在一定程度上说是负责的,没有糊里糊涂维持四人死刑,但也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河北高院法官明明在法庭上看到了被告人被刑讯逼供的伤痕,判决书里却只字不提。明明知道本案有如此多的疑点,最后在一个疑点也没有排除的情况下,判处被告人死缓和无期。法律当时的确没有规定发回重审的次数,河北高院于是一次次发回,导致一个冤案拖延了十多年。最高法院指令河北高院复查此案,但复查过程极其缓慢,没有新的压力复查随时都可能停止。在有人多次举报真凶的情况下,河北高院不去认真对待,直到当事人家属上访闯中南海之后河北高院才开始调查举报人。

申诉难

从1996年该案上诉到河北高院,到河北高院作出二审判决,其间三次发回重审,当事人在狱中度过了八年时间。法律规定的必须立案审判的二审能拖八年,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受理的再审能拖多久?

申诉难,难于上青天。佘祥林的家人也曾为他申诉,但最后不了了之,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妻子突然“复活”,佘祥林案恐怕没有出头之日。二审刚刚宣判完不久,2004年4月,陈国清他们的家人分别到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北高院申诉,最高法院说必须经过河北高院才可以提起申诉,河北高院则让她们等六个月再答复。

2004年10月25日,四被告人家属再次来到河北高院询问申诉结果,法官说暂时还没有时间重新审查此案。家属再次来到最高法院申诉,没有人接待。

2004年12月27日,承德市双桥区政法委副书记等一行四人找到四被告人家属家,宣读了一份文件,大致内容有:一、陈国清等抢劫案已经高院解决,不能再上访;二、再上访就违法;三、举了两个例子,说高院解决又上访的,一个判了三年,一个判了一年半;四、你们如果再上访,也违法,也可能被抓。家属要求复印该文件,他们不让。

2004年12月30日,代理人将承德市有关部门恐吓被告人家属不准再申诉、在河北高院已经无力启动再审程序的情况反映给了最高法院,同时在一系列新证据的基础上向最高人民法院再次申诉。

2005年3月,代理人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发现真凶的重要线索,很多媒体报道了此案。新闻发布会之后,代理人把有关证据材料寄给最高法院和公安部。但两个月过去了没有任何消息。

2005年5月到8月,代理人三次申请游行示威,以抗议最高法院和公安部不作为。《游行申请书》里列明的申请游行理由是:“河北省承德市陈国清等四位无辜青年在过去十多年的时间里被以抢劫罪的罪名先后判处五次死刑,至今仍在狱中。关于抢劫杀人真凶的线索早在7年前就已经有人举报,但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2005年3月20日我们已经将关于本案真凶的举报材料寄给公安部、最高法院和司法部,期待他们认真对待这起冤案,但至今杳无音讯。我们认为,一起拖了十多年的冤案在我们已经提供了关于真凶的详细举报材料的情况下,最高法院仍然不提审此案,公安部门仍然不予调查真相,对这种官僚主义行为我们已经忍无可忍,唯有通过这种激烈的表达方式,以期唤醒国人对这起冤案的关注,还司法以正义。”

2005年国庆节前夕,四被告人的家属再次来北京上访。最高法院接待人员在里面已经认出了他们四个,告诉他们不要领表了。一个接待法官告诉他们,河北高院正在复查,有代理人出面就够了,让他们回家等待。

但是,河北高院的复查进程缓慢,到2005年12月,仍然没有任何消息。2005年12月26日,他们再次来到北京,给代理人送来了他们所在村庄800多户村民的联名信,呼吁河北高院重审此案,还无辜青年的清白。他们四位家属去了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与接待法官发生了争执,朱彦强的母亲威胁说要去天安门自焚,他们遭到警察搜身。他们说,他们已经等了十一年了,最高法院也已经来了几十次了,他们不能再等下去了,宁愿以自己的死唤来孩子们的清白。

2005年12月28日,他们来到新华门,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这次冲击导致他们中的两个人被治安拘留,一个5天,一个14天,代理人立即和西城公安分局交涉,准备起诉分局。3天以后,他们都获得了释放。这次冲击虽然身体受了苦,但有了一点进展。12月30日,河北高院第一次提审了举报人刘成金。这是本案十年来的重大突破,说明河北高院第一次开始认真调查此案。

2006年2月25日,陈国清他们的家人再次来到北京,他们在天安门广场被强行带上警车送到马家楼救济管理站,然后被遣送回承德。

2006年3月22日,代理人再次来到河北高院,与法官交流案情。他们向主管副院长报告了本案一系列疑点,包括怀疑到当事人之前已经做出当事人的血型鉴定,作案现场提取的烟头可能被人换过,当事人遭受了严重的刑讯逼供,证人受到过警方的恐吓等等。介绍了代理人与本案检察官、法官、目击证人、专案组成员、当事人本人、真凶举报人等各方有关人士谈话了解到的事实,明确告诉副院长,本案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冤案,家属不会放弃,我们不会放弃,在河北高院解决比在最高法院解决要好些。

2006年4月,承德法院提审了代理人怀疑的真凶,这是本案又一重大进展,但代理人也担心,这样的提审会不会是走过场。到2006年5月,他们仍然在等待,他们相信,正义的希望就在不远处。

从2004年3月到2006年5月两年多的申诉历程给人这样一个印象:越是激烈的抗争越是能有所进展,访民们的抗争不得不趋于激进化,这就官僚主义给中国访民带来的现实,这也是中国信访问题的根源。

第二节 新上访者——不同的结局

新上访者有各种各样的上访原因,随着时代的不同上访的具体原因也发生变化。2003年国家信访局把引发上访的主要矛盾归结为八大类:一是企业改制、劳动及社会保障问题。其中,拖欠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职工下岗失业后再就业困难、基本医疗无保障、社保基金不到位等比较突出。二是“三农”问题,即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主要是反映一些地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民负担没有明显减轻;一些村组财务管理混乱、村委会换届选举不规范;一些地方违规征占买卖土地,补偿标准较低且被层层截留克扣,失地农民得不到妥善安置;乡村基层干部作风粗暴,干群之间矛盾突出。三是涉法涉诉问题。主要是各类纠纷、不服法院判决等。这类问题积案较多,重复来信来访量大,长期滞留上访的人多,已成为长期困扰各级信访部门的主要问题之一。四是城镇拆迁安置问题。主要是反映在城镇建设、拆迁等工作中不严格依法办事,补偿和安置不合理,拆迁户不能及时回迁,房地产开发不规范等问题。五是反映干部作风不正和违法乱纪问题。六是基层机构改革中的问题。主要反映一些地方借机构改革增加编制、增添副职,或借竞争上岗收受好处、安排亲友,以及精简分流搞一刀切等问题。七是环境污染问题。搞建设急功近利,破坏了生态环境。八是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要求解决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问题。[1]

2007年国家信访局总结了五大类上访原因: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等五方面,这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成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点。

新上访者的未来大致有这样几种模式:第一,得到公正罢访息诉。新上访者第一次来到北京通常抱着很高的期望。对于初访者,各信访机关也大都会认真接待,绝大部分上访者很快可以拿到一份转办函,有关信访机关督促地方认真处理。上访者来到北京本身可能会引起地方政府比较重视,他们通常会劝上访者回去,承诺给解决问题。但只有极少的上访者可能通过一次上访解决问题,本来就是在地方解决不了的复杂问题才来到北京上访,除非有领导批示,信访机关的一纸命令通常不会那么有效的。大部分上访者都会经过几次乃至多次上访问题才能得到解决。比如新疆石河子市的一位女士为自己的丈夫蒙冤上访,她丈夫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刑九年,她在北京执着地上访了四年,成为上访村集体活动的组织者,常常在最高法院带领上访者集体歌唱,最高法院实在受不了了,最后决定立案指令新疆当地法院再审,2006年,其丈夫终于被无罪释放。

第二,认冤罢访息诉。地方政府解决上访的办法基本上是“胡萝卜加大棒”,对于来京上访者,一方面施加压力,办培训班、监控等,另一方面找上访者谈判,谈补偿多少钱。有的上访者上访没有任何结果,但感到上访的艰辛之后就放弃了。但更多的上访者争取到了一定补偿,考虑到上访艰难,就认了。比如下面提到的一位村委会主任因遭到打击报复而上访,得到了一部分赔偿之后就算了。

第三,成为老访民。有的上访者得不到公正或者得不到完整的公正,却又不能忍受,继续上访,就有可能成为老访民,甚至成为“刁民”。

故事之一: 王风美被劳动教养

访民中的维权者

2004年冬天,作为一个访民权利维护者,王风美和另外两位访民一起为举报烟台市上访教育站非法拘禁、殴打上访人员的事情而奔波。

她上访最初的起因是因为住房问题和其丈夫所在医院发生纠纷被打伤,其后她丈夫被剥夺了在医院上班的权利等。她说在上访过程中,她遭遇到了更多不公平。

为了揭露烟台上访教育站的真相,王风美把访民们整理的统计资料交给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

这是一份上访人员自己制作的“全国两会期间烟台市教育站收容人员情况表”,这份由每一个被关押上访人员按手印作证的表格统计了2004年2月17日到3月2日之间烟台市上访教育站非法拘禁的21名上访人员:

张淑琴,女,招远市退休干部,2月29日来烟台,准备坐晚上的火车去济南向山东高级法院递交申诉证据,在烟台火车站买票后吃饭时被抓。

杨香莲,女,51岁,招远市人,2月24日到济南信访办申诉,25日准备回招远的时候在济南被招远市政府有关部门抓到。

陈殿恕,男,53岁,招远市大秦家镇人,3月2日准备到烟台中院查案卷,在招远到烟台的汽车上被抓。

孙玉翠,女,55岁,招远市齐山镇人,2月24日在国家信访局交登记表后被市政府信访局抓到放到汽车后备箱里送到烟台。

侯旭英,女,41岁,莱阳市城厢镇人,2月28日上班的路上被抓。

于月清,男,66岁,莱阳市城厢镇人,从家里被骗说到镇上解决问题,被抓上车强行送到教育站。

姜秀翠,女,67岁,海阳市行村镇人,2月29日在最高法院来访接待室附近被烟台中院工作人员抓到。

张治国,男,56岁,莱州市驿道镇人,2月21日从家被骗到烟台后被抓。

……

2004年8月中旬,记者郭峰等人暗访了烟台上访教育站。随后还来了中央调查组。王风美说事后中央调查组把录像放给了烟台市政府,教育站的铁门得到整改,但王风美所做的一切也都暴露了出来。

被劳动教养

2005年3月底的一天,烟台来了六个警察,坐飞机来的,可能是要抓她,所以她不敢去信访局。过了几天她又说,警察回去了,信访局的人说好像不是那么严重。作为一名老上访户,王风美知道自己回去可能有危险,但她还是抱着侥幸的心态回家试试。临走前,王风美仔细回忆了她的上访经过,说确实没有违法行为,因为她一直都很小心,避免卷入一些过激行动。2005年4月1日那天晚上她离开北京回山东。4月6日,她被两个警察带走了,4月7日,王风美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刑事拘留,4月13日,王凤美被劳动教养一年零九个月。

这份“烟教字(2005)第31号”《烟台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决定书》认定王风美的“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是:“该于2003年12月25日进京无理取闹,与其他上访人员一起在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15号门前聚集围堵,阻塞交通约30分钟,不听劝阻,扰乱社会秩序。上述事实由本人供述、其他上访人员供述、证人证言等为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十三条等规定,现决定对王风美实行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

王风美说,因为揭露了烟台上访教育站把材料送给中央电视台才是她被劳动教养的真正原因。具体到她被劳教的事实根据,她说,2003年12月25日他们一行四人到万寿路向中央领导反映冤情,万寿路派出所的警察把他们带到两办接待室登记填表并做了笔录,并不存在围堵阻塞交通问题,是烟台有关部门对她举报教育站打击报复才决定实行劳动教养,在事发一年三个月以后找了这么一个莫须有的罪名。

地方政府常常用劳教的方式对付老访民。在地方监视上访者或者在火车站通过查身份证的方式拦截上访者,成本很高效果也不太理想。通过法院定罪判刑需要一些证据,而且程序繁琐,并且留下辩护的机会。所以很多地方对付上访就是用劳动教养的办法,上面一个指示,公安局发个通知,一个人就被投入监牢了。

劳动教养本意是通过劳动再教育那些违法但不构成犯罪的人。我们国家把犯罪和一般违法相区分,一些在很多国家被定为犯罪的行为在我们国家不算犯罪,比如盗窃不论数额大小在很多国家都是犯罪,但在我们国家,盗窃只有达到一定数额标准才构成犯罪。在我们国家的刑事司法制度下,对于那些经常违法而又不构成犯罪的人,如果仅用行政拘留的方法来处罚显得不够力度,通过劳动教养改造他们从道理上讲也算是一个中国特色的办法。但在现实中,劳动教养所和监狱基本上没什么区别,再加上劳动教养不通过司法程序,与司法判决相比更缺少制约,因此经常被用作打击报复的工具。例如,河北的郭光允曾多年举报程维高,被举报的当权者试图用刑罚报复他,但法院无法定案,最后郭光允被劳动教养两年。

王风美被劳动教养的消息在上访村很快传播开来。其实这样的消息经常出现。例如,2005年2月,双鸭山市友谊农场的31岁的王德义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这份《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决定书》列举了王德义的违法事实是“王德义于2005年2月9日、10日、12日春节期间,因不服友谊县法院判决和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的申诉,到北京市海淀区玉泉山军委领导驻地(非上访地)进行上访,被北京市香山派出所多次带回,交给双鸭山市驻京办事处,办事处工作人员多次对王德义进行劝说,王德义不听劝说继续在北京进行无理上访,严重扰乱玉泉山军委领导人驻地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2005年至2006年在劳教所由她的丈夫代理向法院起诉,经过了一审、二审,全都败诉。

2007年1月,王风美劳教期满被释放。她走出劳教所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来到北京寻找证据。她说2003年12月25日她没有扰乱社会秩序,这个万寿路派出所当日的值班的警察可以作证。但是,他没有办法找到值班警察作证。

2007年4月,王风美再次来到北京。4月4日,她发来短信说:“在国务院信访局,看着一个个人命案的哭诉,不但得不到……还要被拖出去,我伤心的泪水止不住……我不知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故事之二王金英暂时放弃

王金英来自河南长葛,为她弟弟被判死刑已经上访多年,她认为弟弟是无辜的,遭人迫害而被判处死刑。在多年上访路上,王金英多次遭到殴打,2007年,她没有再来北京,她说看不到希望。

为弟弟上访

王明轩,男,1957年生于河南省长葛市,大专文化,被捕前是长葛市人大代表,长葛市建设路办事处副主任,主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00年7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11月28日被许昌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2000年12月25日执行死刑。

判决书记载,2000年6月26日星期一上午,长葛市后河镇画匠王村北地的盛太河内发现一具女尸。7月10日,王明轩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许昌市检察院指控,“2000年6月25日上午,被告人王明轩因死者赵艳丽往其家打电话,引起夫妻不和而对赵怀恨在心,10时许,王明轩到赵的住处,用不锈钢茶杯猛击赵的头部并将赵勒死后,把赵的尸体抛于后河镇画匠王村北地的盛太河内。”许昌市中级法院认定王明轩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河南省高级法院维持了此判决。

但此案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可疑。画匠王村党支部书记王永福给法院提供的证词说,当时他在尸体打捞现场,看见死者脖子上的伤痕是刀伤而不是电线勒的痕迹。长葛市官亭乡秋庄村村民黄法来提供证词说,他记得很清楚是6月26日上午七点多就到了建设路办事处等王明轩,八点多王明轩上班以后,黄和他谈儿子工作的事情。黄法来一直到十点多才离开办事处,这期间王明轩一直在办事处,也有别人找王明轩。长葛市建设区桥南居委会的李素敏提供证词说,她因为在基金会贷款的事情在6月26日上午九点多去办公室找王明轩,10点多离开的。长葛市益民街的宋文选提供证词说,6月底的一个星期一上午八点多钟——他记得很清楚是星期一因为星期一刚上班好找他,当时王明轩办公室里有人在说事,他就在楼下等,等了一会还等不着他就到旁边的理发店理发,理完发又去找他,看见王明轩正要下楼,说是去医院输液,宋文选于是陪王明轩一起到了医院。

2000年11月28日一审判决死刑以后,王明轩在判决书的背面写满了文字。在长达7页的辩护信中,王明轩详细讲述了6月26日那天上午在办公室发生的事情,逐一反驳了法院的判决依据的证据。他提出了刑讯逼供的问题:

“他们在提审时用布蒙上我的眼睛,用手、书搓打,拉头发向后用力,24小时用电烤不给水喝……他们说此案不是我一个人干的,把我爱人抓起来,让我看她在看守所里哭,然后威胁我说你的爱人已经承认了,如果不认还要抓家里人。而后又把我带回后河进行电烤、打骂、诱供、逼供,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了,就跪在地上求他们,放了我的妻儿,我什么都认,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在所谓的杀人供述的笔录上签了字。”

“8月4日,逮捕时,在长葛市刑警队,孙岗杰一人完成笔录后让我签字,我签下‘不是故意杀人’。”

(针对判决书中认定的所谓作案铁证“大号不锈钢杯,经王明轩辨认无疑”,王明轩写道:)“不是无疑,而是否认,要求对质。”

…….

在通过别人转给王金英的一封信中,他写道:

“请尽快给高检、高法联系好,以防万一,他们杀人灭口,因为在提审我时,我举报他们合伙诈骗100多万元的事(参加诈骗的:刑警、电力联合诈骗势力很大),所以他们不会轻易放过我的,要做到心中有数。我在这里一切都好,努力为我洗冤,为祖上争光!神州有青天为我洗清不白之冤,请家人相信我没有杀人,是有人害我!弟,明轩。”

2000年12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没有开庭审理,书面裁定并核准维持死刑判决。12月25日,王金英在上访途中,王明轩被执行枪决。

王明轩的辩护人——许昌远大律师事务所郝光辉律师说,王明轩是冤枉的。说,“这个案件有政治背景。”

郝光辉认为的政治背景在王金英的上访材料里得到了某种意义上的证实。王金英认为,王明轩为人正直,得罪人太多了。有一次自己的顶头上司党委书记住葛天宾馆玩小姐,有人举报给王明轩的办公室,作为人大代表,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监督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王明轩没有回避这个问题,而是批评过书记,叫他注意点影响,当时书记就生气了,说你王明轩管不了我。王金英哭诉:“我弟为群众上访难,坐大街为民办案。王明轩了解长葛市重大案太多了,想做个清官真难,王明轩1999年内查出了264起案件,株连长葛市一帮赃官,他们合伙栽赃陷害王明轩。”

七次被打

为了弟弟的案件,王金英上访途中七次遭遇殴打,每一次,王金英都有照片和医院鉴定为证。

 “2000年12月2日,在北京南站的一家旅馆里,一个穿皮的人问我是不是叫王金英,我说是,来人拿刀就砍,我大喊救命,宾馆服务员救了我。”

“2002年12月18日晚上,我走到一个路口时,几个乘昌河车的青年跳下车把我毒打昏了过去。有长葛医院的证明。”

“2003年7月26日晚上,我独自在家,两个人闯进来用卫生纸堵住她的嘴巴,把我打得昏了过去。有医院的证明。”

“2003年9月11日,我去国办、人大领表时,长葛和许昌的接访的把我打得全身是伤,有前门医院的证明。”

“2004年3月20日,又是因为上访,在长葛市被毒打全身是伤,住了一个多月的医院。”

这一次,2005年5月10日,王金英被打断了脚踝骨和三根肋骨。

上访花园的悲剧

2005年5月10日,王金英从最高法院拿到了一封“转交河南省法院处理”的信函,加上前两天从国家信访局等部门拿到的另两封信,她准备回河南了。

但是,晚上,传来了她被打伤的消息。几天以后,在宣武医院,我和一些访民一起见到了她。

王金英说,“5月10那天大约四点半的时候我穿过上访花园。突然背后过来两个陌生的男人拽住我,喝斥我为什么还不回家,难道还要等着再次被接回去吗?我说不认识他们,再说,自己马上就要回家了,因为自己拿到了国务院开的信。我一边说一边赶紧把信往兜里揣,因为以前经常发生接访的抢信件这类事情。对方非要看这三封信,我说什么也不给。”

“他们突然一脚把我踹倒在地,小腿和足部连接处疼痛难忍(后来医院证明这里骨折),无法站立,但我死死抱住自己的包,怕那三封信被抢走。两个男人用脚猛踹猛踢,我感到肋骨疼痛难忍(后来医院证明这里三处骨折),几乎失去了知觉。”

路过的访民发现了被扔在了枯井里的王金英,她被拉了出来。访民们打110,一个车牌号为京A2968的警车来了,一个警察简单地看了看王金英,给河南省许昌市驻京办事处打了电话。很快一辆车牌号为豫K92066的面包车开过来,办事处的人和警察嘀咕了一番,两辆车都不再理会王金英,都走了。

此后的几个小时里,访民们不断拨打110和120。一直到晚上九点多,110和一辆救护车终于来了。他们拉走了王金英,不准其他人跟着,说是去宣武医院。

在宣武医院,医生给王金英作了检查,拍了两张X光片,一张是脚部的,一张是胸部的。第二天王金英被警察和医院保安拉到丰台区救助站,救助站不敢接她,因为伤得很重。晚上,王金英被拉回派出所。

派出所又让保安把王金英拉到宣武医院,这已经是5月11日深夜。没有人为她付医疗费,宣武医院就把她临时放在了急诊室走廊尽头的一张病床上,然后在病床和走廊中间搁置了一个白板,把王金英和走廊其他部分隔离开来,急诊室走廊里的人不注意就看不到她。

2005年5月23日下午被强行送到河南省驻京办事处。第二天早上她被驻京办的人遣送到了郑州。随后,王金英被送回了河南长葛市。她要求当地政府为自己治病,负责遣送她的人说,他们在北京的时候已经两次给110警察共1500元,没钱再管她了。

王金英被家人送到长葛市医院,医院确诊结果证明她的肋骨被打断三根。5月26日下午,王金英从医院里打来电话说,家人付不起医疗费,她的二弟王长明难以承受这种绝望无助,当天早上割腕自杀,已经深度昏迷,和她在同一个医院抢救。

王金英成为一个越来越虔诚的基督徒。2007年,她没有来北京上访。

故事之三: 老刘依然在努力

老刘为自己妻子的待遇问题上访,她说自己的妻子不应该按照民办教师的待遇,几年下来没有结果,2007年,他们仍在努力中。

曾经接待上访

刘志敏,在黑龙江农场工作,1986年到1991年期间曾任农场纪检委书记(正处级),曾负责接待处理上访,现在已经退居二线。

老刘谈起他当年接待上访的经历,很是感慨:“我的体会是,只要一碗水端平,老百姓不会上访。我当任六年,第一年很多上访的,后来五年连上访信基本上都没有了。”

接着老刘讲了一个他处理老上访的故事:“一个上访12年的老户,要求农场给解决工作调动问题,谁也做不了工作。这位上访者是六十年代从沈阳来农场的一批复员兵之一,当时农场条件艰苦,他不愿遗留下来,找了各个部门各种理由,最后特批退场了。几年之后农场条件很好,家乡条件不好,他想恢复,但不是调农场,而是想去哈尔滨。按说,这是典型的无理访。有一天我正在开党委会的时候他来找我,我帮他认真分析,问他是不是当年农场很艰苦,他说是,是不是当年找了很多理由特批退场的?他说是的,当是不是不是农场照顾了你?他说是的。如果给你转过来了,别人怎么办?没有不透风的墙,每个人都要平等对待。如果你处在我这个位置上,你该怎么办?他就没话说了。后来他的一邦战友告诉他,既然刘书记说了,那你去哪儿也没用了。后来这个12年的上访户就此息访。这里有个问题,同样这个理,为什么我说话他就听呢?关键在于我能长期做到一碗水端平,大家信任我。不可否认,上访群体中的确有个别人无理取闹,但是,所谓无理取闹通常也不是单方面的原因,如果政府官员都能一碗水端平,都能做到执政为民,仅他自己都会不好意思,无理取闹自然会销声匿迹。”

黑龙江上访的很多,老刘有心为政府分忧,他曾经给省委领导写信,谈了自己的看法,希望自己能有机会帮助省里处理信访问题,但有一个条件:需要有权处理问题。当然没有回音。

老刘后来想通了,“其实他们不敢让我去,因为他们害怕像我这样的会给他们惹麻烦。权给我全瞎了,像我这个位置本来挣一二百万没问题,但我现在还买不起一个房子。2002年我差点退党。我生气。后来老干部劝我,不能退,退了就没有发言权了。我给胡、温、吴都写过信。主要意思是,上访问题集中就是因为腐败。不管党政干部,普遍存在不作为,宁肯得罪一百个百姓也不得罪一个干部,一有上方的就想怎么压。”

像老刘这样的怀着纯真梦想的共产党员是值得尊敬的,从他身上你能看到什么是忧国忧民。对于信访治理,他有一套自己的看法:

“首先要开大信访窗口,不能堵赛信访渠道。靠堵是堵不住的,老百姓有问题总要解决,不能躲躲闪闪。第二,一定要禁止地方劫访,同时还要考核他,这样做的结果要求他必须认真解决问题。第三,治本的办法要反腐败,要彻底地反腐败,要从根源上治理腐败。上访的主要根源在于腐败,腐败治理了,信访窗口自然会关闭。新信访条例主要是压制上访,想把窗口关了,为打击上访制造法律根据。”

去信访局“闯关”

2005年3月,老刘第二次来到北京上访,晚上来到幸福里住下。上次来北京,也算引起了地方的重视,但问题没有解决。他说“没想到他们工作已经做好了。农业部信访局接待员不看材料,一听这事就说按照农场的说法办理。我说你们不能光听一面之词啊,结果,他们一看材料就傻眼了,因为地方农场交给信访部门的材料是伪造的。没办法的情况下,农业部信访办主任下去调查,牡丹江分局信访局副主任陪着他玩,所有的旅游点都玩遍,这期间就把这事情做工作,压下了。他知道农场作了假证,但就是不管,而是帮助他们策划了虚假的听证会,直接下达处理命令,越过省和总局。听证会结果当然支持农场的决定,但省里不给盖章,事情就这么僵着,阻力就在农业部。”

讲到这里,老刘一脸的无奈,“信访部门无权直接下决定,但他就这么办,因为吃了别人的。想这样的事情,老百姓怎么办?”

2005年4月18日一大早,老刘夫妇去信访局。

看起来这里的秩序已经明显好转。虽然接访人员仍然滞留在胡同里,但胡同口有四个保安在执勤,胡同正中间已经开辟出一条道路。

他们顺利地穿过了胡同,一些接访人员盯着他们看,但没说话。要是以往,他们很可能会被拦住问问哪里的。

信访局大院里人满为患,接访人员和上访人员几乎数量相当。黑龙江、辽宁的接待窗口排出了很长的队。接访人员就在队伍的两边转悠,时不时问问访民是哪里的,有访民被劝走的,偶尔也有某个访民被强行拉出队列带走了。

三个黑龙江的接访人员盯上了老刘夫妇,几次问是哪里的,老刘他们就是不说。他们动手拉老刘,老刘和他们发生了冲突,就在他们来势汹汹的时候,突然一个干部模样的人把他们拉走了。

11点整,老刘还没有排到窗口跟前,信访局下班了。来到全国人大信访窗口,也是下班了。老刘随着人潮向门口涌去。

2007年3月,老刘发来短信:“今年两会提出废除劳动教养了吗?信访问题有进展吗?”后来知道,他们夫妇从春节前就来到北京住在南站附近。直到5月1日,他们依然在北京,事情没有进展。

故事之四: 老黄拿到了10万元的欠款

上访村的“著名党员”

老黄是一名共产党员,但他被称为“著名党员”主要是因为他写了大量材料并且材料上总要突出他的党员身份。

老黄因为承建驻马店市豫剧团住宅楼工程,工程所有人拖欠63万元工人工资,他作为工程项目经理上访讨工资。他们起诉到了法院,法院两审都判他们赢了,老黄的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法院执行的问题。

老黄的上访材料很精致,一百多页的上访材料里包括一些经过压膜处理的精心准备的照片。他把一封给“中央”的建议信放在材料最前面。

这封信的题目是两行隶书大字:

“誓死捍卫党中央,甘洒热血为人民”。

接下来是几行较大的行书字体:

“坚决拥护、誓死捍卫中共中央总书记,第四代领导人胡锦涛主席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宪治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以民为本。’‘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群众利益无小事。’‘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等一系列英明伟大正确的指令。”

接下来是几个黑体大字:

“请求、建议书(上访村详细情况汇报)”。

然后才是正文:

“我叫黄进安,男,现年55岁,中共党员,建筑工程师,系河南省驻马店市建新建筑装饰工程处项目经理,现无家可归。因状告地方腐败官吏,于2003年元月26日代表130多名受害农民工和50多名受害职工及权益人向中央首长们如实反映情况。”

接下来,黄进安讲上访村的见闻,访民们热爱党中央,受尽了地方官吏和一些中央某些政府部门的打击磨难等等。最后,用大大的黑体字写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等口号。

老黄每隔一段时间就给中央写一封信,在另一封“给中央”的信中,大字标题是:

“春风吹得人心暖,洒尽热血心也甜”

开头是:

“一年一度的两会圆满成功地闭幕了,可喜可贺的2005年3月13日,英名、伟大的胡锦涛总书记当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主席,举国上下,欢声雷动,无不拍手称快,让我们振臂高呼‘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万岁’……”

接下来是几个黑体大字:

“再次请求,建议书(为庆贺两会圆满成功献礼)”

然后是正文:

“我叫黄进安,男,中共党员,建筑工程师。50年5月3日出生,寄养在河南省西平县崇举乡崇举村一个贫农家庭。生父杜冰会是抗美援朝军人,曾多次立功。养父黄韵声,幼年丧失父母,从小要饭,少年曾经给冯玉祥当警卫员,数次立功……”

这封建议书共三页,重点部分用黑体标出来,这是部分黑体字内容:

“组织并领导以130多农民工为主的垫资承建工程,2000年因举报贪官再次受到打击迫害,赢了官司输了钱,如今妻离子散,无家可归……凡来京反复上访人员,均是层层访告无果被逼无奈而来京上访,其中很多人因状告贪官污吏而陷入家破人亡的境地……更可恨在这反腐败的前沿阵地上,被地方贪官污吏指使、雇佣的大批不明真相之人强行拦截、殴打、抢夺上访材料,不但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被关押、收容、送精神病院、劳教……追根寻源,没有贪官污吏和勾结社会歹徒危害社会,又何来上访冤民?上述种种情况表明,贪官污吏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败坏了党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法律的形象,恳求中央高度重视,果断采取措施……”

最后落款是“上访村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黄进安”

老黄在上访材料里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高举中央大旗,二是紧跟形势,三是要“有高度”。用老黄自己的话来说,这“也是一种策略”。其实这种“策略”在访民中很普遍,无论内心对中央抱不抱希望,表面上还是要作出“中央政策是好的”这个姿态。

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门口的胡同里贴着很多上访材料或者标语口号,其中不少是访民自己的诗词感想,绝大部分都运用了“反贪官不反皇帝”的策略。比如一首“反腐倡廉歌”,内容是这样的:

“举红旗,向前走!

胡主席率领我们反腐流!

反复辟,反倒退!

永远反贪不回头!

打倒贪污犯!

批判旧官僚!迎着风浪!

去战斗……去战斗!

弱势群众翻了身,翻了身!

感谢胡主席晴了天!

晴了天,晴了天……!”

另一个题目是“宜章法官那双手”:

“宜章法官那双手,法律丢尽向钱走,颠倒黑白分不清,金银钱财兜里装。宜章法官那双手,一见金钱笑开荣,罪犯可以法外走,裁判文书无理由。宜章法官那双手,糊涂查帐不清楚,一手遮天害人民,冤假错案无法数。宜章法官那双手,瞒上欺下诡计毒,权大压法抛弃党,千年冤家街上流。宜章法官那双手,冤案不让百姓诉,只要贿赂有钱财,得财喜上眉梢头。宜章法官那双手,信访接待踢皮球,百姓痛苦他不理,为民除害一场空。宜章法官那双手,莫明其妙乱判人,人情关系重如山,执法违法向前走。宜章法官那双手,豺狼虎豹你都有,十年冤案无法明,找他明理他打人。宜章法官那双手,法律面前你写清楚,你先判后审何原因,审判庭上有何人。宜章法官那双手,无法无天乱杀人,假如冤案不明白,死在黄泉也不甘心。宜章法官那双手,欺人态势民忧愁,他们办案上酒楼,罪犯逍遥法外走。请求清官看分明,文字写的假还是真,公堂之上摆证据,法律面前无私情。

请求官人脑清醒:我谭氏本是为百姓,法律法规是国命,为何我宣传法制,你说我是颠人。请求领导你知情,冤牢我坐了六年整,出牢四年没结论,宜章法官无政治人,法律涂改害百姓,党的信誉他败坏,宜章的腐败他承担。

李万生之妻,代表所有受冤公民强烈要求法律监督机关给予此案加以重视,重新派员深入核实,分清是非,划清责任,纠正这些错案,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稳定社会治安,经济发展,让国法光照千秋。

党民心连心,保国杀敌人,高山挡不住,深海也能行,杀不尽的英雄汉,毁不了的法律尊严。

湖南省宜章黄沙镇大元村 谭晋香”

拿到10万元欠款

2006年一年有近半年的时间都在北京上访。2007年两会期间,老黄接到当地法院电话,说有10万元钱,让他回去拿。老黄回去了,签了不再进京上访的保障书,领了10万元。法院也没告诉他这10万块钱是谁给的。

2007年4月20日,老黄再次来到北京。他说,还差他53万工程款。老黄五一前写了一份新材料,反映地方政府非法打压上访的问题。

2007年5月,老黄回老家了,和一个女士一起回的。他们都是上访者,在上访村相识相知,各自离了婚,走到了一起。老黄说,他还会再来的。

故事之五: 王志祥新的生活

村主任上访

王志祥是安徽省东北部一个村庄王集村的村委会主任。王集村村民2200多人,因临近微山湖,有大面积河滩地可对外承包,村集体每年大约有20万元的集体收入,在当地还算富裕村。

因为对外承包地不透明,集体资产被少数人把持,面临新一轮承包的时候,一些村民开始提出异议,王志祥作为复转军人、高中毕业生,受到部分村民拥戴,自2000年开始,王志祥带领村民要求罢免现任村主任。他们多次到县里、市里和省里上访都没有结果。

2002年6月,王集村迎来新一轮村委会选举。

这一次选举再也不像以往选举那样无声无息,而是在以现任村书记的侄子和王志祥两派之间展开了激烈的对抗。王集村大队部四周的院墙、街道的电线杆上贴满了竞选传单,当然,也有攻击对方的。王志祥主张立即组成理财小组清理财务,落实法律规定,而对方认为王志祥要搞乱全村,别有用心,是否定党的领导,农村不稳定的祸根。

选举的前夜,王志祥家院子里玻璃被人扔了砖头,砸碎了几块玻璃。

2002年6月20日,王集村进行了有史以来第一次公开选举。尽管气氛紧张,村民们还是热情空前高涨。在村民的强烈要求下,当场开始计票,当晚计票结束,王志祥得到了近60%的选票。一个星期以后,镇党委宣布王志祥当选村委会主任。

选举结束了,王志祥拿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准备大干一场。他请示镇党委政府,要求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健全村委会下属组织和建章立制。可是,镇领导不置可否,只是建议他多请示村支部。

在多次跑镇里交涉之后,领导终于同意召开两委联席会议。会上,党支部书记坚持原来的理财小组长、村会计等原班人马不动。王志祥不同意,认为应该按照换届选举方案和有关文件办理。双方发生口角,几乎动起手来,两委会议不欢而散。

王志祥打算召开村民大会解决冲突,但镇领导不同意。王志祥到县里上访,举报村支部书记经济问题,双方关系越来越僵。

到2002年底,王志祥的村委会工作没有任何进展,不仅清账没能进行,连村委会印章都在老会计手里,新的村委会不能做主。而且,双方的冲突已经到了白热化的地步。2003年春节前夕的一个夜晚,王志祥家的房子被人纵火烧毁,幸亏当时家人跑得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王志祥房屋被焚事件在县公安局立了案,但一直没有任何进展。王志祥上访事由又增加了一条,要求上级公安机关认真调查破案。他认为,这是一起报复案件,案件并不复杂,但由于村支部书记阻挠,导致一直没有结果。

2003年两会前夕,王志祥开始到北京上访。他跑了中纪委、全国人大、民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几乎所有跟上访有关的部门,最终拿到了公安部的关于房屋被焚案件的信访函交给地方公安机关,三个月以后,案件仍然没有进展,王志祥再次来到北京。渐渐地,他成了老上访户,一年对次来北京,成为地方政府紧盯的对象。

2004年国庆节前夕,他和众多的访民一起冲向国旗下跪,被地方政府强制接回,拘留了15天。

部分赔偿

2005年4月29日上午,王志祥接到地方接访官员的电话,希望跟他谈谈。王志祥说,总是骗人,没什么好谈的。过一会儿,电话再次打过来,对方提出明确的条件,说政府可以赔偿3万元。

王志祥犹豫了。就在前两天,他还听一个在当地政府部门工作的老乡说,当地政府准备劳教他,手续都办好了。到底要不要和接访人员见面?

王志祥清楚知道他面临的危险。他不愿意放弃,但上访这条路看不到希望。他找几个朋友征询意见。小崔曾经是老访民,现在是另一个院子的房东,是上访村的“元老”之一。小崔帮王志祥拿定主意,去见他们,“三万块钱,拿了再说”。

中午时分,王志祥下定决心,去了侨园饭店。

2005年4月29日被地方政府接回,让他选择:一个是拿3万元停访息诉,一个是劳动教养一年。他选择了前者,领了3万元钱,签了保证书“永不再上访”。

王志祥的村民自治梦不了了之,2006年他离开家乡,到苏北某县承包土地耕种。

第三节 一个悲壮的上访者背后的制度问题——刘学立的故事

刘学立,河南省洛阳市高山县库曲乡百坡村农民,最初是代表村民为征地问题上访,在上访道路上越走越远,2004年和2008年,两次被劳教。

2002年11月,洛阳市公路管理局与百坡村村委会签订征地协议,刘学立等8户11个村民对补偿方案不满意。2003年5月,刘“作为失地农民代表”向县政府、洛阳市信访局上书反映情况,但没有用。再“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中纪委投交‘检举控告状’”,还是没有用。2003年8月,刘携带投诉材料来北京上访。国土资源部给他办理了“转办交办”公函,部转给省厅,省厅再转给市局。这次上访是有成果的:2004年1月,县政府给这8户11个村民每人1000元的经济补偿。由于刘是带头上访者,县政府特地给了刘个人1.5万元经济补偿,并要求他作出书面保证,不再为土地补偿款一事上访。刘答应了。

但刘并没有息访。他依然上访——不是为土地补偿款一事上访,而是组织村民270人联名请求县政府罢免该村村委会主任刘东溪(兼任村支部书记),但没有结果。2004年2月,刘再次进京上访,被洛阳市信访局接回。接着被拘留了15天,官方给出的理由是“公然侮辱他人”,但刘说这纯属捏造的罪名。拘留期满后,村民凑钱送往再次进京上访。

2004年4月26日刘学立被劳动教养。洛阳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书》上是这么写的:

刘先后多次到县、省、市及北京上访。县政府为稳定大局,息访罢诉,于2004年元月9日给予刘学立1.5万元的经济补偿,刘亦作出不再上访的保证。但2004年2月13日,2月24日,3月29日,刘又三次越级赴京上访,提出“十日内罢免村长”、“要县领导给其写一个保证,盖上政府公章”等无理要求。在京期间,该(注:原文如此)还与陕西上访人员在新华门大街打出白色横幅,引起群众围观。4月5日,高山县公安局民警及县政府工作人员对其依法执行公务时,该以煽动性语言拒不接受传唤和劝回,在北京市110巡警队的配合下,才将其强制带回。给当地造成极坏影响。根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刘学立劳动教养壹年。

2008年9月,刘学立再次被劳动教养,理由是“非法上访、告洋状,在其住处发现盖有‘中国反腐败同盟’印章的宣传材料”。

一 刘学立的角色与制度背景

在中国社会的大背景下,刘学立的角色是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农民,他们缺乏独立自主的经济权利——他们不能称为自己土地的主人,他们缺乏独立自主的政治权利——他们没有权利选举自己的领导者,而这一切都和整体制度有关。

刘学立像唐吉珂德一样开始了他的挑战之旅,他的第一次挑战几乎是胜利了,他和乡亲们都得到了更多的经济利益,当然,他们并没有撼动整个制度。但他还不满足,紧接着又发起了针对政治权利的第二场挑战,这次,他的失败几乎是注定的。

第一次挑战——“无辜”的地方政府和僵化的立法体制

刘学立代表失地农民上访的故事在中国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目前,全国人大约有4000多万被征地农民,按照中国城镇化水平每年提高1%的发展规划,每年占用耕地190万亩,需要安置被征地农民266万人,到2020年中国将形成被征地农民4260万人。[2]失地造成了一批“三无”农民,即:在劳动年龄内的无土地、无就业岗位、生活无保障的农业人口。由于失地农民原来从事的是比较简单的传统农业,对自身素质要求不高,不能适应失地后将从事的非农产业对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的要求,以致大部分失地人员无法找到工作;同时,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很少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范围。

2005年,中国发生了很多因为土地征用补偿过低引发的农民抗争事件。这其中比较著名的有河北定州征地事件[3],四川自贡汇东高新技术开发区征地事件[4],广东南海征地事件[5],北京顺义征地事件[6],等。事实上,在全国的大背景下看,王学礼他们的遭遇在千百万土地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中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个案。

在土地被征用的过程中,有两个关键环节,一个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要通过什么程序才是合理的,二是通过什么程序制定什么样的补偿标准才是合理的。而这两个环节都没有能很好解决,以至于造成了这样的现实:在官僚和资本的双重挤压下,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随时可能会被剥夺,而在农地被转换成建设用地或者其他工商业用地官方和商业主获得高额利润时,农民只能获得很低的不合理的经济补偿。

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根源在于立法,在于我国根本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刘学立为土地权利抗争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常常扮演一个“无辜者”的角色,政府部门会理直气壮地告诉刘学立们,他们在依法办事。

(一)关于土地补偿标准

政府会拿出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47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中国农民的上访通常一个最基本的策略就是“反贪官不反皇帝”,但在土地征用问题上,他们如果认真研究了土地管理法,常常会陷入困惑,因为这个法律与他们朴素的生活常识发生冲突。

什么是土地原用途?如何确定土地原产值?土地的产值由于种植不同的作物是有很大差异的,而且,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即使种植同一种作物,不同年份之间也会有很大差异。如果仅仅按照“大田作物”或者“蔬菜地”等有限的几个标准来计算平均产值,显然对一些农民是不公平的。

即使一些地方政府把补偿标准更加细致化,列举各种作物的补偿标准,比如,种花苗,补偿可能更高,等等,这也不能解决标准自身的矛盾。首先,补偿标准的细致化也给政府带来另一个难题,如果农民听说要征地,都把原来种的普通粮食改种贵重的经济作物,正如同北京市昌平区一些农村听说自己宅基地要被征用,为了多得补偿纷纷突击盖房子一样,政府如何确定土地“原用途”?另外,为什么种植蔬菜就一定会比种植“大田作物”收入高呢,或者,为什么二者一定会有差异呢?市场行情瞬息万变,完全有可能,某一年,种植蔬菜的亏本,还不如种小麦的收入高。

一块土地原来是用于种植农作物,可是土地从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其价值可能增长几倍、几十倍甚至成百上千倍,土地的用途已经转变了,凭什么要用其原来的用途来衡量其价值?这不是一种典型的计划经济思维模式吗?有必要把土地估价程序搞得这么复杂么?为什么不实行拍卖?

所以因为土地征用而上访时,刘学立们不像为别的事情上访那样理直气壮地拿着国家法律指出地方政府的错误,而是把那让他们困惑的国家法律抛在一边,固执地认为补偿不够一定是地方官员贪污了,但又确实找不到贪污的证据。

而地方政府更觉得冤枉,他们会说,我们没有贪污阿,我们的的确确是在依法办事。所以在土地征用引发的上访事件中,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民这三方关系中,地方政府有时会站在同情农民的立场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刘学立第一次挑战胜利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关于补偿的归属

除了补偿标准以外,土地征用中常常出现的另一个问题是补偿归谁,归集体还是归农民自己。这里同样存在土地管理法和朴素的生活常识冲突的问题。

地方政府可以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以及洛阳市《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青苗补偿费及属于个人的附着物补偿费应付给个人外,其余归被征地单位集体所有,专户存入银行,用于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和安排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及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私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和挪用。”说土地补偿费就该归集体。

而这样的法律和刘学立们朴素的生活常识相冲突。在他们眼里,自己不是佃户,耕种的土地又不是租别人家的,那就是自己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如此。2005年3月15日,美国彭博新闻社的记者曾问中国总理温家宝:“您认为把土地产权还给农民是可能的吗?” 温回答说:“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农民拥有对土地的生产和经营自主权,此后土地承包期不断延长。现在我可以直接回答你,农民对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将长期不变,也就是永远不变。”既然“永远不变”,为什么补偿费不能归直接归农民?为什么非要一个基层组织为农民做经济方面的主?

按照现行土地政策,刘学立对自己耕种的土地只享有承包经营权,不拥有所有权,所有权归“集体”。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这个“集体”可以是村民小组,也可以是村,有的地方是乡镇;在实践中,通常以村民小组居多。从逻辑上讲,假如村民小组对土地的所有权是真实的,那么,一个小组就可以自由处置本小组的土地——可以变卖,可以完全分给各户农民等等;要征用某小组的土地,也需要且仅需要经该小组同意。但事实上,在如今的中国,村民小组没有权利处置本小组的土地,“小组”只是为了便于行政管理而做的一种划分,它本身不具有任何权力和权利,所谓的“土地所有权”也只是名义上的。

由于产权不到位,农民没有权利支配自己耕种的土地,失去土地时在补偿价格方面没有谈判主体资格,他们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自己应得的收益。

现在征地引发了大量上访事件。在征地过程中之所以容易引起纠纷,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土地的产权不清——土地似乎属于承包农民所有,又似乎属于村民小组所有,又似乎属于更大的集体乃至国家所有。开发商在征地时为了减少麻烦,往往只和村委会(有时甚至只和乡政府乃至更高层级的政府)商谈,似乎村委会乃至村委会里的个别人就是该村土地的主人。这种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既然中央政府可以干预集体土地的具体使用,基层政府乃至名义上非政府的村委会自然也可以上行下效,越俎代庖。

如果与企业的改制相比较,我们更容易明白土地问题的奇特性。现在,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要改制成私人企业,不会遇到什么限制。甚至对于普通国有企业的改制——包括MBO——中央也没有出台什么政策加以限制。中央一直在提倡明晰企业产权,这是合乎时代潮流和市场经济要求的做法。但是独独对于农村,中央政府一直在坚守政策底线——承包期可以无限延长,但不能把土地产权明晰到个人。这种做法可能更多地是出于意识形态的固守。这种保守的政策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使农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从而造成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也是所谓的“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之一。

在现行土地制度下,按照法律,土地归“集体”所有,可是谁可以代表“集体”?假如集体土地要出让给开发商,理论上谁可以“做主”?是集体所有成员都必须同意,还是过半数的成员同意即可,还是集体的“领导”同意即可?《土地管理法》没有规定。按照《土地管理法》,“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这种“三分之二”的精神固然不失为对前述问题的一种解决办法,但我们毕竟不能随意对法律做延伸性的解释。由于法律付之阙如,官员通常会以最有利于自己的解释来处理,也就是说,官员多会认为自己就代表集体,自己就可以出卖集体的土地。这种模糊的规定是滋生腐败的沃土。

因此,在这种土地政策下,大量纠纷的产生是必然的。在上面的案例中,百坡村村委会主任刘东溪就代表“集体”与洛阳市公路管理局签订了征地协议,虽然刘学立等群众表示强烈不满,但模糊的法律对他们并不有利。

(三)不合理法律政策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在土地征用方面,中国农民不得不面临这样的现实:如果地方政府完全按照法律规定给农民补偿,农民得到的可能更少,甚至一分钱也得不到。为征地补偿而上访的农民与前几年因为农业税费负担上访的农民的最大的区别在于,后者常常拿着国家的法律政策把地方官员质问得哑口无言,而前者很少拿出“中央的”法律政策,因为国家的法律政策本身有很多不合理之处,比如,计划经济思维的补偿标准,补偿不直接给农民而是给集体,等等。那么,这些脱离农村实际情况的法律政策是怎么产生的?我们有必要分析其原因。

1、缺少调查研究。一些法律政策的制定者并不了解农村现状,不了解农民的需求,不相信农民的自主性。他们常常根据自己的想象拍脑袋做出决策。比如,关于农村土地产权问题,历史上一些人就犯过错误,1978年之前,他们固执地反对“联产承包”,想象着农民一旦分地,必将两极分化,国将不国。农民冒死抗争,终于迎来了“自己种地”的自由,中国农村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今天,农民又在为他们的土地权利抗争,这次,他们是要求“种自己的地”。但是,一些决策者包括一些专家学者固执地认为,不能给农民土地所有权,他们想象着很多农民一旦自己拥有土地,很快就把地卖掉从而沦为赤贫,还有的学者干脆认为,农民不需要土地所有权。

他们这些想象是在犯历史上重复的错误。他们应该认真调查,如果农民拥有了土地所有权,会有多少人把土地卖掉?多少人把土地出租或其他方式流转?他们会在什么条件下把土地卖掉?卖掉之后可能会产生哪几种结果?其中哪些结果是负面的需要政府承担责任?这些责任严重吗?这些责任是否比今天土地制度引发的社会冲突更严重?

2003年1月2日,作者对来北京参加《中国改革》杂志社举行的乡村建设研讨会的30位农民进行调查,当场举手赞成土地私有的有18位,反对土地私有的有7位。而接下来作者对这30位农民访谈,说明土地私有的含义之后,有25位农民明确支持私有化,5位反对。农民支持土地私有的理由集中为:有自主权,让贪官污吏失去机会。当问及私有化后是否会出卖自己的土地,没有一个说会出卖土地。5位持反对立场的农民的理由很有意思:会带来大规模土地兼并,会带来动乱,等等,和学者们的观点几乎一样。而且,他们在讲述反对理由的时候,从来不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而是站在所谓国家的立场上“为国分忧”。更有意思的是作者对同一个研讨会上的一个小组会的调查。这个研讨小组共20个人,其中9位农民,5位学者,2位地方官员,4位大学生。9位农民一致要求土地私有,而其他11位学者、官员和大学生超过半数反对土地私有化。

当一些官员和学者在台上大谈土地私有的弊端时,他们是否注意倾听过这些农民的想法?难道学者、官员和大学生天生就比农民更了解土地的价值?就能做出更加准确的判断?这种现象几乎可以与二十多年前联产承包前夕的社会意识相比。当时,农民绝大多数渴望土地承包和土地私有,而学者、官员乃至整个城市社会都反对联产承包,他们有种种理由,比今天那些反对土地私有化的人理由更充分。

2、计划经济思维模式。类似土地征用问题,房屋拆迁问题,我们国家的法律政策还可以明显看到计划经济的影子。比如,现有农村土地制度背后其中一个逻辑就是一定要保护耕地,经常宣传我们用了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上22%的人口。然而事实上,粮食问题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基本解决,农业文明已经成为过去,我们不需要过分担心粮食问题。就我们国家而言,粮食已经过剩,土地也已经出现抛荒,政府不得不推广退耕还林政策以减轻过剩粮食储存的压力。土地的价值由其用途来决定,城市郊区的土地被占了不用担心,如果粮食紧张,价格就会上涨,就会有人捡起来抛荒地土地或者开垦新的土地,市场经济会自动调节耕地的面积,用不着强调对耕地的特殊保护。

退一步讲,即使要保护耕地,把土地给了农民就不利于保护耕地了吗?事实并非如此,城市郊区农民以极低的价格大量失去土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没有土地所有权,没有参与谈判的资格。如果土地是他们自己的,他们会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土地。

计划经济思维模式大量存在于我们的决策者头脑中。一些政策的制定者受着意识形态的束缚,不了解现实或者不敢面对现实。我们的正式立法机关的某些组成人员成长于计划经济年代,他们决策有稳重的一面,反过来说就是保守的一面。他们的习惯和思维模式直接决定了我们国家的一些不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

3、深层次原因:缺少民主立法。我们国家的法治在进步,其中一个表现就是像《物权法》等一些法律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民众从一定程度上越来越多地参与立法。但是,这些“征求意见”式的公民参与距离民主立法还很遥远。

民主立法是指代表各种不同利益的各方代表通过充分的协商、争论、妥协达成的代表最大多数人最大利益的法律。当下我国立法机关也提倡“开门立法”,即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征求意见的主体不是立法代表,而是立法机关,更确切地说是立法机关的一些领导。无论征求了多少条意见,最后表决的是立法代表,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立法代表往往容易听从领导的意见,所以立法通常实际上是领导立法。所以在我国,征求意见式的开门立法离真正的民主立法还有很大距离。如果立法只是停留在“开门纳谏”的层次,立法代表表决的时候仍然听从于领导,那是对民主立法的误解。

缺少民主立法造成的后果包括法律脱离现实、立法部门利益化等。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土地制度脱离现实需要的问题。立法部门利益化则是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以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例,本来这是一个关系到中华民族未来的重要法律,应该由相关专家、各界代表组成立法委员会起草,由人大或常委会民主讨论通过。但实际上,这个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惯例交给国务院法制办起草,国务院法制办又交给教育部,教育部法规司起草的草案充分考虑了教育部门的利益,比如对民办教育的严格控制,等等。但这个并不理想的法律草案很容易就可以通过,因为代表们没有动力为公共利益据理力争。

虽然僵化的土地管理制度仍然以法律的名义损害农民的权益,但毕竟,持这种观点的人越来越少,而且,这样的制度在现实中早已是千疮百孔。因此,在刘学立第一次挑战中,政府政府作出了让步——尽管这种让步有违法之嫌,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说地方政府成为刘学立们的同盟者。

第二次挑战——面对整个权力体制

刘学立们的经济权利可以通过另一个途径来实现,刘学立所在的村委会如果充分实现了民主,征地补偿可能也不会存在争议,补偿费用可以由民主决策决定分配办法。但问题是,农村基层民主仍然是残缺的,农民对基层组织支配补偿费用很不放心。刘学立正是在上访过程中逐渐意识到民主罢免和选举的重要性,所以他在拿到补偿以后继续为民主罢免和选举上访。

这一次,刘学立就很难找到同盟军了。刘学立所要挑战的,是整个权力体制:

(一)残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

我国村委会民主制度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不清的两委关系。虽然1998年即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但这部法律与其他许多法律一样,更多地像是一种姿态、一种期望、一种目标、一种努力方向、一种政治宣言,而不是一部具有强制力的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因为当下的中国农村始终面临一个权力悖论——村委会和村党支部那个权力更大。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委会直接选举产生,是代表村民利益的最高领导组织;但是,一些法律和政策又强调党的领导地位,农村党支部是“领导组织”。虽然有大量文章论述两委关系应该如何界定,但终究是理不清。

正如全国很多村庄一样,刘学立所在的村庄从形式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刘东溪作为村委会主任兼任村支部书记。但实际上,刘东溪自己面临着悖论——土地征用的时候,他到底要代表村民利益听村民的,还是服从组织命令听上级的?

正是理不清的两委关系,村“干部”的权力无法受到有效监督,不少村干部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制造了许多社会矛盾。上访的农民很多都是因为受村干部的欺侮而走上上访之路的。

2、基层权力的黑恶化。权力黑恶化是农村一个严重的问题。一些村书记和流氓黑势力勾结,伤害弱势村民。在上面的案例中,土地纠纷的产生与百坡村村委会主任刘东溪有很大关系。在县政府用1.5万元来安抚刘学立以后,王并没有息访——他“遵守”约定不再为土地补偿款的事上访,却上访要求处理刘东溪“以严肃党纪、政纪,促使村委会乡政府依法行政”。刘学立为什么得了好处还不罢休呢?刘学立自己说是为了要民主——这也确实是很多民间精英的诉求,但可能还有另外的原因:刘学立知道,自己因为土地补偿款的事已经得罪了村委会主任刘东溪,以后刘东溪必然会给自己穿小鞋。为了免遭报复,为使日后生活太平,有必要把刘东溪拉下来。

这个原因说明了继续上访的必要性,于是刘学立就继续上访。假如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搞得比较好,那刘东溪可能就不敢胡作非为,刘学立可能就不会继续上访。

3、罢免难。值得注意的是,刘学立曾搞了个“270人联名提请罢免村长刘东溪”的事。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但是刘学立并没有试图通过这种法律程序来罢免村委会主任刘东溪,他的做法依然是向县政府申诉,270人的联名只是为了制造一种民意压力。

首先解释一下他为什么不向乡政府申诉。其实原因很简单:在现行政策下,要想当上村官,就必须得到乡政府的支持;刘东溪能做村委会主任,说明乡政府是支持他的,否则他很难干下去——尤其是在该村出现较多社会矛盾的情况下,上级的支持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在刘学立眼中,乡与村官员们是一丘之貉;村官出现问题,他必须越级向县政府反映,问题才有解决的可能。 所以,刘学立在反映问题时说要“促使村委会乡政府依法行政”——言外之意是,乡政府与村委会一样,没有依法行政。

刘学立为什么没有试图启动罢免程序呢?这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不完善有关。该法虽然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但是“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

(1)要罢免村委会主任,须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投票;假如村委会不想召开村民会议,那么罢免程序就无法启动。而村委会主任就是村委会的人格化,因此,这条法律实质上意味着,要罢免村委会主任,须经村委会主任本人同意。当然,法律条文上说了“应当及时召开”,却没有规定什么叫“及时”,也没有规定如果不“及时”又怎么样。

如果村委会不想召开村民会议,刘学立自己能否去召集会议呢?先抛开实际操作的难度不说,如果刘学立这么做了,上级机关完全可以给他安上“非法聚会”“聚众滋事”的罪名,可能判他三到五年监禁。

(2)姑且不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各地实行得并不好,即便该法得到了严格实行,要罢免村委会主任也很不容易,因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而他们的当选则容易得多——“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也就是说,法律已经规定当选容易罢免难,当选最少只需四分之一有选举权的村民的支持,而罢免则至少需要一半有选举权的村民的支持。

假如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它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农村土地产权不清的不足。在上述案例中,假如刘东溪是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委会主任,假如村民可以很方便地罢免他,他就不得不考虑群众的意见,就不会独断地与洛阳市公路管理局签订征地协议,从而也就可以避免一系列上访事件的发生。从这件小事也可以看出,要想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加快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

(二)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

刘学立的被拘留和被劳教凸显出国家权力缺乏有效制约;在不受限制的国家权力的威胁下,公民的人身权利极容易受到侵害。

据刘学立自述,2004年2月,他进京上访,被洛阳市信访局“接”回,然后

(库曲乡党委副书记胡兴望)向我书面保证,限期解决刘东溪之事,不对我打击报复……就在胡书记承诺到期的前一天,胡书记把我“请”到公安局,对我说:“不告!你随时回家,如果再告,就拘留你!”我说:“你依法办就行!”随即我被以“公然侮辱他人”为名,被拘留。

刘的叙述很简单,其中当然是有所取舍的。这里望被拘留的罪名是“公然侮辱他人”,这个罪名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我们可以想见,刘在与胡书记或别的官员争执时,也许有情绪失控以致破口大骂的时候,于是,这就可以被理解为“公然侮辱他人”,于是刘就可以被拘留。与“扰乱社会秩序”或“泄露国家机密”一样,“公然侮辱他人”是一个应用起来十分方便的罪名,只要地方官员们愿意,他们可以以这个罪名为借口拘留一切人:谁敢拍胸脯说自己没有“公然侮辱”过“他人”?——是否构成“公然侮辱”是由这些地方官员来决定的。

高山县公安局给王出具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是这么解释拘留的理由的:

现查明2003年5月11日下午,在库曲乡百坡村,将刘东溪殴打致伤。

《决定书》上署的时间是2004年4月6日。刘是2003年5月开始举报控告的,推测起来,殴打刘东溪之事可能属实;但其时刘并没有上访(刘首次上访是在2003年8月),所以刘还未被县政府视为“刁民”,公安机关也并未就此事追究他的责任。此后刘学立多次上访,让地方官员很恼火,于是就以近一年以前的旧帐来整治他。从此起打人事件(我们假定它属实)我们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原是具有很大的惰性的,假如刘不成为上访的“刁民”,那么,一起普通的打人事件是很难引起公安机关的注意的。然而,当刘频频上访之后,公安机关又可以翻出旧案对其予以打击。

在第二次被拘留之后,刘学立又被劳动教养。洛阳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出具给刘的《劳动教养决定书》里说:“根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刘学立劳动教养壹年。” 《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第(五)项是:

(四)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等扰乱社会治安,不够刑事处分的;

(五)有工作岗位,长期拒绝劳动,破坏劳动纪律,而又不断无理取闹,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妨碍公务,不听劝告和制止的;

刘学立去北京上访,“在新华门大街打出白色横幅,引起群众围观”即是“寻衅滋事、煽动闹事”,“以煽动性语言拒不接受传唤和劝回”即是“妨碍公务,不听劝告和制止”。

何谓“寻衅滋事”?对它同样可以有极为宽泛的解释。我们在中原县看到一个与刘学立案相似的案例:村民李玲来北京上访时,在天安门广场对着天安门下跪,被便衣当场抓获,接着被逮捕。后来,中原县人民法院下达了刑事判决书,称“李玲在北京上访期间,对着天安门下跪,引起在场群众围观,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这两个案例中官方使用的语言都极为相似:刘学立——“引起群众围观”,李玲——“引起在场群众围观”; 刘学立——“给当地造成极坏影响” ,李玲——“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这种相似的话语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刘学立和李玲被惩处的真正原因:他们在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的公共场合反映自己的冤情,有损地方政府的“形象”;形象受损,则官员的仕途就可能受影响。所以地方官员对这类“出格”事件非常恼火,往往必欲惩之而后快。虽然打横幅本身并非违法之举;与殴打刘东溪相比较,打横幅在法律意义上是一个更加轻微的事件,或者根本不能算是什么事件,但是地方官员对于打横幅的反应要比对殴打刘东溪的反应迅速得多、激烈得多。这也是地方官员对上负责而非对下负责的一种表现。

正由于地方官员只对上负责,所以当民众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很自然地就去寻求地方官员的上级的支持,于是就产生了大量的上访。但由于地方官员不习惯于对下负责,他们对待上访的民众往往是面对“麻烦制造者”的心态。

(三)缺位的人大

在刘学立维护自己权利的过程中,他主要去的地方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政府、纪检部门等,他也去了全国人大,但他没有去过地方的人大。他基于中国的现实国情做出这样选择其实很容易理解。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是最高权力机关。人大拥有选举权、任免权、决定权和监督权,选举产生政府、法院、检察院,监督这些部门的工作。如果人大能够行使法定权力对行政和司法系统形成制约,有效地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防止权力的滥用、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那么大量的由于行政和司法系统缺乏制约而导致的严重的社会冲突就可以避免,与之相关的信访活动当然也就会大大减少。

从法律逻辑上讲,刘学立的遭遇——罢免程序不完善、被政府部门殴打等问题都应该向地方人大反映,地方人大应该肩负起完善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以及监督政府的职责。但他没有找人大,不是因为他不懂法律,而是因为他很了解中国现实。

现实中人大的权力和法律的标准有很大差距,目前除广东省、北京海淀区等地方的少数人大代表能够依法行使法定权力,积极参政议政外,很多地方的人大也是官僚机关,人大代表也多是官定代表而不是民选代表,不能切实担负起监督的重任。

本来在基层由于人大是直接选举的,权力应该得到落实。但事实上,由于很多地方的选举过程被控制乃至操纵,选举往往并不能把适合的人选为代表,人大代表成了荣誉性头衔,当选的代表很多不是热心公益的人,而是听话的“好人”或官员。这些“荣誉代表”很少有动力和能力代表民意监督政府。

湖北潜江的姚立法是一个典型的热心公益事业的人,为村民选举、道路修整、司法公正等公共利益奔走是他的个性,他的乐趣他的人生价值所在,我们的选举制度本应该把这样的人悬赏来担任政府官员或者人大代表等“公仆”职位,可是,现实生活中我们的选举制度还不完善,选举被操控,姚立法无奈落选。

试想,如果潜江有很多像姚立法这样的代表,一些官员就不敢胡作非为,即使出了问题,人民也可以向他们的代表投诉,代表们也一定会认真解决,他们还用得着跑到北京上访吗?同样的道理,如果刘学立所在的地方人大有权威,能够为选民办事,刘学立自然会去找人大,用不着来到北京。

(四)尴尬的司法

还有一个刘学立应该去的地方是法院。刘学立被劳动教养,他去法院起诉,但法院听政府的,起诉没有用。

这就是我们国家司法机关面临的无奈的现实。2005年4月,山东烟台的王风美因为上访被地方政府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为名劳教一年零九个月,她起诉并且上诉,两审法院都判决她败诉。2005年我们已经收集到的材料中有18个访民被劳动教养过,其中有15个向法院起诉过,全都败诉。

这些因上访被劳教的访民败诉的原因几乎都是因为司法不独立,法官不是忠于法律和良知作出判决,而是听命于某些领导。虽然我国宪法规定了法院审判独立,不受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的干涉,但这个规定并不是十分明确,没有明确执政党和司法机关的关系,政法委可以干预司法审判是一个常识,似乎也不违背宪法的规定。一些地方的政法委书记就是公安局长,这使得公安局长成了法院院长的上司,公安指控的案犯,法院敢不判吗?

党政机关对司法的干涉制造了很多冤案。比如2005年获得正义的佘祥林案当初就是政法委定的。佘祥林的家附近发现了一具女尸,同时他的妻子走失了,妻子的娘家辨认说死者就是佘祥林的妻子,佘祥林被怀疑杀了他自己的妻子,被一审判处死刑。其实这个案件根本谈不上证据,法院如果本着法治精神的无罪推定原则不可能判佘祥林有罪的,但政法委考虑的更多不是法治精神,而是“受害人闹”和“社会影响”,再说,公安已经“审”出来了,法院也就判吧。所幸湖北高院“刀下留人”,佘祥林命保住了。2005年,佘祥林即将刑满出狱的时候,他的妻子回来了,演出了一幕人间悲喜剧。

司法受到党政干预的另一个后果就是司法行政化。法官本来应该作为中立的裁判者,人类社会需要这么一种职能来维护正义。但我国的法官也是“官”,有严格的行政级别划分,审判员听庭长的,庭长听院长的,院长听书记或者市长的。法官成了行政系统的一部分,很难担当一个中立裁判者的角色。尤其是当公民和政府发生纠纷的时候,法官的判决很难说是公正的。

司法机关尴尬的另一表现是司法腐败。司法腐败和整个社会大背景分不开。本来,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应当保持一定距离,但在我们国家,司法机关与行政系统融为一体,受行政力量的支配,在这样的体制中,法官很难保持清廉。再加上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司法腐败相当严重。

上访案件中一多半经过司法判决,访民对司法判决不满的同时,几乎都怀疑背后有司法腐败。几乎每一天上班时间,能容纳250人的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大厅里都坐满人,面对一天大约600到10000件申诉案件,最高法院无论如何也忙不过来,只能往下转。这样冤案年年积压,几乎看不到尽头。

来到北京——反贪官不反皇帝的上访策略?

刘学立在北京住在上访村,生活很困难。无疑上访者绝大部分属于弱势群体,无论是工人还是农民他们来到北京上访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北京太大,众多的国家机关分散在各处,不知道要转几次车才能到达他们要去的地方。而他们慕名而去的地方可能拒绝让他们进门,那些专门为他们开放的地方——各机关信访办大都藏在某个深深的胡同里,当地居民都很难找的地方。由于路途遥远、交通拥堵、人多排队等原因,通常,他们一天只能选择去一个地方。

北京生活太昂贵。对大多数上访者而言,北京的衣食住行都很昂贵。旅馆太贵,所以他们住在上访村附近,那里便宜,但卫生条件很差,安全条件也很差。出租车太贵,他们只好乘公共汽车。吃饭太贵,他们中的一些人到市场捡菜叶自己做饭。

北京太冷漠。这是权力之都,天安门、红墙都是那样令人敬畏。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他们作为一个乡下人感到自卑。在南站,在西客站,公共汽车售票员对那些拎包的外来人大都有一种歧视,让他们为自己的行李多买一张两张车票。上访群体打扰了当地居民的生活,他们因此受到白眼乃至训斥。

在北京没有安全感。在各个信访办,他们可能因为填错一张表格遭到保安训斥。他们激烈的愤怒随时可能招徕一顿毒打,比如,在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处,内蒙访民孔召侠多次遭到殴打,甘肃访民王元顺2004年8月被殴打致死。他们还随时遇到地方截访官员把他们塞进汽车里带到一个隐蔽的地方殴打一顿,比如,河南长葛妇女王金英2005年5月被殴打几处骨折以后被扔到一个枯井里。

他们来到北京其实希望很渺茫。于建嵘的调查显示,通过上访途径解决问题的概率只有千分之二。[7]当然,由于这个调查主要集中在上访村,该数字并不能代表所有上访获得解决的概率,但根据上访时间长短的统计,可以推断出能够顺利解决问题的概率很低,否则他们不会反复来北京上访。

但他们还是来到了北京。刘学立再次来到北京上访,一方面是因为他看到过效果,国土资源部转信给地方确实带来了增加补偿数额的结果。另一个原因是他害怕遭到报复。刘学立说:“这伙违反党纪、国法的暴徒至今既未受到追究,且逍遥法外,我日夜不安怕再遭报复,也想像不出他们还有什么手段,惶惶不能终日,惶恐中我只能再次进京,寻求保护。”这是许多上访者不敢息访的原因:已经得罪了地方官员,却没有把他们整倒,自己日后很容易遭到他们的打击报复;为了避免这种下场,就必须将上访进行到底。刘学立的选择对于为什么众多访民来到北京上访作出了回答。

(一)因为相信北京而来到北京。刘学立是那种对北京怀着信仰的访民,这在初访的访民中占有很高的比例。刘学立信仰北京是有道理的,不仅是因为他自己得到过好处,而且因为北京无论从逻辑上还是从现实中都意味着希望所在。

首先,作为一个中央集权国家,北京是权力中枢,相对于地方而言拥有无可置疑的权威。北京有能力给地方官员施加压力。调查显示,上访着来到北京有90.5%的是为了“让中央知道情况”;88.5%是为了“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8]与此同时,作为一个前现代化的中央集权国家的另外一层含义则是,北京的权力是以党的权力为后盾的行政权力为中心,其他的立法、司法等依据宪法产生的国家权力实践中听命于行政权力。这些行政权力经常表现为领导批示,它的约束对象不仅是地方行政权力,还包括立法、司法等一切国家权力。因此,来北京上访,如果能撞着了好运气,某位领导一批示,是真能解决问题的。

其次,北京的官员更有可能脱离开地方利害关系解决一些问题。地方的不公正大都是腐败和“关系”的结果,访民向上一级国家机关求助,而上一级政府和原来的政府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上一级政府有时难以秉公执法。北京的官员与访民本地方官员有特殊关系的概率较小,因而秉公执法的可能性增加。

第三,北京确实解决过一些问题。虽然只有很低的概率,但对于那些在地方没有指望的上访者来说,哪怕万分之一的希望足以吸引他们一次次来到北京。当成千上万的上访者来到北京,当成千上万的问题积累到北京的时候,北京直接插手解决问题注定是象征性的。但是,作为一种权力技术,这种象征性的关怀民生的批示时不时地要闪亮一下,以展示执政为民的形象,同时也是警告官僚系统不要太过分了。[9]

第四,上访群体对北京的印象是“有希望”的。上访者的问题是在地方产生的,他们对自己所在的地方政府有比较多的接触和了解,正是因为对他们不满也不抱希望才开始了上访。在到北京之前逐级上访的过程中通常已经遭遇了地方各级政府的冷漠、推诿或刁难,他们只有对北京的印象是有希望的,因为对北京的印象来自传媒和某些奇迹的传说。于建嵘调查显示,刚进京上访时,农民对中央的认同是非常高的,认为“中央真心实意欢迎农民上访”的高达94.6%。当然,对于大多数上访者来说,北京带给他们的是失望。同样这份调查显示,上访者在北京七天后认为中央真心实意欢迎农民上访的比例则下降到39.3%。而认为“中央怕农民上访”的则从7.1%上升到58.9%;认为“中央会打击报复上访的人”从1.8%上升到60.7%。[10]

(二)“反贪官不反皇帝”的上访策略。刘学立来京上访尤其信仰北京的一面,但他的一些夸张的表述——“惶恐中我只能再次进京,寻求保护”等还有其策略的一面,即“反贪官不反皇帝”的传统上访技术。他内心里也许对“中央”并不抱多大希望,但表面上还是要作出“中央政策是好的”这个姿态。至少,很多访民习惯于这种上访技术。

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门口的胡同里贴着很多上访材料或者标语口号,其中不少是访民自己的诗词感想,绝大部分都表达了对贪官的痛恨和对“中央”的希望。比如一首“反腐倡廉歌”,内容是这样的:

“举红旗,向前走!

胡主席率领我们反腐流!

反复辟,反倒退!

永远反贪不回头!

打倒贪污犯!

批判旧官僚!迎着风浪!

去战斗……去战斗!

弱势群众翻了身,翻了身!

感谢胡主席晴了天!

晴了天,晴了天……!”

另一个题目是“宜章法官那双手”:

“宜章法官那双手,法律丢尽向钱走,颠倒黑白分不清,金银钱财装里兜。宜章法官那双手,一见金钱笑开荣,罪犯可以法外走,裁判文书无理由。宜章法官那双手,糊涂查帐不清楚,一手遮天害人民,冤假错案无法数。宜章法官那双手,瞒上欺下诡计毒,权大压法抛弃党,千年冤家街上流。宜章法官那双手,冤案不让百姓诉,只要贿赂有钱财,得财喜上眉梢头。宜章法官那双手,信访接待踢皮球,百姓痛苦他不理,为民除害一场空。宜章法官那双手,莫明其妙乱判人,人情关系重如山,执法违法向前走。宜章法官那双手,豺狼虎豹你都有,十年冤案无法明,找他明理他打人。宜章法官那双手,法律面前你写清楚,你先判后审何原因,审判庭上有何人。宜章法官那双手,无法无天乱杀人,假如冤案不明白,死在黄泉也不甘心。宜章法官那双手,欺人态势民忧愁,他们办案上酒楼,罪犯逍遥法外走。请求清官看分明,文字写的假还是真,公堂之上摆证据,法律面前无私情。

请求官人脑清醒:我谭氏本是为百姓,法律法规是国命,为何我宣传法制,你说我是颠人。请求领导你知情,冤牢我坐了六年整,出牢四年没结论,宜章法官无政治人,法律涂改害百姓,党的信誉他败坏,宜章的腐败他承担。

李万生之妻,代表所有受冤公民强烈要求法律监督机关给予此案加以重视,重新派员深入核实,分清是非,划清责任,纠正这些错案,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稳定社会治安,经济发展,让国法光照千秋。

党民心连心,保国杀敌人,高山挡不住,深海也能行,杀不仅的英雄汉,毁不了的法律尊严。

湖南省宜章黄沙镇大元村 谭晋香”

再比如2005年5月我拿到的黄进安的上访材料也是典型的这一类。黄进安是一名共产党员,因为工程所有人拖欠工资,他作为工程项目经理上访讨工资。他的上访材料很精致,一百多页的上访材料里包括一些经过压膜处理的精心准备的照片。他把一封给“中央”的建议信放在材料最前面。

这封信的题目是两行隶书大字:

“誓死捍卫党中央,甘洒热血为人民”。

接下来是几行较大的行书字体:

“坚决拥护、誓死捍卫中共中央总书记第四代领导人胡锦涛主席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宪治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以民为本。’‘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群众利益无小事。’‘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等一系列英明伟大正确的指令。”

接下来是几个黑体大字:

“请求、建议书(上访村详细情况汇报)”。

然后才是正文:

“我叫黄进安,男,现年55岁,中共党员,建筑工程师,系河南省驻马店市建新建筑装饰工程处项目经理,现无家可归。因状告地方腐败官吏,于2003年元月26日代表130多名受害农民工和50多名受害职工及权益人向中央首长们如实反映情况。”

接下来,黄进安讲上访村的见闻,访民们热爱党中央,受尽了地方官吏和一些中央某些政府部门的打击磨难等等。最后,用大大的黑体字喊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等口号。

上访村很多材料都是这样开头的。单个访民刚来北京的时候可能想的只是自己的冤情,但经过上访村的交流、洗礼以后,个人情感大都有升华的倾向,成了忧国忧民的仁人志士,同时,也为自己的行为找到正当性,也会感觉自己更加安全。

引发上访的社会原因纷繁复杂。沿着刘学立的上访经历,把这些原因归结为“法律政策不合理”、“残缺的农村基层民主”、“政府权力不受制约”、“缺位的人大”和“尴尬的司法”等几个部分。如果进一步深入分析,我们可以找到这些原因的共同根源——权力不受人民的制约。

法律政策不合理的深层次根源在于立法不够民主化,导致法律政策不能充分代表公众利益;农村基层民主的残缺是民主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村一级的选举选出来的也不是村民的最高领导;基层政府权力不受制约是因为他们不受人民的选票的约束;人大和司法的无奈的根源也同样是权力不受制约。

所以说,信访问题的根源在于高度集权的只对上负责的权力体制,中央的权力过于集中导致大量上访聚集到北京,地方权力高度集中导致立法、司法、行政权力私有化、官僚主义以及由此产生的公共权力机关公信力缺失,从而产生很多上访。这个状况已经相当严重,这不是一个靠信访制度修修补补就能解决的问题。

第四节 一个典型“刁民”的正义观

赵镇,1964年生,浙江省神居县安陵乡横陵村人。他上访的事由主要有五个:

(一)人命案。赵的姐姐赵凤于1980年农历5月13日服毒身亡,赵怀疑是其姐夫王荣蓄意陷害、投毒所致。

此案已是陈年旧事,事情发生时赵才17岁,当时没有为此事上访。1983年赵曾去当地乡政府的派出所反映此事,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派出所的结论是,赵的姐姐系服毒自杀。1995年以后,赵为交通事故案频频上访,此事也顺带被列为上访事由之一。

(二)交通事故案。赵于1995年10月13日开车从金华市经过,途中遭遇一起轻微交通事故,一女子傅桂受了伤;赵自称事故本来与他无关,傅桂是在骑车赶超一辆三轮车时摔倒摔伤的,但金华交警二中队事故处理组嫁祸于他,向他敲诈勒索了2万元。

此案发生后,赵开始了漫长的上访历程。

1999年11月16日去公安部上访,公安部将此案转给浙江省公安厅处理。2000年1月17日,浙江省公安厅答复说,对此事的处理并无不当,赵如不服,可向法院起诉。赵不服,依然上访。2001年3月15日浙江省公安厅再次答复,希望赵“尊重客观事实”。但赵依然上访不断。

(三)拆扣信件案。1999年11月16日,赵来北京上访时,在北京给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鎔基、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李鹏、时任公安部长的贾春旺,以及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栏目组等写信反映自己的冤情(共发出15封,均系挂号寄出)。11月25日,赵去邮局查询,并填了查单。赵称中办、国办、全国人大、公安部、焦点访谈等都给他寄了回信,但被同村刘慧等人蓄意私拆暗扣、代签冒领了。

2000年,赵去台州市公安局上访,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市公安局把材料转给神居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于2001年2月做出决定,认为刘慧等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赵不服,向神居县公安局申请复议。2001年8月,复议的结果是维持原来的决定。2001年5月,赵又向台州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得到的是与县公安局相同的答复。2001年10月,赵向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刑事立案,检察院答复说神居县公安局的决定是正确的。2001年9月,赵向神居县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刘慧等人将原信完璧归赵,赔偿其损失及精神损失共计100万元。县法院认为赵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赵不服,于2002年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3年2月市中院做出终审裁定,决定驳回上诉。赵又于2003年3月向台州市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没有成功。此间,赵多次在台州市领导接待日上访,要求市领导解决这一问题,市领导又转给神居县公安局处理。2002年6月、2003年12月,赵两次去浙江省公安厅上访,省厅的处理办法是转给神居县公安局和台州市公安局。2004年3月,赵去最高人民检察院上访,最高检又转给浙江省检察院。

按常理推测,“中央”是不会给赵回信的。台州市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称,所谓中央给赵的回信的信封上注有“查单”或“查复”字样,这说明信件的内容只是查单。法院的结论当属实;据案情,判刘慧等人无罪也是应当的。赵在这件小事上纠缠不休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四)证件被扣案。赵于2003年3月6日“两会”召开期间来北京上访,被神居县的接访者带回,且其身份证、驾驶证被神居县信访局骗去并扣压了7个多月。

据赵自述,他在被带回神居后,向县信访局索要证件,但信访局扣住不给——当时正是中国一年一度的“两会”时期(大约是每年的3月3日到3月15日),扣压赵的证件可能就是为了使他无法在这段时期去北京上访。一个月以后,信访局让赵把证件取回去,但赵认为,信访局扣压证件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的合法权利,要求信访局以书面形式答复扣压证件的理由。信访局当然不会给什么理由,于是赵就拒不接受证件。同年10月,信访局托安陵乡政府把证件交给赵的父亲。赵得知后,要他的父亲把证件还给乡政府。赵说,到现在为止,他的身份证依然在安陵乡政府。

赵在材料中称,他在2003年9月2日就已向台州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市中院本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但直到同年10月30日市中院才决定不予受理,理由是信访局已经将证件归还给赵了。赵不服台州市中院的行政裁定,向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赵是个爱较真的人。绝大多数中国人碰上此类事件都会忍气吞声算了。赵的较真让他付出了很高的代价,结果却依然一无所获。

(五)遣送被打案。赵于1999年11月来北京上访,结果被北京的公安机关收容拘禁了3天,然后将其遣送回籍。赵在材料中称,在回来的列车上,他遭到遣送公安的毒打,“打得冤民呼天喊地、皮开肉绽、遍体鳞伤、小便失禁奄奄一息”。赵推测“此案事出有因,深究定与我当地腐败县府贪官、县公安局内部有关,因我上访对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有压力,故而……串通北京收容所公安妄想暗中整死我。”

赵自称曾挨过两次打。除了上面那一次外,他还于2000年10月26日在公安部信访室被站岗的武警关在房间里痛打了一次,“打得我腹部内伤,至今阴阴作痛,不能痊愈,痛苦不堪言状。”(见赵于2005年4月4日所填的《公安部处理来访登记表》,赵的材料中有不少错别字,文句多有不通之处,笔者引用时为保持原貌,不做任何改动。)但是赵在其他材料中一句也没有提到这次挨打的经历。

在很多人看来,赵缜是个典型的“刁民”,他太爱较真了,他上访不可能有结果。但在他自己看来,他遭遇了不公正,上访是为了内心的正义。

在很多人看来,赵镇是一个典型的“刁民”,他从一件普通的交通事故纠纷开始上访,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反而越来越多,他也越来越愤怒。在他与官僚体制之间,存在着一个不能解开的结。

对五起案件的分析

赵的上访经历有一定的典型性:上访者感觉受了冤枉,于是由县到市,由市到省,层层上访,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或者他们对政府的解决办法不满意。抱着希望来京上访,但问题依然被踢来踢去。本是因为受了冤屈而上访,但在上访过程中,人身权利又受到侵害,于是感觉冤上加冤。因为老是上访且多次与当地政府部门发生争执,这些上访者多有不安全感,于是决心要将上访进行到底,问题得不到解决就誓不罢休。

在赵上访所反映的五个事由中,(一)和(二)是上访的本来事由,赵最初上访就是因为这两件事;(三)(四)(五)是派生事由,是赵在上访过程中因上访而受到的权利侵害。假如(一)和(二)能得到很好的解决,那么(三)(四)(五)就不会发生了。

(一)人命案与“政治正确”。

就(一)这起人命案而言,赵本没有特意为此事上访。假如不是后来发生了(二)这起“交通事故案”,赵可能就不会成为现在的缠访者了。时隔多年以后赵才为这起人命案上访,此时案件的真相已经不大可能查出来了,赵的姐姐究竟是不是服毒自尽恐怕永远要成为一个谜。按“疑罪从无”原则,法院无法处罚赵的姐夫王荣。事实上,赵自己也不敢确定姐姐赵凤是不是被王荣谋害的。赵自己在一份上访材料中也称:“大姐80年受环境压迫……看不惯地方人对我家灭绝人性折磨攻击,诽谤指责,活活被逼得服毒自尽含恨九泉。”

事实上,赵坚持把她姐姐的死也当成一个上访事由的第一个因素可能和他本人的情感依托有关。赵在上访的过程中倍感无权无势者的艰辛,他很自然把这些和自己的家庭背景联系起来,于是就想到了自己的姐姐。在某种程度上,他觉得自己的命运就像姐姐。

赵在内心深处一直渴望正义到来的那一天,虽然他根本说不清这个目标是否具体是否现实,但这种朦胧的渴望甚至成为一种生活的目标,生命的意义所在。在反映他姐姐的人命案的一份材料中,赵说:

“建议要求公安机关三方会审,控告人一方,被控告人一方,公安机关一方,三方一起当场质证审问,做口供笔录‘敲山震虎’来个突审……说不定大姐冤案,无需开棺验骨,就能澄清此案真相。”

从这些话里我们可以看出,赵的脑海里依然闪现着皇权时代的中国的断案场景:青天大老爷坐在大堂上,下面跪着原告和被告;大老爷惊堂木一拍,喝道:“从实招来!”然后被告诚惶诚恐,低头认罪,签字画押。“三方会审”这个词大概也是在套用“三堂会审”。对这种戏剧化场景的想象折射出普通民众心中法治精神的缺失。“敲山震虎”这个词尤其值得推敲,品味它的意思,赵其实是希望公安机关能采取严厉手段逼赵所假定的犯罪嫌疑人王荣低头认罪。赵实际上并不关心程序是否正义,他只希望他所理解的实质正义能得到实现。

另一个因素就是赵希望通过人命案把自己的行为赋于更大社会意义。赵为自己的行为寻找的一个社会正当性是“人命关天”,赵不希望给人的印象是一个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情无休止上访的人,他要向人们表明,他追求的是大的正义,一个生命攸关的正义。赵这样做是有理由的,事实上,一个信访接待窗口的工作人员每天看到如此多的上访材料早就麻木了,漠然地转给地方有关部门是他们的日常工作。或许只有特殊身份的人的重大影响的案件或者“影响稳定”的事件他们才会重视起来,才会认真处理。因此,在访民中间形成了一种不得不进行的残酷的攀比心理,看谁的冤情更令人震惊!这个简单的事实能够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那么多访民都习惯于夸大自己的冤情。

在千千万万访民中,赵为了让自己的冤情受重视,要不断表现出他自己的遭遇是一个“天大的冤案”,不断把自己的行为赋予“重大的社会意义”。比如对于“拆扣信件案”,赵说:

“私拆暗扣我个人的信件是小事,可此案关系重大影响非同小可,现已满城风雨,共鸣不平,反响强烈,不但有损国家声誉,中央尊严何在?社会形象、国家形象、公安形象也暗然失色。”)

对于“交通事故案”,赵在一份材料中说:

“此起事故错综复杂,涉及面广影响之大实属有史以来罕见,非一般案件能比。” “此案的处理公正与否,关系重大,与社会的稳定、民族的安危有关,关系到一个人民警察的声誉威望和法律尊严,也关系到一个公民的人身安全能否得到保障,故也是一场正义与邪恶、法律与暴力、公正与腐败的阶级斗争,希望上级领导高度重视,慎重考虑,不然长此下去,会忧国害民,后果不堪设想,总有一天会逼出一场腥风血雨的人命官司,和惨不忍睹的历史惨案。”

看到“有史以来罕见”这种夸张的话语,看到“国家”“社会”“民族”“阶级斗争”这种大词,我们也许会发笑,但与其说是在故意夸张,不如说是在顺应一种残酷的政治现实——只有“天大的事情”才值得上访,才值得领导重视和批示,才有可能获得解决。

赵不断表白的另一种政治正确是自己“对党的忠诚”。虽然赵自觉深受现行体制的伤害,但他时刻不忘占据现行意识形态的高地。比如,赵在一份材料中自称是“神居县革命老区安陵乡横山村驾驶员”——事实上,神居县不能算是“革命老区”。在另一份材料中,他在“驾驶员”后面加括号标注“离退团员”。赵还在材料中说自己的父亲是“革命老干部”,但事实上赵的父亲只做过大队书记、安陵乡石长坑水库指挥部主任。赵使用这种表述的目的大概是为了表示自己的家庭对革命的忠诚。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赵材料里的“阶级斗争”这个词。虽然自1978年以后官方的宣传机器就已经很少使用这个词汇,但是赵依然不知不觉地把自己的问题上升到了“阶级斗争”的高度。这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赵生于1964年,是在毛泽东时代“阶级斗争”的革命氛围中长大的,他对这套阶级话语太熟悉了。第二,1978年以后,党虽然不再宣传阶级斗争,但并没有对它做很深入的批判——这种批判将损害革命意识形态的合法性,从而损害政权本身的合法性。后毛时代党虽然在意识形态领域做了很多调整,但毕竟承袭的更多。现在的很多提法,比如“人民民主专政”,就是植根于阶级斗争理论之上的;而法律,按照现行政治课本上的解释,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用来保护人民、打击敌人的。党在处理社会矛盾和社会群体事件的时候,依然在沿用毛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里的思想。党所树立的最著名的道德偶像雷锋的名言“对待同志象春天般温暖……对待敌人象冬天一样残酷无情”大家依然耳熟能详。

所以,赵把自己遇到的问题上升为阶级斗争问题并非偶然。赵在反映“遣送被打案”的一份材料中也说:“敢问记者,中国是法治社会,还是统治阶级?”(这个句子表达的意思不完整)“此案涉及面广,影响之大在中国属首案首例。已牵涉人民内部不少贪官、当地官僚……”“统治阶级”“人民内部”这些只言片语都是阶级斗争思维的表现。为了保证自己绝对的“政治正确”,赵沉浸在阶级斗争的历史硝烟中。

为了进一步表现出自己对党的忠诚,赵还要表现出对“阶级敌人”的仇恨。

赵在一份材料中说:

“刘如深他与我爸争权夺利,与我家素有恩怨,现拉帮结伙,成了一个基督教组织……”

在另一份材料中,赵说: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国家法律尊严……无奈才屡次三番借资进京上访,同时痛心疾首,揭发‘邪教’、‘基督教’害人帮会组织妖言惑众,致人死亡……同村邻居刘树深夫妇,实质是李洪志‘法轮功’余党团伙,兴妖作怪、装神弄鬼、欺骗群众、危害社会,造成多少人家人亡家破的悲剧,揭发邪教又何罪之有?”

按他的叙述,刘如深及刘树深夫妇应该是基督徒;基督教不是邪教,但赵说“刘如深……成(立)了一个基督教组织”——在中国大陆,成立宗教组织无疑是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的事件,赵使用这种政治化的表述,用心十分明显。至于赵说刘树深夫妇“实质是李洪志‘法轮功’余党团伙”也是很高明的措辞,他要借用改革开放以来几乎是唯一的政治运动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表明自己的“忠心”。

赵不断地赋予自己行为的“社会意义”,不断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他想向高高在上的“领导”们证明,“我不是刁民”,“我是忠于你们的”。他的内心实际上怀着深深的恐惧,为了心中卑微的正义,赵已经放弃一切,包括他的人格和尊严。

(二)交通事故案与社会信任

至于“交通事故案”,赵坚持认为自己是无辜的,但公安机关又坚持认为赵“驾车刮擦傅桂的事实证据确凿”,交警部门当时的处理办法是合理的,要赵“尊重客观事实”。我们无法推测事情的真相,虽然从同情弱者的道德立场出发,我们宁可相信赵的叙述,但是赵的材料多有夸张之词,这使我们不得不对赵的叙述保持怀疑态度。也许真相是二者的折中。当然,我们关心的并不是交通事故案的真相——只有上帝才知道是怎么回事——而是赵对此案的态度。在此案中,赵坚持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交警队说赵所驾车“几处擦痕清晰(照片为证)”,但赵说那是事故发生前在某路段“极差路面与石头擦起的”。交警队说“关于傅桂的伤,有金华市中医院病历记载;金华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法医也对傅桂作了鉴定……”,但赵认为这是“他欺我是外地人,有意搞得鬼把戏,施不择手段与女方医院串通一气,私下受贿赂后下的结论。”总而言之,交警队出示的各种证据,赵都持怀疑态度;在这种情况下,赵与交警队之间就不可能达成什么共识了。

“交通事故案”本身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它折射出当代中国社会所面临的深深的信任危机。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中,赵面对交警队的“铁证”应该心服口服了,应该息讼止访了。然而,在我们眼中,赵的怀疑是合理的:交警队的现场勘查记录、照片和证人证言都可能是有问题的,医院做出的鉴定也可能真是“串通一气,私下受贿赂后下的结论”;假如我们自己身处其中,我们未必不会生出与赵一样的怀疑。

现在,在一些人眼中,“一切官员都可能是贪赃枉法的,一切商品都可能是假冒伪劣的,一切志愿行为都可能是另有所图的,一切理想和精神都可能是自我标榜的,一切口号都是空洞的,一切宣传都是骗人的,一切友谊都是功利的,一切爱情都是世俗的,一切高尚都是做作的,一切神圣都是伪装的。” 人们已经形成了一种负面的稳定的心理预期。打官司的时候,人们并不相信法官真的会依法裁决,“官司一进门,两边都托人。”这样,当一个人在司法审判或其他裁决中失利时,他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理亏而是裁判者徇私枉法;如果此人爱较真,他就可能成为上访大军中的一员。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教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们的这种普遍怀疑的犬儒心态是时下社会现实的一种反映。我们不必责备怀疑者和上访者,而应该反思这种社会现实是如何形成的。

由于公共权力缺乏公信力,赵对地方各个机关的裁决都表示不服。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1996年2月对此起交通事故案的事故责任做了“终结认定”,但认定虽然终结了,赵的上访却没有终结。赵一次次去浙江省公安厅上访,得不到满意答复,再去北京的公安部上访;公安部转回浙江省公安厅,依然得不到满意答复,于是再去北京上访……赵表示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真正可悲的不在于赵上访本身,而在于我们甚至很难说得清楚谁是这起上访事件的制造者。这起上访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大的社会背景的产物;所以,只要大的背景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此类上访事件就会层出不穷。

(三)上访引发的三起案件与权力的傲慢

正由于人命案和交通事故案始终得不到解决,赵就无休止地上访,而这又引发了后面的三起“拆扣信件案”“证件被扣案”和“遣送被打案”。“拆扣信件案”是一起私人性的事件,它的发生与公共权力无关,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后两起事件,即“证件被扣案”和“遣送被打案”,则是公共权力一手制造的,带有一定的必然性。

在赵所遭遇的五起事件中,“拆扣信件案”是最微不足道的一件,大多数人是不会因为这种事而去上访的。但奇怪的是,赵不但为“拆扣信件案”而上访,而且次数是这五起事件中最多的;赵175页的上访材料中,有关“拆扣信件案”的材料占了95页。赵为此事跑遍了台州市和浙江省的各个主要衙门和媒体,并多次去北京上访。赵的这件事还被《浙江法制报》报道了(2002年2月28日头版头条)。

为什么赵如此重视“拆扣信件案”并在这件小事上纠缠不休呢?

原因之一是,赵坚持认为这些信里不仅仅有查单,还有中央领导给他的回信。赵在地方连续上访多年而毫无效果之后,剩下的唯一希望就是中央领导能帮他伸张正义,赵如此渴望的中央领导的回信都被人私自拆扣了,赵自然心有不甘。虽然法院认定信里只有查单,但在赵心中,法院的裁决似乎不具有任何权威和公信力,赵拒不接受这个事实。

原因之二是,“拆扣信件案”涉及的是公民个人之间的争执,相对于“交通事故案”“证件被扣案”和“遣送被打案”来说,国家机关在此事上徇私枉法的可能性最小。再说,被国家机关打了也就打了,怎么能让一个公民个人欺负呢?

对于《浙江法制报》的报道,我们也不妨略作分析。如前所言,在赵所遭遇的五起事件中,“拆扣信件案”是最微不足道的一件,但恰恰是这件事被媒体报道了,而另四件事则没有被报道。这也并非偶然:

第一,“拆扣信件案”这件小事比另四件事的新闻价值更大。假如“人命案”被破了,事实证明赵的姐姐真的是被谋杀的,那么这件事也可以见诸媒体。但既然“人命案”被界定为一起自杀事件,它的新闻价值就很小了——农村妇女喝药自杀并非什么新闻。至于“交通事故案”,由于有关部门已有定论,它就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纠纷,也是平常事件。而“证件被扣案”和“遣送被打案”,在现在的情势下,它们的发生都具有逻辑上的合理性,此类事件亦是多如牛毛,不算什么新闻——据于建嵘对632位上访者所做的调查,有55.4%的农民因上访被抄家、被没收财物、东西被抢走,有53.6%的农民因上访被干部指使黑社会的人打击报复。

而绝大多数中国人害怕打官司——他们对官府始终怀有恐惧感,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轻易去衙门里讨说法——遇到麻烦多是能忍则忍。像赵这样因为信件被拆扣而诉诸法律的倒的确颇为罕见,所以此事成了新闻,并上了头版头条。正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第二,如前所言,“拆扣信件案”涉及的是公民个人之间的争执,报道这种事不会惹上什么麻烦。而“交通事故案”“证件被扣案”和“遣送被打案”则涉及官府,媒体一般不愿意做此类报道。

假如“证件被扣案”和“遣送被打案”都属实——我相信至少基本事实都是真实的——那么它们都属于国家权力公然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事件;与前三件事相比,这两件事性质尤为恶劣。“人命案”和“交通事故案”都有可能是赵在“无理取闹”,“拆扣信件案”可能是赵较真好讼,但“证件被扣案”和“遣送被打案”则是国家权力直接制造出来的。对国家权力的这种行为,个体的公民很难反抗,也很难申诉成功;新闻媒体也很难介入。

虽然“证件被扣案”和“遣送被打案”两者比较起来,后者造成的生理和心理伤害应该更大——后者是赤裸裸的暴行——但是,赵在前一件事情上要勇敢得多。赵不但去台州市有关部门上访反映“证件被扣案”,而且在台州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后来还上诉到浙江省高院。但对于“遣送被打案”,赵没有提起诉讼,在上访材料中也只用了薄薄的三页纸说明这一事件——这份简短的材料还是准备提供给记者的。笔者看到,他于2005年4月8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来访人员登记表》上反映自己的问题时,只提及前四件事。但是,在2005年4月4日所填的《公安部处理来访登记表》上,赵不但提及了这五件事,还提到了他的其他材料中没有提到的2000年10月26日在公安部信访室被打一事。

赵的这种处理方式是很有意思的。赵敢于起诉神居县信访局扣压证件的行为,却怯于申诉北京收容遣送公安的残暴殴打,更怯于申诉公安部站岗武警的暴行。虽然这三件事都是国家权力所为,但是国家权力是分层次的。赵敢控诉低层次的国家权力,却不敢控诉高层次的国家权力,推测其原因:

第一,对于高层次的国家权力犯下的罪行,我们没办法控诉。赵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登记表上不提两次被打的事,因为他知道提了也没用,最高检不会为了替他赵某人伸张正义而与公安部为难的。他在公安部的登记表上提到了这两次被打的事,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高层次的国家权力一旦犯下罪行,我们只能寄希望于它的自我纠正。

第二,赵要解决自己的问题最终还得依赖于高层次的国家权力,所以他不能在道义上把它树为自己的敌人。赵的经历使他明白,在权力面前自己是多么的卑微,他只有借助更大的权力才有可能惩罚伤害他的权势者。这是一种“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传统思维的现代折射;虽然皇帝有可能比下面的贪官更坏,但由于皇帝是不可改变的,我们就只能讨好地说,皇帝是圣明的,罪行都是下面的贪官犯下的。

赵在上访的过程中,来信被拆扣,这可能是一个偶然事件,是村民的好奇心或者其他因素。但赵的证件被扣以及遣送被打是常见的事情。上访机关与其它国家机关一样,都是政府部门,在上访者面前从来都是傲慢的。这其实也容易理解,从来都是上访者来求他们,他们从来不需求上访者,他们的权力不受上访者的任何约束,他们当然傲慢。

这种傲慢在很多细节中表现出来,比如,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等部门的上班时间是每周一三五全天上班,二四下午不上班,无论多么远的上访者来到北京,赶上下班时间就得耐心等着。再比如,上班时间无论有多少人在排队,每天上午到十一点,下午到四点马上就关闭窗口,往外驱赶访民。这和日本的信访部门设在超市以方便大家来上访形成鲜明对比。

政府公信力与道德资源的缺失

赵无疑是个悲剧人物,他的思想深处充满了怀疑、仇恨、阶级斗争的历史阴影。也许有人说他偏执,说他傻,说他精神病,但放在社会大背景下从另一个角度看,赵是一个艺术创作形象,一个戏剧化的角色,一个小丑,一个卑微的草民,他把我们生活中的卑微、怀疑、敌意夸张地表达出来。他们所渴求的,其实也正是我们每一个成员渴望表达却没有勇气表达的对正义的渴求,他的怀疑,正是当下缺少诚信的社会思潮的常态,他的形象,很大成程度上是我们国民形象的缩影。

(一)一个荒诞的假定。我们可以做一个虚构的社会场景更换,如果赵生活在一个民主法治健全充满诚信的社会里,他的一生会是什么样子?也许,赵同样会经历不幸,她的姐姐也会离奇死亡——当然在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里因为婚姻不幸而自杀的概率极低,一个更现实的假定是他姐姐被人杀死了或者出了车祸等,经过一贯具有公信力的行政乃是司法机关的公正处理,赵不大可能成为一个偏执地怀疑一切的人,除非他是一个彻底的精神病患者。

同样的道理,如果交管局有公信力的话,赵经历的交通事故案也不大可能成为他执著上访的一个理由。能够让赵怀疑交管局的那些“常识”或者“想象”——“他欺我是外地人,有意搞得鬼把戏,施不择手段与女方医院串通一气,私下受贿赂后下的结论”等等——都来自我们这个时代的现实生活。

如果前两个案件都妥善处理了,也就不会有后面三个案件。进一步讲,即使前两个案件没有妥善处理,在一个民主法治健全安的社会里,赵上访不大可能导致后面三个案件的出现。至少,信访机关不大可能违法扣押公民身份证件,更不可能随意把上访公民关押遣送。这些国家机关的行为都体现了权力的傲慢。

最后我们还需要分析一种最极端的假定,假如在一个民主法治健全的社会里,国家机关一贯公信力都很强,办事也公正,但有人就是不服,执着上访,怎么办?我们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样违背人类基本道德良知而行为的人注定是极少数,他不可能受到社会的同情和支持。面对这极端孤立的个体,国家和社会除了维护公正之外,剩下的责任就是不断安抚、感化和医疗,因为“他”是极少数,国家和社会有能力承担这个责任。

赵不是严格医学意义上的精神病,他是社会意义上的“精神病”,他的偏执主要是社会不公正的大背景带来的。在我们国家,像赵这样的“病人”不是“极少数”,而是有相当的比例,只不过大部分把痛苦压在了心底,表现出来的不那么戏剧化罢了。

(二)上访村与社会病。在上访村,来来去去的有成千上万类似赵这样的人。上访村的老访民是这个社会中独特的一群人。他们有的为了一个看不到任何希望的冤案或者不可能澄清的历史问题而奔走大半生,有的是为一件小事上访多年,有的人上访路上不断结下新的怨气为新发生的不公正而上访,以至于几年以后已经忘记上访的最初理由。他们是这个社会中的在政治权力领域相对弱势的群体,而且,性格上大都有些执著。他们没有权力或金钱在他们所处的环境里赢得强势地位,他们又不甘心像大多数人一样忍受不公正,所以来到北京寻找希望。他们中的很多重复上访的人为了心中的公正甚至不惜一切代价,这样的人在旁观者看来就属于精神“有病”。

他们中确实有些访民上访没有道理,比如,同一个村庄的两个人发生打架,一个人把另一个打死了,行凶者被判处死缓,受害者家人上访,要求判死刑。在一个判决基本公正的情况下,这样的上访就有些无理了。最极端的故事是,一帮打工者没钱回家,就去上访,接访的没办法只好给他们买机票送他们回家。这样的故事常常成为某些官员的打击访民的借口。

但是,要想找到一个完全没有道理的人上访也几乎是不可能的。比如,一个人为了老父亲的待遇而上访,他认为政府把父亲1943年参加革命写成了1945年参加革命,他为此上访了十多年。在很多人看来,为这么点小事而上访,有点无理取闹的感觉。但这位访民也认为自己很有道理:这么点小事情,政府为什么拖了十多年就是不给解决?

实际上,即使那些真正心怀恶意无理取闹的少数人——那群为免费回家而上访的打工者,他们的“刁民”心态也值得深思,他们为什么能够心安理得地花纳税人的钱?恐怕,他们从骨子缺少对政府的认同感。

那些为一点小事执着上访的人都赋予自己的行为根深蒂固的正当性。比如,前面提到的老谢,他上访能让贪官们害怕他就高兴。他们内心深处的正当性来源于这个社会的病态。可以说,在任何一个社会里,都会有一些偏执的人,他们固执地坚持自己的判断,听不进去别人讲的道理,执著地要为自己讨一个说法。但是,这个群体的数量在一个健全的社会里和一个不公正的社会里有很大的差别。在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里,政府也会有信访办公室,也会有“刁民”找政府无理取闹。但是,由于各个维持社会公正的渠道都是通畅的,社会整体上是公正的,无理取闹的人注定是少数,也不会得到很多人的支持。而在一个严重不公正的社会里,由于遭遇不公正的人数很多,为追求公正而执著的人就会相应增多。尤其是当政府公信力差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连同那些无理取闹的人也得到了一种道义上的正当性。他们中的有的人在内心深处已经把自己的行为上升到反特权腐败的高度,他们内心深处确认自己是正义的。

在今天的中国,那些执著上访的人如此之多,以至于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这就说明我们社会的病症相当严重。

(三)贪官与刁民的恶性循环。透过上访村,透过这群执着的人,我们也可以看到整个中国的社会背景。今天,在某些基层官员眼里,底层社会到处都是“刁民”,他们常常抱怨说老百姓为了自己的私利不顾大局。的确,今天我们民族的公共道德水准值得忧虑。要修一条公路了,农民为了提高补偿标准赶紧把麦田该成果园;城市郊区要拆迁了,大家为了提高补偿纷纷建新房;法院一个普通民事纠纷,败诉一方总是怀疑不公正,官司打不到最高法院不算完;法院作出了判决,败诉一方拒不执行能拖延多久就拖延多久。

但是,我们更应该深刻反思的是,我们的道德水准为什么这么低?为什么大家“不顾大局”?其实,这个答案并不难找,从我国的历史和现实出发,我们可以把原因归结为以下几点:

(1)“革命”意识形态对道德的破坏。二十世纪后半期,一次又一次的运动尤其是文化大革命中,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道德遭到严重摧残,一大批忠贞耿直的人或者被迫害致死,或者不堪凌辱而自杀,中国社会仅存的一点道德之士,几乎被彻底的淘汰出局。在这场史无前例的浩劫中,革命的道德驱逐了人性的道德,在最极端的时候,几乎所有沾一点传统道德的东西,甚至做人最起码的尊长爱幼、礼貌客套,都被当作“资产阶级的东西”遭到彻底批判。这在某种程度上是造成我们的民族今天缺少信仰,广泛存在着道德虚无感的原因。

(2)谎言和腐败降低政府公信力。因为公共权力未能给人以信心,人们普遍缺乏安全感,人人争利,增加社会冲突,社会道德水准降低。“亩产万斤”是假的,“叛徒内奸工贼”是假的,“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假的,“公仆”是假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假的。于是,假冒伪劣充斥市场,那些造假者不会觉得愧疚和不安。贪官下台是因为权力斗争,警察罚款是为了奖金,政府喜欢搞工程是为了吃回扣,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这些不正常的现象可悲地成了中国人的“常识”。于是,法律不被遵守,豆腐渣工程泛滥,法院的判决得不到执行。对于一个普通公民而言,“大局”是谁的“大局”?纳税人的钱怎么花他没有发言权,法律的制定他没有发言权,反腐倡廉是假的,司法公正是假的,他凭什么要顾“你们的”大局?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这个社会存在着深刻的认同危机。在贪官与刁民的逻辑之间,不是刁民制造了贪官,而是贪官制造了刁民。

(3)官员缺少沟通解释能力。在具体问题处理上,公共权力缺少通过解释、劝说乃至号召提升人们道德的能力,从而缓解社会矛盾。一个低成本运作的政府所拥有的资源应当包含道德资源,它能在利益冲突的时候起到精神层面的调节作用。比如,政府官员经常通过电视等媒体或者在现实中经常与民众直接沟通,提升公民对政府的认同感,也就会增加对政府行为的信任。可是我们的很多政府官员缺少这种能力,不能拥有这种道德资源。

从一个方面看,赵是一个刁民,他偏执,他走极端;但从另一方面看,赵的诉求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从一个方面看,赵是一个令某些人头痛和讨厌的人,但从另一个方面看,赵就像一幕讽刺剧中的小丑,以及其夸张的方式表现着人们的愤怒。他和舞台剧上的小丑差别在于,他的表演就是他的命运。


[1] 参见王永前,黄海燕:《国家信访局局长:80%上访有道理》,载《半月谈》2003年11月20日。

[2] 参见郭晋晖:“‘求同存异’被征地农民社保方案走向国务院”,载《第一财经日报》,2005年8月23日。

[3] 2005年6月11日,震惊中外的定州血案发生。当日凌晨,村民遭到二百余名身穿迷彩服的武装人员袭击,共有六人死亡,六十余人重伤。发生冲突的原因在于,村民认为电厂对该村379亩土地的补偿标准不明确,平均每亩33,900元的征地费,到基层时只剩下15,000元,并且政府征地程序违法,没有公式补偿方案,听取村民意见。于是从2004年7月开始大规模集体阻扰施工。摘自中国经济时报《河北“定州村民被袭事件”调查》2005年http://www.cet.com.cn/20050620/YAOWEN/200506201.htm

[4] 2005年4月20日,四川省自贡市红旗乡、卫坪乡等失地农民100多人,原本要向新任代理市长王海林申诉冤情请求主持公正,却遭到当地700多名公安粗暴镇压毒打,农民代表刘正有、毛秀兰等人被打伤入院治疗,至少5名代表遭到拘捕关押。四川省自贡市城郊的红旗乡,是当地较为富裕的乡镇。以红旗乡白果村8组为例,全村280人拥有土地303亩,主要种植粮食和蔬菜,再加上一些副业,农民的人均年收入达到2000元。1995年,他们的15,000亩土地被当地政府强行圈占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于在这块开发区上原本较富裕的菜农,自贡市政府没有给予征用这些菜地的补偿,仅按照当时的补偿标准,18 岁至 40 岁的农民一次性领取安置费8000元,40岁以上的农民每月发放生活费54元。到了1997年,3万多农民继失地之后又失房、失业,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没有保障。失地农民依法维权,开始了漫长的行政诉讼。参见南方周末《四川自贡征地事件调查》2004年10月,http://www.zhinong.cn/data/detail.php?id=4044

[5] 2005年5 月31日,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三山港村发生大规模土地事件。约四千名警察与其他人员出动推土机,在村中400 多亩土地上强行填土,并抢夺农具,给村民造成重大损失。其后的6月3日、6月30日、7月2日,又发生大规模警民冲突。事情起因是,1992年3月由当时的南海国土局与该村9名村干部在当时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一份土地预征协议,“预征”土地共12.4平方公里(其中农田面积超过10000亩)。从此,南海国土局开始派人前来对耕地填土。当地农民并不知道这份“预征”协议并没有法律效力。直到2005年2月,新当选的一些村委干部被村民们推举上来之后,开始了他们的维权行动,才从律师那里了解这份“预征”协议无效,土地的产权并没有转移。因而,从今天春季开始,在南海区的桂城街道办事处的三山东区和三山中区的八个村庄先后开始了坚定的维权行动。摘自世纪中国论坛,http://www.ccforum.org.cn/archiver/?tid-15375.html

[6] 2005年6月16日,北京顺义郊区数百农民举行示威游行,抗议当局为了修建奥运会比赛场馆而强行征用大约5千公顷土地,不给他们任何补偿。当天几百名京郊农民在筹建中的运动中心附近集结,他们抗议政府强制农民迁移的做法。据路透社报道,在抗议现场附近,竖立着一块青白相间的巨型标志,指明有关部门将在该片土地上建造2008年北京奥运会场馆。标志旁则挂着“支持奥运会,合理安置失地农民”的标语。举行抗议的农民说,他们在土地被征用的过程中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和安置计划。摘自http://newsvote.bbc.co.uk/chinese/simp/low/newsid_4100000/newsid_4101800/4101860.stm

  笔者数年前曾在故乡安徽某县农村经历过一次类似的联名罢免村官事件,组织者同样是直接去县里申诉。

参见本章附录《中原县信访调查报告》。

[7] 转引自赵凌:《中国信访制度实行50多年,已经走到制度变迁关口》,载《南方周末》2004年11月4日。

[8] 于建嵘:《信访的制度性缺失及其政治后果》。

[9] 参见陈柏峰:《缠讼、信访与新中国法律传统》。

[10] 转引自于建嵘:《信访的制度性缺失及其政治后果》。

  文中与事件有关的人名及县以下地名皆为化名。

参见赵凌《解析信访条例修改走第三条路》,载《南方周末》2005年1月13日。

第三章 来自地方的见证

第一节 中原县上访治理调查报告

为什么那么多人到北京上访?我们需要到基层去发现原因。2004年6月以及2005年1月我对中原县[1]进行了调查,本文资料主要来源于中原县信访局提供的信访联席会议案卷材料,法院、检察院的有关案卷材料,对信访局局长、副局长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几位法官、检察官等人的访谈,对几位上访者的访谈,对个别上访者的入户访谈等。文中可能有个别数字不够精确,因为信息主要是从有关官员那里访谈得来的,未经资料核查。文中的案件都是真实的,都是从有关资料或者官员那里得到的信息,至于个别道听途说的案件,文中把它们作为某种民意也写了出来,同时注明了“未经核实”。

中原县2004年上访概况

中原县是中国内陆省份的一个平原县,人口72万,产业以农业为主,该县原有的三大工业企业(其中一家上市公司)正处在破产边沿,新兴私营企业未形成规模。2004年该县财政收入6800万元,属于国家级贫困县。

中原县属于上访大县。2004年县委县政府把治理上访问题列为头等大事,县信访局用于处理上访的经费超过40万元,包括乡镇政府在内全县用于治理上访的经费超过200万元。其中上访大乡城北乡一个乡的接访费用就超过40万元,截至2005年1月,该乡政府干部已经19个月没发工资。

2004年该县上访案件350多起,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地权属纠纷、司法不公、权力滥用、医疗纠纷、企业改制、社会保障、官员腐败、教育、村委会选举等很多方面。其中到省里上访的37件,到北京上访的55件,到过北京的146人次,[2]省和市两级党委政府督办的案件130个。

2004年7月,该县确立了信访联席会议制度集中处理信访问题。信访联席会议由一位县委副书记牵头,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和政法委书记三个县委常委作为副组长,各政府职能部门一把手作为成员。联席会议还针对土地征用、涉法上访等八类矛盾集中的问题成立八个专项治理小组。联席会议运转至2004年底,据信访局长说基本解决了省市督办的130个上访案件。但与此同时,上访现象未见减少。

上访原因分析

据中原县信访局局长介绍,2004年该县上访比较集中的三大问题分别是企业改制、涉法案件和农村问题。企业改制涉及的事件不多,但上访人数集中,组织性强。中原县三个较大的国有企业都面临改制。一个曾经辉煌的酒厂处在半停产状态,该厂2000年已经有过改革,香港一家企业曾经投资控股,但当时职工反对,投资方无法改变管理模式,于是放弃了管理。一家私营酒厂试图以3000万元的价格收购该厂,但考虑到社会稳定问题,县委县政府一直将此事搁置。2004年引发社会矛盾的是另外两个国有企业,分别是一家上市公司和一个发电厂,其中以上市公司最为激烈。这家上市公司从上市以来就一直亏损,2004年出售给深圳一家私营企业,因为职工下岗重组,引发800多名工人参与的大规模抗议,市里一度调来武警压制工人罢工游行。

涉法案件牵涉面很广泛,包括各种民事纠纷、行政诉讼和刑事案件,主要上访理由是认为司法不公。农村问题主要表现为干部作风、计划生育、土地纠纷等。土地纠纷主要表现为集体土地产权归属争议,地方政府在确权的过程中不能秉公执法,或者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不当,导致集体上访。

以下是中原县信访局提供的该县2004年重大信访案件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件:

(1) 电厂职工上访案。中原县发电厂由于管理不善,连年亏损,严重资不抵债,县委县政府在银行的压力下决定对电厂实施破产拍卖。大部分职工可以接受企业破产,但要求买断工龄,给予合理补偿。另据小道消息,电厂厂长很有钱,而电厂破产后只能给职工每人一次性2000元补偿,300多名职工不能接受这样的条件,于是组织起来上访。他们中100多人来到了省会,15个人来到北京。

县委县政府一方面答应给予更多补偿,由政府出钱据说补偿数额提高到了每个人2万多元,另一方面组织了庞大的劝说团,抽调政府干部每两个人承包一个电厂职工,责任到人。承包人为了完成任务,想方设法找到和承包对象有亲友关系的人进行说服工作。这一项工作动员的人数超过千人,历时半年,终于基本上平息了。

(2) 龙南镇龙洞村土地权属纠纷案。1963年龙洞村建立了乡粮管所,占用土地100多亩,没有手续,未给村民任何补偿。2004年杨某等村民代表集体到省市上访要求粮管所退还土地,并补偿41年的经济损失,同时要求民选村委会班子。

2004年10月18日,在中原县信访局会议室,市下访工作组、县工作组与龙洞村杨某等12名村民代表进行见面。政府方面与会人员包括市下访工作组人员两位市国土局副局长,县国土局工会主席,龙南镇党委副书记等。见面会上,市国土局副局长转达了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该宗土地政府已经确权,并颁发给粮管所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属于土地权属纠纷;若对此处理意见有异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村民代表拒绝在处理意见上签字。

(3) 冯某(男)为父亲冤屈上访案。城北乡由楼村冯某从军队转业成为乡派出所的一名公安干警,但2004年由于父亲的问题多次进京上访,成为当地上访领袖。冯某的父亲在村委会选举中得票最高,但乡党委政府对他很不满意。2003年底,冯某的父亲被县检察院作为村霸批捕。冯某开始上访并鼓动其他村民一起到北京。目前,冯某的父亲和两个弟弟都被批捕,其中一个弟弟关在看守所。冯某本人失踪。

2005年1月27日中原县信访局办公室正在整理有关冯某的材料往上级汇报。就在同一天,县信访局雇用大客车从北京接回来23个上访农民,其中大部分来自冯某所在的村庄,县委准备“依法处理”上访组织者,对其他的参与者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教育”。信访局长说,冯某要求撤销对他父亲的逮捕,“刚刚批捕怎么能说撤销就撤销呢?即使批捕错了改正也需要一个过程。可他偏激地认为中原县暗无天日,到处上访。”

(4) 潘某(女)高速路占地补偿案。1988年新修一条高速公路占用了野地乡水庙村62岁的村民潘某夫妇耕种的10亩地中的5.3亩,村委会认为潘某夫妇耕种的10亩地是村委会出于对他们的照顾在1982年批给他们的林场地,不是一般的耕地,拒绝给与补偿。夫妇俩人为此多次到省市上访。到2000年11月,村委会给予潘某夫妇的补偿包括青苗补偿费4918元、地面附属物补偿6020元、取土补偿8784元全部归夫妇二人,但占用的5.3亩土地补偿款为村委会使用。潘某夫妇同意前面三项补偿,但不同意第四项,继续上访。

县信访联席会议针对争议提出三项建议由潘某夫妇任选其一:入敬老院;作为五保户每年政府给600斤小麦600元医疗费;按该村人均耕地1.8亩给其子一人责任田,该村委会支付给潘某征用1.8亩土地补偿款16582元,但潘必须承担自1982年以来的一切农业税费。到2005年1月争议还没有结果。

(5) 江某(男)的儿子看守所内死亡案。2002年11月,城北乡江某的儿子涉嫌点燃别人家的房子被关到看守所,三天以后离奇死亡。看守所出具证明说是心脏病突发死亡,随即将尸体火化,江某认为看守所把人打死了,开始持续上访。

县信访联席会议认为,此事需要法医鉴定,但尸体已经火化,不好取证。2005年春节之前正在协商能否让城北乡出一部分钱给与补偿。

(6) 李某(女)天安门下跪案。北口镇苗岗村村民李某从1996年开始上访,上访理由包括:李某的姐姐1995年被强奸,县公安局隐匿证据包庇犯人;李某上访过程中被县公安局某干警非法拘禁;中原县公安局报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批准决定对李某劳动教养,李某提起行政诉讼,二审法院撤销了劳教,并判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承担李某预付的诉讼费150元,但市劳动教养委员会至今不退还诉讼费;镇政府做伪证把李某家的宅基地确权给第三人,李某认为这是对她上访的打击报复。2003年9月19日,在北京上访的李某在天安门广场对着天安门下跪,被便衣当场抓获。2004年8月19日,李某被中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28日被逮捕。

2005年1月18日,中原县人民法院下达了刑事判决书,称“李某在北京上访期间,对着天安门下跪,引起在场群众围观,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7) 重点高中教师罢课反腐败案。2004年初,县重点高中大部分教师认为校长是靠与县委某书记的特殊关系当上校长的,并且大量贪污挪用学校盖办公楼的经费,为了反对无能腐败校长,全体教师罢课,并派出代表赴省上访。

县委县政府及时撤了校长的职务,此事得以平息。

(8) 刘某(男)打架纠纷案。双河乡洪庙村村民刘某2000年与本村村民发生纠纷,被打伤住院花去医疗费1000多元。刘某来到乡政府司法所,司法所认定责任在刘某,不予赔偿。刘某来到县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认为不构成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刘某认为自己受了冤屈,政府处理不公,开始上访,曾经到过北京。

作为2004年省市督办案件之一,乡政府受到了很大压力,但又找不到打伤刘某的村民,最后乡政府赔了5000元,此事已经基本了结。乡政府赔了钱也觉得委屈,但如果刘某继续上访,接访的费用恐怕上万元也不止。

(9) 李某(男)拆迁安置纠纷案。龙南镇花园村63岁的村民李某家的五间房屋因修龙天(龙南镇到天元寺)公路被拆,当地政府的补偿标准是每间房屋补偿100元。李某夫妇要求镇政府提供合适的土地建新房,当地政府开始未予理会,夫妇俩于是开始上访,并在自己原房屋所属地面上搭建了两间草棚。前后两年的时间里,李某跑了数十趟镇政府、8次省委和2次北京。

此外,一些在中原县城知名度较高但未经本文作者核实的上访案例还有:(1)中原县著名寺院天元寺从省佛教协会募集来的善款用于修建从龙南镇到天元寺的道路,但两年过去了路还没有修好,资金已经几乎用尽,寺院住持认为善款大都被贪污了,一怒之下2004年到北京上访,被县政府抓回来后关了一个月上“学习班”。(2)县工商局、城管等多家单位联合执法,强令商贩集中到在县城东面新建的商贸城,联合执法部门见到有人在原商贸区摆摊或者在街上摆摊就要没收摊位。有一位从乡下来县城买年货的农民把自己的三轮车停在一家商店外自己进去买东西,这时执法部门冲过来把他的三轮车扔上了卡车。这位农民找到了城管部门,城管要他交200元罚款,农民不交,双方争执。当夜,这位农民在城管大队被打死。家属抬棺聚集在县委大院多日,后补偿了结。(3)县民政局推广移风易俗,强令火葬。火葬要交几百元钱,另外骨灰盒必须在火葬场购买,加起来一个人死了要花给火葬场一千元以上。民政局联合公安局等部门组成执法队,有奖举报,谁家土葬一旦被举报执法队就要把尸体扒出来重新火葬。渡口乡有人举报新埋了个人,执法队扒出来的却是白骨,是一大户人家的老坟。该户人家组织了十多辆机动三轮到县委门前上访。

除了以上上访案例以外,本文作者在与政府系统的朋友那里听到了中原县的一些背景故事(未经核实):[3]

(1)官衔有价。卖官卖官在很多人心目中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据说某人被提拔为乡镇党委书记需要花20万元,一个县长需要四五十万元。

(2)穷和尚富方丈。乡镇财政普遍吃紧,其中城北乡干部已经19个月没发工资,2005年取消农业税以后更不敢想象。但乡书记、乡长等有权的人物以及财政所、派出所等部门有门路弄钱。从县委县政府到乡镇党政领导,除了节假日婚丧嫁娶等日子,最有效的赚钱方式是“调整干部”,每年调整一两次一把手就会发大财。财政所能报销各种吃喝,有时还能克扣一些困难补助。派出所经常变着门路罚款。

(3)某些政府部门谋私利。县技术监督局联合城东派出所查处一批假冒酒,造假者家属的第一反应是“技术监督局局长又想弄钱了”,果然不出所料,当天下午电话打来,交5万元就放人。家属嫌价格过高,半小时后,嫌犯从某地下室被转了看守所。双方开始动员各种关系进行谈判,结果是交2万放人。家属抱怨,如果有得力的人,就不会交钱了。

(4)法官的素质堪忧。有时法院里领导批条比法官的理念更重要。法官的素质也是一个大问题。1993年以来,中原县法院一共进过四十多个法官、后勤人员等,但都是复转军人或者其他有关系的人,没有进过一个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法院是个“好单位”,有钱有关系的人托法院院长塞人,有权的人批条子压法院院长塞人。法律专业毕业生如果没钱没权,很难进到法院工作。

从中原县信访局纪录的信访案件来看,我们很难给上访问题的最初起因进行归类,因为各种各样的纠纷和冲突都可能引发上访,而且,随着时间的变化,引发上访的原因也会变化,比如农村税费问题在2004年前之前很严重,2005年之后基本上消失了,与此同时,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问题最近几年凸显出来。从政府的角度看,引发上访不是某一个政府部门的问题,而是几乎所有有矛盾纠纷的领域都有上访,除了县委统战部、县政府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等少数职能部门之外,上访涉及了包括乡镇政府在内的绝大部分党政职能部门,而且权力越大的部门,如公安机关,成为上访被告的机会更多。

这些错综复杂的导致上访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四大类:

第一类是不合理的法律和政策带来利益冲突。以土地征用为例,纠纷产生的两个关键环节是土地补偿过低和接受补偿主体不清。首先,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最高补偿数额,并且补偿数额是按照土地作为农用地的产出的倍数决定的。土地从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其价值可能增长几倍、几十倍甚至成百上千倍,用原来作为农用地的产出标准来衡量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显然不够合理。其次,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用补偿归集体所有。当民主制度不够健全集体组织并不能完全代表农民利益,尤其是集体组织存在截流补偿金等现象的时候,农民要求补偿归个人,冲突乃至信访就可能出现。

不合理的法律政策既有上面所述的国家层面的制度问题,更多的是地方层面的问题。比如,各地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如何制定直接涉及失地农民的利益。根据我们的调查,很多上访农民认为“国家政策是好的,就是下面不执行”,这样的看法一方面反映了一些上访者认识问题的局限性,另一方面也确实说明了地方政策不合理问题对他们的直接影响。

第二类是严重的特权、腐败和权力滥用导致的社会不公。出了事情“找关系”已经成为这里的生活常态,每一次“关系”都意味着特权、腐败或者权力滥用,而对于没有关系的一方就意味着不公正。比如,中原县某派出所春节期间抓赌博,一个下午抓了20个人,但几个小时之内15个人没交任何罚款就被释放了,因为他们分别找到了各种关系,类似这样的执法不公的现象并不罕见。

第三类是官僚主义。政府官员的行为只向上负责,面对普通公民的疾苦、抱怨、求助、申诉,一些官员常常是能躲则躲,能拖则拖,缺乏起码的社会责任心和社会关怀,很多事情是上面追究下来才会引起他们的重视,通常他们重视某件事情是考虑到“上面”可能的追究。官僚主义虽然不是执法者有意制造不公正,但由于他们的不负责任,使得公正不能实现。官僚主义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行使权力的人未能及时解决实体正义的问题,比如法院不予立案等;另一个是指行使权力的人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作解释工作,使得本来不应有的矛盾因为缺少沟通而产生,比如民众对某项政策的误解等。如果说特权腐败给民众带来了实体的不正义,那么官僚主义则经常把小事变大事,把小矛盾演变成大问题。

第四类是政府公信力严重缺失。这是特权、腐败和官僚主义导致的一个严重后果,是上访问题的重要成因之一。以法院为例,公信力的缺失使得很少有人对自己输官司感到心服口服,即使法院判决非常合理合法,输的一方也往往会怀疑法院的公正性,他们要想方设法规避执行,或者没完没了地申诉,以期待着某个“青天”给自己做主。这不是因为输的一方精神有问题,不是因为中国人“好缠讼”,而是因为司法不公成了一种“常识”。公共权力公信力的缺失导致很多是非不是很分明的诉讼一方没完没了地缠讼,导致政府的行为常常受到消极抵抗,导致一些令地方政府左右为难的上访事件。

总之,社会矛盾演变成上访,是因为民众从基层政府得不到正义,基层各权力机关提供正义的能力严重缺失。本来,在一级公共权力机关中,任何一个机关——比如法院——能够担负起社会正义底线的责任,民众就没有必要上访,但在中原县,我们看不到任何一个部门能够担负起作为社会正义底线的责任,即使本应作为中立裁判者的法官也只是官僚体系中的一员。普通民众对政府、人大、法院各权力机关难以形成有效制约,这些机关之间也缺乏足够的制约,而且,在这样一个小小的县城里,各政府部门公务员之间形成了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形成一个“官官相护”的利益共同体。任何一个部门制造的社会不公,到另外一个部门去寻求公正都很困难。比如,工商局不正当地罚了一个工商户的款,工商户试图到法院起诉,法官和工商局的执法者很可能是“熟人”。遭遇不公正的普通民众只好通过上访求助上级权力机关伸张正义。

上访治理——以2004年信访联席会议为例

由于2003年出现的信访洪峰,2004年,国家尝试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解决信访问题,[4] 即把几乎所有的这个府部门负责人集中起来组成一个机构联合高效地处理信访问题,掀起了新的治理信访的高潮。

(1)信访联席会议产生。随着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和社会开放程度的增加,2003年下半年开始中国上访人数大幅度增加,上访群体开始在北京有组织抗议,直接威胁到社会稳定。这样的背景促使中央下决心治理上访,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应运而生。[5]

中原县信访联席会议成立于2004年7月。一位县委副书记任联席会议主席,县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和政法委书记分别担任副主席,政府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以及各乡镇党委书记担任会议成员。信访联席会议还针对八类较为集中的上访问题专门成立了由各政府职能部门一把手牵头的八个专项治理小组。[6] 县信访局实际上充当了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

与县信访联席会议同时出现的是省市下访工作队。[7]省市两级政府为了督促中原县限期完成治访目标,针对130个督办案件派出了260人组成的庞大工作队,县委县政府也给每一个督办案件配备两个人,这样,每一个督办案件有四个人专门负责。

(2)信访联席会议的工作流程。中原县信访联席会议从2004年7月开始以突击解决省市督办的上访案件为主。信访局办公室有一个专门的档案柜,存放着信访联席会议处理过的“案件”的卷宗。信访联席会议的“卷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案情审结报告签,紧挨卷宗目录之后,是对案件处理的一个简要总结;中原县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合会议文件,这是中原县信访联席会议向上级信访联席会议报送的正式红头文件;[8] 申诉材料,是上访者本人写的上访理由及上访要求;领导批示,信访联席会议的领导(主席或副主席)对上访案件向有关部门做的批示;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这一部分是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上访人的家庭住址、年龄、文化程度等基本情况,上访的原因,上访经历,上访人要求,调查结论,处理意见等;协议书,信访联席会议通常对处理过的案件要求上访人和乡镇政府或者所在单位签订一份协议书;[9] 保证书,有了协议书,地方政府办案人员可能还是不放心,要求上访人手写一份保证书,保证书内容一般是“保证永不再上访”之类,按上手印,以示权威;领导包案卡,这是地方政府高级官员和负责具体案件的中级官员之间的协议,即分指标、定任务,以行政命令手段促使落实;证言材料,通常是乡镇政府会着村委会出具的材料;[10] 讯问笔录,像公检法机关一样,信访联席会议案件承办人在调查的时候做笔录,形式和公检法机关的笔录一样,和证言材料一起作为卷宗的证据;回访意见卡,按照规定,上访案件平息以后经过一段时间,有关负责人应当回访上访人并制作回访意见卡;其他材料等。

(3)信访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模式。从信访联席会议处理的130个省市督办案件来看,中原县信访联席会议处理信访问题可以归纳为四种模式:

解决问题型。认真调查,真正解决了问题,还当事人以公正,从而根本上息事宁人。对于疑难的上访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常常取决于各种压力,比如媒体曝光、高层领导批示等等,这也是为什么上访者要往上访以及常常把媒体当成“青天”的原因。不过很遗憾,也可能是因为形成上访的问题本来就比较复杂,在中原县,作者没有碰到一个让上访者心服口服的真正公正处理的疑难个案。但是,治理信访运动会还是对政府部门起到了一定约束作用,比如2004年有关土地产权争议的案件中,乡政府确权的10个案件最后被县政府法制办否决了8个。

息事宁人型。这种占了绝大部分,息事宁人可能和教训恐吓同时进行。息事宁人也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讨价还价,比如一个人受到公安机关的刑讯逼供致伤,也许法律上应当赔偿10万元,但信访联席会议提出赔偿1万,然后双方讨价还价,最后达成妥协。第二类是不管问题真相如何,不管上访人的要求合理不合理,答应上访人的要求,央求上访人千万别再上访了;或者在同一个修路补偿案中,不管有多少人受到不公正,只偷偷给上访者额外补偿,以达平息事态的目的。第三类是案件承包人未必能还当事人公正,但多次登门拜访,或者动员其亲属劝说,最后从情感上化解上访人的愤怒。例如,一位法庭庭长承包了一个涉法案件:上访人的亲戚拿上访人的存折质押贷款,但上访人未办理质押手续,贷款人逃了,信用社起诉,两审法院都判质押合同成立,7万元存款被划拨给信用社。法庭庭长想办法帮上访人申诉,但又被裁定驳回了。庭长数次去上访人家里,还在酷热的夏天帮上访人掘地,最后感动了上访人,说,就冲着你庭长的乌纱帽,我也再不上访了。

教训恐吓型。对于集体上访的代表、大部分赴北京上访被接回来的上访者,信访联席会议举办学习班,进行“教育”。2004年中原县信访联席会议举办过三期学习班,每期一个月,实际上就是拘留一个月。

严厉打击型。严厉打击的对象是少数上访的组织者、多年上访者,以及懂法律政策难于对付的上访者等。前文提到的李某(女)上访多年,用信访局长的话说,还“传染”别人到北京上访。中原县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认为李某“到处上访、重访、滥用诉权,进而发展到在天安门前下跪,主观上有使公共场所混乱的故意,客观上被告人做出了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无理取闹,破坏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且扰乱了相关地区的安定局面,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因此构成寻衅滋事罪。中原县另一个判刑的案例是王某汇款纠纷案。王某亲戚从新疆给他汇款900元,但据他说钱被别人冒领了,邮局说印章跟他自己的一模一样因此不负责任。王某打官司输了,上访多年,也曾在天安门下跪。乡政府打算给他900元算了,但他要4万元,据说理由是当时的900元是给他妻子治病的,没了钱也就没能治病,他妻子落下终身残疾,而且多年上访也花了很多钱,受到多次迫害。乡政府骗他过来领钱,然后把他抓起来,县法院把他判刑四年,罪名是“敲诈勒索”。

(4)一个“成功”的个案。应本文作者的要求,中原县信访局副局长提供了信访联席会议解决的三个比较成功的个案。其中副局长一再提到的也是她本人亲自承包的案件是李某(男)拆迁补偿案。为了了解这个案件的运作和结果,2005年1月28日,本文作者访谈了经办人信访局副局长,摘抄了案卷,并走访了李某本人和他所在的村庄。

信访局副局长认为这个案件比较成功,他介绍说李某是一个老大难的上访户,经过各级领导的共同努力终于签署了协议书和保证书,保证“永不再上访”。说李某个性强,曾多次和乡政府个别人发生冲突。补偿要求过高,要修路必须拆他原来的房子,但他却说给他天安门的土地他都不要,非要他原来的那块地。考虑到老两口都已经六十多岁,只有一个女儿早已嫁人,如今房子拆了,住在路边自己搭的临时窝棚里,政府不跟他一样,还是努力劝说,并且补偿他6000元钱,后来终于签了协议。但副局长又补充说,听说这两天李某又变卦了,不肯搬到村室去住,还没来得及了解他到底又想什么了。

李某的卷宗在信访联席会议的卷宗里相比是比较简单的。没有看到通常案卷里的领导包案卡、领导批示、证言材料等。卷宗包括结案报告、信访联席会议文件、案情调查、协议书、保证书等。

承办人向中原县信访联席会议提交的“关于李某反映拆迁安置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案报告”中称:“我们联合工作组接到(2004)中信案字第79号人民来信来函后,按照王县长‘县交通局、龙南镇、信访局对此案调查处理’的指示,对李某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李某反映的拆迁安置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上访人现情绪稳定。”

卷宗里包括2004年12月13日镇政府和李某签订的协议书和保证书。协议书的内容包括:甲方:龙南镇人民政府;乙方:李某;双方因修龙天公路一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一,乙方自协议签字之日起两天内搬进村室居住,等柏油路修完自己建房竣工后一周内从村室搬入新房;二,乙方必须在政府指定地方建房;三,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补贴6000元用于建房;四,乙方签字后不得再上访。协议书上有上访人的签字,但没有政府的公章和负责人的签字。

保证书的内容是:“近两天内我搬到村室去住,等房子盖好再搬走,在镇政府指定的地皮上盖房时,镇政府补贴6000元。此问题由赵忠杰书记负责落实。我保证,就此问题,永不再上访。”保证书的下面还有一行手写字:“受政府委托,此问题由我负责落实,赵忠杰(签字)”。

1月28日下午,本文作者来到李某所在村庄。一共长约10公里已经修了两年还远远没有完工的龙天公路穿越这个村庄,带来了一片狼藉:路上到处是高高的土堆,公路穿越的房子有的已经拆了,有的拆了一半,有的还没有拆。

问李某为什么不按照协议搬到村室去住。他回答说,按照协议补偿的6000元钱没有到位,他也不敢轻易相信乡政府会真地给6000元钱,“没有政府的公章,如果签字的人调走了我找谁要钱去?”再说,住村室总不是个办法,那是公家的房子,乡政府答应给找地皮盖房子,但还没有任何确切的消息,他前两天去乡政府要求给解决建房用地,结果有干部说,根本没答应给找地皮。因为拆迁,跟他们打交道两年了,曾经跟乡长都打起来了,怎么敢相信他们?

说到建房用地的事情,李某说邻居找他吵了一架。乡政府想把李某邻居家的地划给他一部分,但没有给邻居任何补偿,当然说不通。乡政府为了逼邻居让步,把邻居家的麦子拉走了一千多斤。邻居误以为是李某想要这块地,所以把怒气撒到他身上。

问李某之前一共得到了多少补偿。他说两年来前前后后一共得到过1250元,包括500元房屋拆迁补偿、600元租别人房子的租金和150元年终慰问金。那么补偿标准是什么?回答说每间正房补偿100元,偏房不补。他自己补1000多元是因为他老上访,房租和慰问金是特殊照顾。

这个补偿标准让人不可思议。接下来,作者走访了多家房子被拆的家庭,得到一个应该是可靠的答案,修路一共要拆掉这个村庄280间房屋,确实是每间房屋(正房)仅仅补偿100元,别的政府一概不管,不负责建新房,也不负责搬迁。李某因为上访,前后得到了1000多元的补偿是个特例,他的邻居梁某就没有他那么有勇气,也就没有他那么运气:八间房屋一个院子,拆了之后一共补偿500元(5间正房),然后自己到自己的可耕地里建了两间房子(实际上未经批准又算是非法建筑)。老实巴交的梁某抱怨的是,家在野地里离村庄很远,没有路通往自家的房子,养几只鸡老吃别人的庄稼因此和别人闹矛盾。另一户村民有上下两层八间楼房,花四万多元钱盖的,按规定一共补偿800元。楼房已经拆了一角,家人要和拆房的人拼命,于是不了了之。

仅仅修一条路,仅仅这一个村庄,就出这么多问题,拆了280间房子,牵涉三十多户人家,个个怨声载道。但县信访联席会议不顾其他村民的怨言,几乎所有的努力围绕着解决到过北京上访的李某的问题,而且他们向上级汇报的时候认为“问题已经基本解决”。

(5)上访治理评价。2004年的治理信访运动确实取得了一定效果。根据中原县信访局向上级汇报的材料,信访问题解决的比例达到98%。这个数字包括确实公正解决的一部分,通过讨价还价等各种方式平息的一大部分,个别人被判刑或劳教也算是“解决”了。但是,从长远来看,这种信访治理的社会效果仍然值得忧虑。

首先,上访治理常常围绕着“上级指示”,而不是真正的社会矛盾。中原县信访联系会议基本上都是围绕着130个省市督办案件展开的,而不是围绕大量的社会问题或者潜在的问题。这样就容易形成一个恶性循环,问题刚出现的时候本来相对好解决,但在基层不被重视,长期越级上访之后才会引起重视,但此时处理起来又比较麻烦。政府治理上访的思路很容易给公众这样的一个印象——不越级上访,就难以解决问题,这客观上激励了越级上访。

其次,信访治理的基本思路是“胡萝卜加大棒”,“摆平”就行,而不是提供正义。“胡萝卜”就是给“拿钱买平安”,不论老百姓需要什么样的公正,绝大部分的解决模式是讨价还价,给补偿了事。对于个别性格倔强的上访者,拿钱也买不下来,或者要价太高,就使用劳教或判刑这样的“大棒”。有关部门对从北京接回来的上访者通常做法是“谈判”,比如,一个人的房屋被拆迁,本该赔偿10万元,政府可能提出两万,然后双方讨价还价。即使一个人被无辜判刑,政府处理的方式不是依国家赔偿法赔偿,而是让当事人“开个价”。加上各种方式的威胁,最后迫使上访者接受某个价格。对于“非正常上访”的“刁民”,则采用“办学习班”,劳教,判刑等方式“治理”。“拿钱买平安”虽然一时能消除上访,但长远来看会伤害政府的公信力。至于通过判刑或劳教治理信访,更是为将来留下了隐患。公民因为上访而被劳教或判刑,他们会觉得冤上加冤,解决上访也是难上加难。整体上看,治理方式缺少正义。

第三,信访治理产业化——一个另类后果。中原县2004用于治理信访的费用超过200万元,这其中一大半用在“接访”上,接访费用不仅是地方信访官员在北京的住宿、吃饭、旅游以及上访人的吃饭、路费问题,还包括给国家信访局经办人的“好处费”。中原县信访局一个骄傲的业绩是到过北京的146人次没有一个人被国家信访局记录在案,省里考核纪录为零。信访局长坦言,信访已经形成一种产业了,国家信访局登记在案的,找人疏通疏通,花个三两千块钱送点礼物,登记也就撤销了。有时协调一个案件要花好几万,对于这么一个穷县来说确实是一笔很大的财政负担,这自然会转嫁到公众身上,会加剧社会矛盾。

第四,仍未摆脱人治模式。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信访局职能是重叠的,实际上,信访联席会议制度与原来的信访局的区别在于行政级别的提升——信访局局长是一个被边沿化的行政职务,而信访联席会议表明信访事务重新得到重视,负责人由原来的信访局长变成了地方党委副书记。正如中原县信访局长认为的,信访联席会议作为短期的攻坚战略,还是有作用的。但实际上从长期来看,信访联席会议模式仍未摆脱人治模式。为了治理某项问题,就打破原来依法设立的政府机构边界,在政府机构之上设立某个领导人全权负责的临时机构,这是权力不受制约的国家常用的做法,从长远来看,这样做会破坏法治。正如中原县法院一位庭长所说的,这种不计成本的运动短期内当然有效。全民动员治理信访,早干什么去了?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如果全体关官员都忙着救火而不是从根本上建立防火机制,火能扑的完吗?另外,信访联席会议进一步弱化了司法地位,法院完全变成了附属物,领导让怎么判就怎么判,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老百姓又回到青天大老爷的年代了。

另外,信访联席会议本身也存在一些法律疑问:第一,信访联席会议就像一个非专业人士组成的一个大法院,一切政府职能部门、司法系统不能解决的矛盾都在这里解决。问题在于,从长期来看,原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和法院都不能解决好的问题,凭什么到了这个新的机构就能解决好?它在哪些方面优于原有的公共权力系统?第二,根据相关规定信访局本身也可以召开联席会议,也可以协调各部门工作。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算个什么机构?临时的吗?比信访局还全,如果是长期机构,它和信访局是重叠的,那信访局还有必要存在吗?第三,信访联席会议就像一个二级党委,它能够协调动员各个政府部门,那么,原有的党委系统也具备这个能力可为什么就不能及时化解矛盾?它能比党委更加有效吗?第四,信访联席会议的调查取证、公民与政府的协议、保证书等有何法律根据和法律效力?第五,谁来约束信访联席会议?如果信访联席会议不尽职尽责,谁来监督它?仅靠上面的行政约束能解决问吗?第六,2005年新颁布的《国务院信访条例》第15条明确规定“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确立了分权和法制化的原则,那么,如何解决信访联席会议这种大一统的行政主导处理模式和信访法制化之间的冲突?

当本应代表公正的政府权力各机关普遍失效,不公正大量存在的时候,上访案件就会大量出现,以至于上级政府部门不可能亲自处理,它只有委托下级政府部门处理,这就是公民逐级上访的结果是逐级往下传达最后回到基层解决问题的原因。本来是基层政府失效产生出来的问题让基层政府来解决,效果可想而知。上级政府短期内调动大量人力物力监督下级政府解决上访问题可能是有效的,但如果县级以下各权力职能部门不能从根本上担负起实现社会公正的责任,一场运动之后,上访问题会继续出现,甚至会更多。

总结和建议

作为一个上访大县,中原县花费巨额人力物力治理信访问题,自上而下的压力短期内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从长期来看,上访现象很可能并不会根本减少。一方面,因为信访治理的相当一部分不是从根本上实现了正义,而只是通过讨价还价、打压等方式“摆平”了,留下了隐患,一旦民众看到了正义的希望,一些“息访”的访民可能重新上访。从某种程度上说,当下中国信访量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和社会压力、开放程度、某些突发事件等大环境有关。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是,中原县上访问题的总根源是特权、腐败等问题导致的各公共权力部门提供正义的能力严重缺乏,只要导致社会不公的制度仍在,新的不公正源源不断产生,新的上访者也会不断涌现。

从中原县的信访治理现状可以看出我国上访问题的根源。全国各个县市都存在类似的特权、腐败、官僚主义等问题,很多基层政府源源不断制造上访者,如此大量的上访者注定让国家信访局处在一个尴尬的角色。本来我国的信访制度的定位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监督和信息传达机构而不是正义救济制度,[11] 信访人向行政机关提出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通常由行政机关自己、上级部门或者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它与正式的行政复议和司法救济不一样。事实上,即使国家信访局有权力处理具体问题,它也不可能有效运作,因为每年上千万的信访量足以让任何一个试图解决问题的国家机关处于瘫痪状态。[12]

针对如何解决大量信访问题,学者们提出了很多建议,[13]一些地方政府做了制度创新的探索,[14]中央政府也做过很多制度性改革,[15]但改革思路大都集中在如何对付已经出现的信访问题上,而且总体治理思路是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权力部门通过纪律检查、行政赏罚、晋升考核、一票否决等手段监督下级,我国每年的反腐败工作大体就是这个思路,信访联席会议制度也是这样的安排,要求上级党政权力机关监督下级,同级党的领导监督各权力机关。从中原县来看,这样的监督前景并不乐观。当权力机关普遍存在权力私有化和官僚主义的时候,上级监督的力量不可能到达下级的每一个人,监督的表现形式只能是某种结果意义上的考核标准,比如每年到北京上访的登记人数等,而这样的考核也将很快失去意义,因为地方权力机关总能想办法减少考核的数字,但却未必能真正减少上访量。

实际上,类似信访的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通常被称为申诉专员制度、公共监察专员制度和请愿制度等。[16]通常而言,类似的制度处理行政失当问题,较司法程序更为简便快捷节约成本。[17] 以香港申诉专员制度为例,该制度之所以运转良好,[18]关键在于,在一个权力高度法治制衡的社会里,各种利益纠纷大都能在各个权力部门解决,留给申诉专员的,只剩那么“一点点”。也只有这么少的投诉量,申诉专员公署才能按部就班地对投诉进行筛选,对重点投诉进行全面调查。如果像中国国家信访系统那样每年接到投诉1000万件,[19]恐怕任何部门都无能为力。

对于中国的信访问题而言,我们必须把目光投向基层,必须找到问题的根源。对于中原县而言,信访问题的关键在于没有一个机关能够代表正义的底线。只要有一个权力机关——无论是人大负责公正地监督一府两院还是法院忠于法律和良知作为中立的裁判者——能够对下负责,坚守社会良知和正义的底线,问题基本上都可以在当地得到解决,民众就没有必要到更高一级政府寻求正义。

所以,中原县信访治理的出路在于建立让权力机关对下负责的制度。这是一个深层次的体制问题。一方面需要权力受到自下而上的制约,另一方面,权力之间应该相互制衡。从一定意义上说,完善民主法治制度已经非常必要。总之,真正解决信访问题的思路在于完善民主法治制度,确立社会正义的底线,从基层开始减少信访产生的量。这是一个深层次的体制改革问题,一个我们不可回避的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

第二节 信访问题在地方——以仙县为例

2004年6月到2005年1月,公盟信访问题研究小组选择了三个县对信访问题作了调研,这里是关于福建仙县的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侧重于大量上访给地方政府带来的问题。

一、仙县信访现状

仙县是个人口大县,2003年全县有100 万左右人口,其中农业人口有93 万,劳动力有53 万之多,但是农业的产值却很低,03 年的地区GDP 中,包含农业在内的第一产业只贡献了19%,04 年是18%。仙县一直以来都被称为“水果之乡”,盛产荔枝、龙眼、枇杷、柚子等等。但是技术水平非常弱,在天灾来临时几乎没有什么抵抗力。仙游县的工业水平也非常弱。原有的36 家国有企业以及粮食系统在经营上几乎都难以为继,这几年正是所谓国有企业改制攻坚年。和福建沿海其他县市相比,田市在经济上的发展属于比较滞后的。从去年财政的情况看,田市年度财政收入在23亿左右,而仙县只有2.9 亿。仙县是个正在努力转型的农业县,正在积极的推进国企、事业单位改制,同时努力将经济重点转为发展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等。

仙县是福建省十一个信访重点县区之一,而且在去年排到了第二位。在福建可以说是

信访比较厉害的县了。从数量上看,2004年度,到县里上访的有900 批,来信的有546 件;

到市里上访的有51 批,其中集体访12 批;到省里上访的有78 批,其中集体访21 批。而到北京上访的有9 批,集体访1批。

仙县的上访主要发生在县一级,再次就是省里,出福建省来北京的非常少。去北京的基本上就只有几个信访老户。另外,上访中集体访的人次比例都相当高,尤其在省一级的越级上访中,集体访比例很高。

集体访

集体访是仙县信访问题最大的难点。引起集体访的主要有:土地征用、下岗、一些突发性案件、旧城改造、工程欠款等等。旧城改造和工程欠款都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旧城改造发生在九十年代中后期,当时的仙游县主要领导在民间的声誉非常不好。在旧城改造时遗留了一大堆问题,有拆迁安置的,有补偿问题等等。近年来问题有些好转。工程欠款主要是公路工程款。也是九十年代中后期的事情,当时承建几个路段的包工头一直没能拿到工程款,政府财政总是哭穷。最近这些包工头开始联合起来一起向政府要款,采用的方式比较多的就是集体上访。土地征用和下岗,和仙县政府这几年为了振兴仙游经济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有关。土地征用和“项目引资”有关。“项目兴县”是政府采用的主要的刺激当地经济的方法。政府官员在省里、北京寻找到各个投资项目,然后千方百计的引到仙县,并在当地建了两个工业园区。这些项目和工业园区建设都需要征用土地。而且近几年每年都有项目,于是每年都有征地。涉及到征地的几个村子几乎都成了矛盾的焦点。有两个村子去年被省里定为重点督察对象。征地引起的纠纷,主要集中在四种:第一,农民要价高,政府受不了,或者说,政府补偿低,农民受不了;第二,农民不让征,原因是征地之后他们就没有可谋生的了;第三,征地位置,尤其在建设桥梁、公路时,农民都不愿意自己家的地被征用;第四,农民认为征地款被村干部侵吞了。

下岗引发的集体访和仙县这几年推动的国有企业改革以及事业单位改制的政策相关,在仙游县集体访中属于矛盾比较激烈的。国有企业改革在仙县的推动不算早。到2002 年,有28家国企已经分别以股份制、整体出售以及破产等各种形式改制了,但是依然有8家国有企业以及粮食系统未整改,这些国企都是在1993-1998年就停产了,这些企业几乎没有不负债的:水泥厂负债3000万,酒厂110 万,丝绸厂169万,高岭土公司620 万,物资公司897 万,农机公司105 万,供销公司253万,兴华塑胶公司1700 万,粮食系统1557 万,企业职工(在职和退休、遗属)共有2529 人。对这些企业改革的成本据仙县估计大概需要3745 万,对于仙县薄弱的财政确实是非常大的负担。另外,这些企业的职工下岗,领不到工资,经常到省市集体上访,到2004年5月份为止,就集体访97 次,人数达到3683 人次。事业单位的改制也遭遇到激烈的反应。在仙县,计划改制的事业单位有:村建站、乡镇企管站、林业站、水利站、农机站、农技站等等。2004 年,仙县对村建站进行了改革。村建站在最早设立的时候主要是解决退伍军人的就业问题,但是它的存在对于农村农民是严重的负担,而且近几年中央政府对农村减负的政策使得对村建站的改制势在必行。不过对村建站的改革遭到非常大的激烈抵抗。村建站的职工有332人,在改革前,事实上这些人多数都已经离开村建站出外谋生,可一听说要撤销村建站,就迅速的聚集起来,并且组织了几次非常有影响的集体访。2004 年他们到省里超过一百人的集体访有三次,都整整齐齐的穿着迷彩服,统一行动:村建站的集体上访不但影响到政府对之处理的态度,而且也影响到接下来可能会被改革的其他事业单位。比如企管站的职工受村建站集体访成果的鼓舞,也在酝酿类似的行动。

另外容易引起集体访的是一些突发性个案。比如在公安执法过程中会出现的与群众之间的矛盾,还有比如水利工程中的一些纠纷也会引发群体性的上访。由于仙县的民风比较刁蛮,所以如果处理不当,一些小冲突有时候就会演变成集体闹事或者集体上访。

个访

除了集体访这些原因之外,仙县信访涉及面非常广,有村财村干、拆迁安置、司法、三峡移民、计生、工程欠款、工资甚至就业、社保等一系列问题。

其中,司法(涉法涉诉)引发的上访大概可以占到信访总量的1/3,有揭发控告的,也有申诉的。主要聚焦在司法不公,执行不力等等。

个访中另外一个被仙县列为重点处理的是信访老户。所谓信访老户,一般都是属于那种长年上访,持续上访的“刺头儿”,而且他们越级访的层次都很高,经常到北京上访。不过在仙县,这类信访老户人数比较少,大概就六七个。他们的个案基本上都和司法以及行政处置有关。

其他

仙县信访的另一个特点是:重信重访率高。在2004 年的546件来信中,重复信288件,占来信量的52.8%,到省重复上访的30批,349 人次;集体重访率达到44.4%。特别是那些涉及到历史遗留问题的,以及那些信访老户,几乎没有不重复访的。引发集体访的那些焦点问题,一般也会有多次上访和来信。

二、信访制度安排

制度安排

仙县的信访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第一是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第二,定期的接访约访安排;第三,定期分析排查;第四,信访信息网络的设立。

联席会议制是2004 年9 月份建立的。之前在仙县已经有一个类似的机构,叫“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会议制度带来的一个变化是根据仙县信访现状设立的七个专项小组:涉法涉诉、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安置、事业单位改革问题、企业改制问题、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到省上访问题处置。这七个小组基本上涵盖了仙县最重要的信访问题。

在联系会议制成立之前,仙游已经有了比较严密的信访问题处理制度。每月15 日是固定的县领导接待日,五套班子轮流参加接访,每次接访分为综合组和政法组。自2004 年10月开始,在乡镇一级,每周三是固定的乡镇领导接访日(往年是每月10 日),由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长轮流主持。除了每月一次的接访外,每年12月15 日,全县举行一次县乡两级领导联合接待群众上访活动,县委、县政府、联系会议成员、县人大法制委领导、乡镇领导全部出席、现场办公。另外就是定期分析排查。乡镇和县直部门半个月定期排查信访问题解决情况。并且每月26 日的定期召开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由信访局、公安、法院、工商、劳动等等部门以及各乡镇综治办、司法负责人参加,汇报当月信访问题并安排下月信访问题排除任务。

在这些定期排查和接访制度之外,仙县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信访信息网络。村一级由村民主任担任信访信息员,治保主任担任信访调解员;乡镇党政办下设立信访室,按乡镇人口配置信访干部,5万人口以下1人,5-10 万2人,10 万以上3 人;县一级则是联席会议以及各个县直部门、公检法都设有县访室。则这三级网络有随时通报信访情况的义务。

工作重点和惩罚机制

仙县信访工作的重点可以简单概括为:一,防止越级访,将信访人群控制在县级以下;二,解决信访问题。防止越级访又有几个重点,其一保证全国两会、省两会以及市两会,没有上访人群聚集在京城、省城和市里。其二,保证在省市一级的各类对外大型活动(比如招商会等),没有集体上访人群出现;其三,对信访老户采取严密控制,在敏感日期甚至要采取“人盯人”策略;信访老户比集体访还要难以解决,因为集体访往往领导重视,所以容易解决,而信访老户都是一些性格比较顽固的,思想很难做通,他们人数少,但是工作量大,而领导又不容易重视。

省市对于县一级的信访工作都制定了非常严厉的量化指标(人数、批次)。省一级的要求是:一年集体访不能超过3 批,总人数不能超过200人。而市一级的标准是:按时办结率98%,即一个月之内把出现的信访问题解决掉98%。另外,还有不成文的硬性规定,就是对于到北京、省会越级上访的,必须把人带回来(无论用什么手段)。

对于没有达成标准的,省市都有相应的惩罚机制。这些惩罚机制的共同特点是:都不是经济惩罚,而是政治惩罚或者“丢面子惩罚”。在省里,丢面子的方式是将该县列为下两年的滚动管理对象,并且该县将失去很多可以获取荣誉的资格,而且还会在每年人大会议时对该县点名。在市里,主要丢面子的方式是对县领导直接施加行政压力,分为三级:信访告诫、效能告诫、综治“一票否决”;严重的时候甚至有党政纪处分。

在县一级,主要的约束也是“综治一票否决”、效能告诫和全县通报,综治一票否决可以影响各个乡镇评先评优的排名,而在两次效能告诫后还可以给相应乡镇长降工资,全县通报指的是对各个乡镇在信访问题上的解决率排名并通报,这个措施的意义也在于“丢面子”,而各个乡镇长都很在意领导对其看法。

不过即使有这些规定和压力,有那么严密的信访制度安排,仙县的信访问题解决率依然很低。这其中的原因,按仙县信访局长的分析,是由于信访问题和普通冲突不一样,它们一般都是难以解决的刁钻问题,而且信访局的权威有限。信访对问题解决的帮助大概体现于两点:一,信访引起了领导的重视,增加了解决的时效;二,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通过这样的路径,信访增加了问题解决的希望。

耗用经费

由于仙县的财政非常有限,所以每年用于信访的经费不多。县信访局的编制是7 人,信访基本经费是300 元/人/年(人员工资不算在内)。不过全国两会、省两会和市两会另外拨款。全国两会每年的费用大概在2 万-3 万之间,省两会的经费是3 万-3.5 万,市两会费用少一点,不过三个“两会”加总每年都在10 万以上。这是县一级的信访费用,主要是用于“两会”期间派驻北京、福州、田市截访的干部、公安(规模都不小)开支。如果算上乡镇一级,就更多了。把人领回来的费用,都是所属乡镇出,这些飞机火车汽车的交通费用事实上都没有算入县的信访费用。另外,县信访局每年还有一笔应急经费3万元。

县信访局长认为,不成文的但是硬性要求地方把越级上访者从北京或者省会接回来,这是信访最大的问题,助长了信访越级上访,而且劳民伤财。仙游一个上访老户,在北京待了两个月,等想回家时就天天去国家信访局上访,在北京行政压力下,地方只好费了一笔钱把他从北京领回来。这种利用上访免费回家的方法在莆田秀屿还有一例。秀屿有30 多个农民在内蒙打工,年末回家没钱,就跑到北京上访,结果三天后地方干部来到北京,用飞机把他们30 多人都带回家了。


[1] 为了感谢有关人员的支持,信守对有关被调查人员的承诺,调查报告中的地名和人名一律是化名。

[2] 正常情况下,每个到国家信访局上访的人都应该在国家信访局留下记录。这些记录是中央考察地方政府政绩的因素之一,上访事件太多说明该地方治理不好。因此各地政府都努力买通国家信访局以消除上访记录。中原县政府由于及时和国家信访局有关领导疏通关系,这些上访行为在国家信访局没有留下一次记录。

[3] 这些消息是从作者的包括公检法部门在内的同学朋友私下谈话了解到的,未经调查核实,只是作为中原县的背景舆论。需要指出的是,无论事情的真实性如何,这样的背景舆论本身就是很有意义的事情。

[4] 参见赵凌:《中国信访制度实行50多年走到制度变迁关口》,载《南方周末》2004年11月4日。

[5] 同上。

[6] 2004年国家信访局局长把上访问题归结为八大类,各地方随之产生了八个专项治理小组。参见参见王永前,黄海燕《国家信访局局长:80%上访有道理》,载《半月谈》2003年11月20日。

[7] 2004年9月,河南省动员4万多省市干部“下访”,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参见于津涛,姜殊:《百姓上访成因于体制不顺,官员下访破解执政难题》,载《瞭望东方周刊》 网络版2005年2月4日。

[8] 以潘某(女)高速路补偿为例,形式包括:中信联案字(2004)第26号;关于中原县野地乡潘某反映问题查处情况的结案报告;市联席办:接贵办通知称,我县野地乡潘某反映高速路占地补偿不到位问题。接通知后我们非常重视,立即组成下访工作组,配合市下访组展开调查。目前,问题已查清,结果已报,现将此案有关材料一并呈上,请审阅。中原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落款盖章)。

[9] 以李某(男)拆迁安置纠纷为例,协议书的双方分别为甲方龙南镇人民政府,乙方李某;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条款包括乙方两天内搬到村室去住,甲方给乙方补贴6000元用于建房,乙方签字后不得因此事再上访等条款。

[10] 以潘某(女)高速路占地补偿纠纷为例,乡政府出具的材料有以下内容:“……2000年11月,潘家属去世,乡政府登门帮办丧事,潘本应表示感谢,头脑冷静。但她不近人情,口出狂言,扬言停尸不葬,抬棺上访。乡干部苦口婆心……利用各种人际关系做工作……精诚所至,潘终于写了保证书,做合法公民……”

[11] 我国国家信访局的组织机构和一级政府庞杂的职能机构相比,机构本身简单的多,只有办公室、办信司、来访接待司、研究室、督察室等部门,并不具备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不是日常处理纠纷的机构。

[12] 过去五年,国家机关每年接受的信访量平均一千万件。参见《国家信访局每年受理信访千万次成最繁忙办公室》,载《江南时报》2007年5月3日。

[13] 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于建嵘认为“可以考虑撤销各部门的信访机构,把信访全部集中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人民代表来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以加强系统性和协调性。”参见于建嵘《信访的制度性缺失及其政治后果》。北京理工大学胡星斗教授提出“要改变原来信访文件归口管理的说法,应该有独立的部门来管理”;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康晓光研究员认为“应该强化信访功能,改革后的信访部门应该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它不但有调查权,甚至还有决定权”;参见姜殊、卢波:《探索信访工作新局面,形成标本兼治的大信访格局》,载《瞭望东方周刊》2004年11月16日。

[14] 如福建省石狮市2004年5月18日开始实行的“市人大与一府两院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参见刘英丽:《信访改制的石狮版本》,载《中国新闻周刊》2004年12月27日。

[15] 如1991年的归口管理和2004年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参见1991年中办第19号文件《信访问题归口分工处理办法》和赵凌:《中国信访制度实行50多年走到制度变迁关口》,载《南方周末》2004年11月4日。

[16] 参见亚洲监协第七次会议国外论文“监察专员在改善公共管理方面的作用”(南非)塞贝撰写。源自http://www.mos.gov.cn/Template/article/display0.jsp?mid=20031216000123。参见2003年第12期《上海信访》P14—16“学习考察国外申诉专员制度—上海市信访系统赴澳大利亚、香港培训考察”一文,上海市信访办公室撰稿。

[17] 参见李秋学:《信访,何去何从?——信访在法治化背景下的命运之争》。

[18] 过去五年申诉专员接到的投诉量分别是3736宗、4382宗、4661宗、4654宗和4266宗,没有明显上升。见《香港申诉专员第十八期年报》。

[19]参见《国家信访局每年受理信访千万次成最繁忙办公室》,载《江南时报》2007年5月3日。

第四章 从接访到“截访”——无权部门处理有权部门制造的问题

上访者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要想解决问题必须有上面领导说话,为了引起上面领导的关注,不得以以极端的方式彰显自己的遭遇。对于中央政府来说,稳定压倒一切,要和平崛起,信访带来了两大麻烦,一个是稳定,一个是国际形象。所以,中央对地方发怒了,“人要接回去,事要解决”。对于地方官员而言,最重要的问题是上级的态度,中央发怒了,他们不得不重视信访问题,上访人数减少是最重要的目标,化解矛盾从根本上叫信访量,通过腐败消掉上访记录以及拦截压制上访都是可能的选项。

第一节 中央、地方、上访者

一则新华网的新闻

2007年03月02日,新华网刊登了《人民公安报》的一篇文章,题目是《公安部下达全警动员令,严防两会出现进京上访高峰》。

文章称全国公安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部署2007年公安信访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班子,动员各部门、各警种广泛参与,迅速营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浓厚氛围。要以这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为契机,对公安信访问题以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深层次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排查梳理,切实做到矛盾发现早、纠纷化解得了、问题解决得好、事件控制得住。

二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强力推进一把手接访和部门、警种接访工作,真正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三要探索形式、创新方法,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阶段。今年,公安部将继续选择进京上访突出的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派出接访督导组,坚持接访、督办和指导工作三管齐下,全面推进当地信访工作。四要落实责任、注重实效,认真开展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和信访问题责任追究,真正通过卓有成效的绩效考核,确保各项信访工作落实到位。五要强化各级公安信访部门自身建设,苦练基本功,进一步打牢公安信访工作的根基。”

会议强调,“要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不出现群众进京到部上访的高峰,确保不出现影响全国“两会”安全顺利进行的重大公安信访问题。

一则地方新闻

这是某市日报2007年3月21日的一则普通的新闻,题目是〈我市圆满完成两会期间的信访工作〉:

“郭xx书记指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信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努力下,圆满完成。全国“两会”期间,我市未发生一起因群众上访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为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及首都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郭xx书记强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群众信访还处在高发期,信访形势特别是越级上访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必须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毫不松懈地抓好今后一段时间的信访工作,确保市‘两会’等重要、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一是做好去京上访案件的后续处理工作。各地、各部门对去京上访案子要作一次全面的疏理,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处置。特别是对集体访和初访,要加大处置力度,限期化解。初访处理要一次性到位,力争全部息诉息访。对涉法涉诉问题要进行专门研究处理。市联席会议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要牵头交办、督办。要继续落实稳控措施,防止后续反弹。二是精心布置好市‘两会’等敏感时期的工作。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把‘两会’期间的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搞好统筹协调,明确具体责任,确保这项工作不出问题。对重点对象和群体,要继续落实措施,掌握动态,确保不失控;对会场、代表驻地、交通要道等重点部位,要派专人巡逻,确保一旦有情况,处置及时;对突发性事件就地控制、中途拦截、现场带离等重点环节,要有预案,确保反映迅速,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信访信息随时报告制度,坚决防止出现瞒报、漏报、错报等问题。”

一则关于上访者被拦截的消息

2007年2月14日,新华每日电讯6版刊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截访一次花费上万,何不用来“安抚”上访人》,以下是内容摘要:

对待向上级机关申诉、控告、检举的上访者,地方政府有两种态度:一是“接访”,指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办公场所接待群众,处理所反映的问题;二是“截访”,即下级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赴上级机关的上访者进行“堵截”、“拦截”。前者是各级信访部门分内职责,而后者则属于潜在流行的规则,并且颇具争议。截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如何形成的,实际效果怎样?在这年终岁末信访工作任务加重的特殊时期,记者在河南、辽宁和山东等地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调研。

实情:“一些基层单位和信访部门不惜花费大量人力、物力,长期派人到上级信访部门值班”

为反映集资电改中的非法行为,辽宁省铁岭县凡河镇农民赵义华、王成友一大早就赶到某信访机关上访。还没到门口,就过来一个穿便装的人,问到:“你们是哪的?”

“辽宁铁岭的。”两人回答。听到这话,又过来两个人,把他们拽到旁边的一辆面包车上,边拽边说:“跟我们走吧,这事儿回去肯定给你解决。”

随后,赵义华、王成友被带到一家宾馆。正在此等候的县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说,你们这事儿,我知道。回去指定给办了,你们就别乱跑了。随后,两个“便衣”一路“陪同”,乘坐客车将他们送到家里。然而,被截回来后,他们反映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一般而言,截访者都会好言相劝,把本地上访者接到宾馆,管吃管喝,为他们买好回去的车票;必要时,则直接用“专车”把上访人送回家。对于一些“不信劝”的上访者,有的工作人员采取了一些强制手段。

河南省信访局助理巡视员刘兆民指出,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特别是在基层信访部门,普遍存在“怕群众上访”的心理。“一些基层单位和信访部门不惜花费大量人力、物力,长期派人到上级信访部门值班,拦堵上访群众;有的不让群众在接访窗口登记,减少登记次数;有的为了抹掉登记数字,甚至到上级机关到处托人找关系等。”

缘由:“下级政府怕完不成信访工作目标被追究责任,而采取拦截的办法”

“截访并没有制度规定。”信访问题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指出,”关键在于上级机关对各地的信访量进行考核,下级政府怕完不成信访工作目标被追究责任,而采取拦截的办法。”

河南省信访局助理巡视员刘兆民对此表示认同。他指出,过去对一个地区和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考核时,过于偏重对上访绝对数的考核,特别是对集体上访数量的考核。这使得一些基层领导和信访干部经常提心吊胆,为了逃避责任而出此下策。

由于不少上访事项涉法涉诉,这种考核也进入了司法系统。山东一位基层法院的院长告诉记者:“上级法院对我们进行年终考核,信访是一项重要内容,按进京上访、到省上访等分成四个级别进行扣分。”

辽宁省政协委员、辽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于治贤一针见血地指出:“截访不是一个好办法,出发点也是不正确的,主要还是为了地方的面子,没有把重心放在解决群众问题上。”

弊端:“仅限于拦、堵、卡、截,不下工夫解决实际问题,导致信访渠道不通,矛盾激化”

辽宁四洋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琦认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截访行为并无法律依据。相比之下,上访的法律依据却很充足。

截访的开支很大,光截访者食宿费就要支付相当一笔,还要腾出一些车辆随时准备往回拉人。山东一位基层领导坦言:“上面传信来要我们去接人,立即派出两三个人过去,连吃带住加汽油费,一次就花了一两万元。”截一个上访者的费用有时足以解决其实际问题。

“群众信访中的各种问题,绝大多数都是因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不正确或者工作方式方法不正确造成的。”河南省副省长秦玉海坦言,“特别是对群众越级上访,仅限于拦、堵、卡、截,不下工夫解决实际问题,导致信访渠道不通,矛盾激化,上访的规模和激烈的程度越来越大。”

接访与截访

“接访”在中国信访制度中至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是指有关工作人员或官员在自己的办公场所接待上访民众,比如公安大接访之类的行动,这是接访的本来含义,是各级信访部门应尽到职责;二是指各地信访部门到上级政府部门或者北京把上访的民众接回当地去,这种行为被访民们称为“截访”或“劫访”。这里我们讨论的是后者,即大量信访官员来到上级尤其是北京把本地上访者接回去的奇怪制度。

接访制度的由来。从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接访在中国一直存在。针对大量滞留北京的上访人群,内务部很快制定了一套系统管理上访者的制度,包括各级处理问题的信访机构,包括在永定门火车站附近建立的类似于农民服务所的机构“接济站”,包括为了解决来访群众回家路费问题内务部于1958年8月在卢沟桥建立的永定砂石厂,组织有劳动能力上访群众参加劳动自挣路费。对于所谓的“无理取闹者”通常都是交由地方政府强制“接”回去。

接访制度从一开始就带有某种程度的强制性。这套制度从所谓“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确立,1982年以后开始所谓的“法治化”,国务院出台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接访制度与收容遣送制度融为一体,收容遣送的对象首先就是上访人员,他们在收容遣送站里被称为“病号”(意思是精神有病),其次是流浪乞讨人员,90年代以后又发展到大规模收容遣送农民工。

由于有比较成熟的收容遣送系统,接访问题基本上属于“专业化”操作——公安部门从信访局或者上访村抓走访民关进收容遣送站,收容遣送站分批把他们遣送回地方,再由地方政府到当地的收容遣送站领人。

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随着收容遣送制度废止,原有的接访系统消失,上访人群暴涨,信访问题急剧升级,为了应付局面,在中央政府的指示下,地方政府大量派人来京把上访的人接回去,接访人员的规模迅速扩大,以至于在国家信访局门前的胡同里黑压压的接访大军成为日常的景观。

大约有十个省份派出常住人员在国家信访局门前接访,其中河南、山东、辽宁、黑龙江等省最多。这些省份大都是内陆省份,过于偏远的省份比如新疆、青海来北京上访成本过高,来的人少,用不着专人接访。

接访当然浪费了巨额资金。接访人员往来路费、食宿、补贴等等,据一个河南的接访人员透露,一个接访人员每天的成本大约500元,当然,这些都是纳税人的钱。根据我们的调查,河南某县每年财政收入不过7000万元,光是用于接访的花费就达200万元。

从接访到“截访”。访民本来是因为在地方解决不了问题对地方政府不信任才来到北京的,他们当然不愿意在向中央政府递交上访材料之前就被接回去。或者,他们第一次听地方政府的话跟着他们回去了,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他们再次来到北京,地方政府再来接他们的时候,他们当然不愿意回去。这种不信任很容易理解,本来不公正就是地方政府制造的,怎么能指望他们突然能够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事情?

访民不愿意回去。面对考核的压力,地方官员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命令接访人员不惜一切代价把人带回去。而访民不愿意跟他们走,于是就有了强行拦截甚至殴打,接访成了“截访”。而且面对信访洪峰,地方政府的接访很快制度化,形成了常驻北京的接访队伍,他们通常由信访局干部、其他各政府部门抽调的干部或者雇用的人员组成,每天的工作就是拦截拘捕本地上访者。一些地方的驻京办事处地下室被用来拘禁上访人,2004年辽宁某些城市的驻京办事处地下室一度几乎成了临时监狱,关押了很多来不及送走的上访人。

第二节 中原县接访工作

2007年6月10日下午,来自内陆省份中原县的小刘站在国家信访局胡同口对面的永定河边,时不时朝对面的信访局胡同口观望。小刘的工作单位是县政府办公室,站在他旁边的一个同伴来自县土地局。

小刘是该县接访人员,负责“劝返”该县上访人员。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来到这里等着本县的进京上访人员,工作时间是早上8点到11点,下午2点到4点。如果发现了——老上访户他们都认识,就过去劝说,尽可能阻止进去,如果阻止不了,就等着上访者登完记出来,软磨硬泡也要尽可能把人带回去。

小刘说,现在是淡季,他自称是“留守部队”。他这次来接访待了十天了,没有碰到一个本县上访的,但是,他还得在这里站岗。“淡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正处在麦收季节,农民忙于农活,每年这个时候上访人群都处于低潮。另一个原因是这个时候不是敏感期,每年两会的时候是最旺季,上访者最多,到五一都是持续高峰,六月上旬以后则进入低潮。

下午三点半,三个保安走过来低声对小刘说:“处长都出来了,你们怎么还在这里,赶紧走开走开。”小刘只得往远处走走,他开玩笑地抱怨现在接访不如以前“牛气”了,现在“北京的警察也不配合了,连信访局的保安都不站在我们这一边,还要经常赶我们。”“听说前两年接访的很牛,各省接访人员相互配合,上访的根本进不去,连胡同里工作的女孩子也能摸一把。”

小刘是中原县接访大军中的一员。该县常驻北京的接访人员是两个信访局的工作人员,加上从各单位抽调来的临时接访人员,基本上保证四个人以上。如果赶在两会期间,接访人数最多达到30人左右。

小刘自称的“留守部队”是针对两会期间的接访大军而言的。从根本上说,只有解决了问题,上访者才不会到北京来。但解决问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尤其是在错综复杂的权力关系中,一些问题几乎没有办法解决。但面临两会的政治任务的压力,“人要接回去”成为最紧迫的任务,于是各地方政府采取“抓两头”的办法,把上访者拦截控制起来,一方面,派出驻京接访工作组在北京各信访机关周围拦截和遣返,另一方面,在县城车站或者针对老上访户布控。

驻京接访工作组

(一)工作组的组成。

为了做好每年两会接访工作,中原县都会派出阵容庞大的驻京接访工作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有三项:畅通与北京天安门公安分局、俯佑街派出所、二龙路派出所、马家楼接济中心等相关单位信息渠道,力争在第一时间内处理好群众上访事项;竭力做好群众进京上访的接访劝返工作,对5人以下的进京访,由接访工作组负责劝回至县城,对6人以上的进京访,接访工作组要尽力做工作,予以劝返,如果力量不够,相关部门和乡镇应增派力量把上访群众接回;及时将进京上访情况报告和通报。

2007年两会前,该县驻京接访工作组由一个副县长带队,工作组成员共20多人,主要来自该县的信访局、法院、公安局、政府办、各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各乡镇等。从各部门抽调接访人员的基本原则是“谁的孩子谁抱走”。信访局当然是常驻工作人员,负责上访信息统计工作传达,以及和国家信访局、省市信访局、北京市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联络协调。法院处理涉法案件,来的三名接访人员分别是自己判决的案子引发了上访。该县法院的接访人员接受双重领导,一方面是中原县接访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另一方面也是中原县所属市的“全市法院全国两会期间涉诉信访工作组”的成员。各政府职能部门都是针对某类型的上访者抽调人员,比如,针对土地征用引发的上访,土地局就要来人接访。各乡镇则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哪个乡镇出了上访者,哪个乡镇要负责接回。

(二)工作组的职责——拦截、遣返和“疏通关系”。

在北京,上访者比较集中的国家信访机构主要是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国家信访局、全国人大信访局、中纪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等,两会期间会扩大到温总理住处、美国使馆、天安门广场入口处等地。由于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的上访属于司法申诉,不计入国务院的上访量排名,所以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大厅虽然每天满满的上访者,但很少有接访者,除非两会期间等敏感时期为了重点拦截某个上访者才会有接访者过来。国土资源部也成为上访集中区域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土地征用问题比较普遍,这里偶尔会有接访者值班,都是针对特定问题和特定的上访者。中纪委和公安部门前上访者都不少,胡同口都有大量接访人员,因为到这里来的大都是为了控告某些官员,地方政府的领导最痛恨来这里的上访者,因此这里的冲突最为激烈。由于国家信访局和全国人大信访局都在永定河边一个胡同里(2007年之前在一个院子里),所以这里上访者最为集中,国家信访局门前的胡同口就成了重点拦截区域。接访者除了在一些信访机构附近拦截外,有的地方接访人员可以买通国家信访局的关系,直接到国家信访局接待室里面把上访者带走。

2005年5月1日新《信访条例》实施之前,国家信访局胡同口附近围聚着大量接访者,马路两边停满了各地的警车。除了接访者熟悉的在胡同里工作的人以外(胡同里除了信访局还有别的单位),几乎每一个穿过这个胡同的人都会受到质问“哪里的”,如果上访者说是哪里的,马上该地接访人员就会围上来把人连拉带推地拖走。大部分上访者都学会不轻易说出自己是哪里的,尽管周围都是喝斥声,他们仍然一直往前走,这时他们会受到周围接访者的拳打脚踢,打人的通常并不是上访者本省人,而是外省接访者,各省接访者之间密切配合,相互殴打对方省份的上访者。作者2005年4月份一次穿过这个胡同,遭到了很多人的起哄、拳打脚踢,穿过胡同以后,看见自己裤子上满是脚印。上访者有时会乘坐出租车或者三轮车往里闯,这些车子通常也会遭到拦截,有一次接访者把往里冲的三轮车拽住,把上访者拉了下来。

即使上访者穿过了胡同,到了信访局大院也随时有可能被抓走。大院里从登记窗口排出四队,每一队分别对应几个省份。大院里到处是接访者,他们在上访者排的长队周围转来转去,不时问某个上访者哪里的,或者威胁要看身份证。不断有接访者被拖出长队质问,或者拖出大院拖进等在马路边的各地警车。接访者和上访者激烈的冲突甚至大规模的冲突几乎每天发生数次,常常有上访者被打得头破血流。

2005年5月1日以后,中央下令要畅通信访渠道。国家信访局开始派保安在信访局胡同口附近执勤,阻止接访者打人,登记各地接访车辆牌号,驱赶接访者。从那以后,国家信访局附近的上访秩序明显好转。有一次信访局的保安追赶某省过激行为的接访者,引起上访者的欢呼。

但是,接访者并没有远离信访局。他们从原先的信访局大院里、胡同里撤退到信访局胡同口马路两边,更远一点的撤退到陶然桥附近。国家信访局从2005年5月到2006年底只维护胡同里面的秩序,胡同口外几十米以外的马路两边都有数十个接访者,2007年开始,信访局保安的巡逻范围扩大到马路两边各两三百米。但实际上,2007年离信访局胡同口不远的马路两边仍然有接访者,他们与信访局保安的关系颇为微妙,他们通过买水喝等手段给保安小恩小惠,保安对他们的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有领导出来巡视的时候,他们告诉接访者,要他们离远点。陶然桥是上访者从上访村附近到国家信访局的交通要道,所以部分接访者在这里把守。

2007年两会期间,陶然桥以及信访局胡同口马路两边每天有上百名接访者,他们或站着,或坐在随身携带的小板凳上。看见样子像上访者的人走过来,他们就会上去问哪里的。有经验的接访者一眼就能从人群中分辨出谁是上访者。据一个老接访讲,一看装束,上访人大都背着破包或提着塑料袋,里面装着上访材料;二看面相,上访人大都认为自己遭遇了不幸,天长日久这种情感能在面相上表现出来。有的上访者不予理会,这时他们就要做出判断,如果不能确定是上访者,就不再管了,如果比较确定是本地的上访者,就要上去拦住好言相劝,如果实在不行,就采取强制手段,强行带走。

一旦拦截住本地的上访者——无论是从国家信访局接待室里面带出来的,还是半道上拦截的上访者,马上会被送到接访工作组驻地控制起来,并尽快送回老家。驻京接访工作组驻地通常是租某宾馆的一些房间,也有的工作组驻地是当地驻京办事处,一些省市的驻京办事处地下室临时成为拘禁室。

随着上级对上访问题的重视,过去两三年来接访者对待上访者的态度有所好转。2007年中原县大部分上访者是被和平带回工作组的。通常是接访人员好言相劝,作出承诺,上访者看到接访人员也很为难,再说自己上访目的——为了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在某种程度上也达到了,就同意回家。接访者给他(她)买好火车票,送到车站,目送上访者上车,同时通知老家的接访者,一直接到村里监控起来。对于强制接来的而且一直拒不服从的上访者,接访工作组要安排专人押送回家,然后在县城暂时控制起来,或者交给向镇政府控制起来,等两会开过以后再说。

驻京工作组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责是与国家信访局有关人员“疏通关系”。疏通关系的方式是请客送礼,拉老乡关系等等。很多地方政府都下大功夫“疏通关系”,以湖南某市为例,2006年11月29日该市“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一份“关于对市驻京维稳劝返工作组进行全面轮换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进一步加大拦截劝返和稳控工作。驻京维稳劝返工作组一定要加大重点场所、敏感部位的巡查,做到发现得了;二要及时将发现的非正常上访人员接住市驻京联络处,做到稳得住;三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接送得回。四要动用一切资源,对北京市有权“挂号记账”的单位和人员开展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尽量减少挂号,力争部分消号,确保我市进京非正常上访“总量降”目标的实现。”

中原县常驻北京的接访人员和信访局两位处室的领导关系很好,这个关系又是通过中办一个老乡攀上的。2007年3月1日到3日,刚到北京的驻京接访工作组组长分别请了两个信访局处室领导吃饭,给他们送了一些礼品。“疏通关系”有两大好处,一个是可以进入接待大厅甚至接待室拦截上访者,二是可以消掉一些上访记录。信访局的接待室有保安严格执勤,地方接访人员如果没有特殊关系不可能进去的,有了特殊关系则可以出入自由,甚至接谈员发现了某地上访者主动和接访人员联系,上访者正在和接谈员谈话的时候,接访者进来把他们带走。如果上访者已经登记上了,接访者可以通过关系消掉部分记录。2004年该县到北京上访的55件,到过北京的146人次,但国家信访局登记的记录里一次进京上访也没有,全都消掉了。2006年到北京上访的40多起,一多半也都消掉了。

地方布控

除了派出工作组在北京拦截以外,接访工作的另一个战场是在当地建立一个庞大的控制网络,阻止上访者到北京上访。两会之前中原县在县主要领导的亲自布置下对重点上访对象逐个排查,要求各乡镇政府指派专人监视重点上访对象,乡镇政府则指令村干部或村民线人暗中监控上访户的一举一动。县火车站也有专人接应,一旦发现某个上访户外出或者失踪,监控者马上报告,有关部门指令车站人员拦截。

针对老上访户的布控有不同的级别。最高级别的到了两会就要失去人身自由,家门前有政府人员24小时看管。常年上访的老上访户通常都有丰富的经验,他们也知道自己被“布控”,但赶在两会这个重要日子,他们会想方设法去北京一趟以给地方政府“记上一笔”。于是双方展开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上访者通常会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出发,避开监控者,并且转到别的县上火车,以避过火车站的检查,或者提前几天出发。大部分被控制的对象都难以脱身,但也有少数上访者避开监控,成功脱身。例如,因为对房屋拆迁补偿不满的一个上访者,2月下旬就到了北京。

一旦受控对象失控,有关责任人会逐级上报,相关部门会迅速做出反应,逐级拦截。例如,据内线报告,3月8日,重点上访户李某等三人突然不知去向。该乡政府立即派出5个人赶到省城火车站寻找李某等人。在火车站候车室果然发现了他们,但现场人很多,不好动手,三个上访者挣脱。该乡接访人员立即开车赶到北京西站出口拦截,并打电话通知县信访局相关情况,恳求如果在北京西站没能拦截住,请信访局帮忙在国家信访局、中纪委等地拦截。后来在北京西站成功拦截了三个上访者,把他们带回乡政府看管起来。

对于被接回上访者的处理原则

中原县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处理上访问题的基本原则:能解决的解决,不能解决的变通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要维护稳定。信访局王局长认为,为了维护稳定,要对上访者进行经济补偿,要“退让,忍让”。但对于确实要求过高,“无理取闹者”,“也不能一味迁就,该打击的要打击。”

有的问题通过上访确实能加快解决。比如该县某乡一位村民因为修路房屋被拆,一直没有补偿。该村民通过在京打工的老乡关系把上访信递到了信访局,给登记上了,而且中原县信访局跟登记者不熟悉,不好消掉。这引起了该县领导高度重视,对该村民承诺一定给解决,临走时还送给该村民300块钱。该县副县长亲自打电话给乡党委书记交待此事,后来总算解决了。

有些事情要“变通解决”。比如某乡一位村民告一家农资公司伪劣种子导致自己重大损失,自己也欠了很多债。官司打赢了,但那家农资公司已经破产了,法院执行不到钱。该村民一直上访。从北京接回去以后,县政府要求乡里想想办法,能不能通过其他方式给一些补偿。

有些事情确实不好解决,要“维护稳定”。2005年1月20日,中原县信访局和公安局联合从北京租大客车接回一批访民共17人,都是城关镇一个民警的亲友和邻居村民。该民警叫管峰,其父亲被打成村霸。据信访局长说,其父亲“霸道点,在学校附近建庙,在大街上骂人,打人家”。他们家人不服气,一直告状,多次去北京。王局长说“上访同时他还给各级领导写信,言词偏激,说我们县黑暗无比。说黑暗吧,有黑暗面,但毕竟社会在进步,新的思想观念逐步会被接受,经济发展比较快,人民得到实惠。”

迫于北京和省里的直接压力,中原县主要领导责成联席会议商量解决办法。最后确定的方案是“劝他投案自首,承诺投案后可以取保候审。如果查出确实冤枉,可以撤销批捕。”但躲起来的管峰要求立即撤销批捕,否则不愿意出来。

接回来的访民被关到司法局的一个房间里。公安机关挨个作讯问笔录,问去北京上访的细节,问谁组织策划的。王局长说,“要查清谁组织策划的,有违法就处理,没有违法就教育教育。怎么教育?公安机关进行诫勉谈话,思想上做做工作。教育多长时间根据情况定,把情况查清就放他们回去了。司法局的律师给他们上上课,教给他们法律知识。教育多长时间没有具体日程。”

信访局长的困惑

信访局王局长说,信访确实是一个大问题。我国正处在社会矛盾多发期,体制在更新期,经济发展到关键时候,西方国家的生活理念对传统观念的冲击,社会分配体制带来的矛盾,都集中到信访。中国太大,各地政策不能一样。南方和北方,尤其是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情况肯定不一样。想制定一个统一的信访政策符合各地情况,不太现实,再说,各地群众思想素质不一样,考虑到全国情况,肯定有得有失。一时信访问题处理好,不现实。“我想,中央也很难。”

但王局长同时认为“上面指导思想有问题。”

首先是考核登记的问题。到北京上访中央要登记,拿登记情况考核地方。为了减少考核记录,不得不“花钱消灾”,对于已经登记了的,“找熟人,送礼品,请客吃饭,请给与照顾。登记了的怎么办?通知接人,想不登记,就交钱。一般找找人,人家也知道咱县穷。但有的案件协调下来花好几万。”结果造成“上级信访部门形成产业了”。增加了地方财政的负担。中原县接访费用“主要是乡镇承担,住京费用是县里出。县里信访部门一年经费40万。乡里自己解决,估计一年不下200万元,县财政一共6800万。全县财政支出接访比例还是太大。” “表面上看,登记的减少了,但实际上进京的人增多了。”

“另外我对接访有看法。上级考核下级,各地为了保政绩,都不想登记。各地拦截。老百姓越拦截越是要上访,信访部门很尴尬。平心静气反映问题不好吗?不行,要给他们说好话,安排吃喝,否则到天安门闹点事,就麻烦。位置倒挂,上访人不管有理没理,就得给他们说好话。这样形成一个恶性循环,越接越多。好吃好喝弄回来,回来以后没法面对他,把他接回来又不能答应他条件。”

其次,国家信访局前任局长“四个80%的说法影响很坏,影响领导决策。”王局长说,“上访人无休止上访,不行上省,再不行上北京,基层很无奈。关键在于上面有些指导思想不对头。上面不够了解下面情况。去年国家信访局针对信访作了统计,提出四个80%提供给中央领导。80%发生在基层,这个没问题,上面不会发生信访。80%反映是有道理或者部分有道理,80%是能解决的,80%通过努力是能解决的。后面三个80%否定了基层政府为了稳定做出的努力。把鞭子一下子全打到基层干部身上,认为基层欺上瞒下。这不公平,也会导致中央决策失误。失误有两点:第一,对于无序上访,没有制定治理程序。作为上面,只要有上访,就认为基层没有尽到责任。违法者,没有办法处理。再一个,责任追究制。只要有越级上访,就追究基层干部责任。如果查实了,追究,也无可厚非,但只要上访就追究,不合理。你干部怕上访,我就专门去上访,一上访,县长县委书记就头疼,工资奖金晋升提拔受影响。上访形成了一个怪圈,群众在圈外可以任意活动,干部在圈里面收到压力。即使说80%是对的,20%无道理的怎么办?怎样处理?属地管理,画地为牢,是你的人你就要接回来。”

第三,“责任追究和属地管理不符合实际”。王局长认为“要下大力气找出一个办法,这才是对国家负责,而不是一味追究基层干部。各级官员帽子都不容易,都很珍惜,他知道如何保持稳定,如何取悦省委取悦中央,但信访问题他为什么做不到?上面认识有偏差,片面强调属地管理和基层的责任。”

另外,关于信访局与信访联席会议的职能问题,王局长认为“信访目前成为解决矛盾的主要渠道了。确实不正常。联席会议也属于信访部门。实际上的作用还是在信访部门。联席会议作为短期攻坚战略,还有作用,长期看来,是与信访部门职能重叠。”

王局长认为,应当加大对违法上访的力度。他说“信访要按程序来。县信访局处理中,就不能到市里上访,省信访局处理中,就不能到北京上访,处理结果不服再上访。处理中上访,是越级上访,就是违法。到北京去,就要接回来。解决了好说,解决不了他还去。有的本来是无意上访,但跑到北京看看,玩够了,到信访局,说上访,我们接回来。”

王局长认为“以后上访肯定会增多。因为上北京有效,抱着解决问题,报复领导,给领导找难看,玩,都去北京。登记减少了,但实际赴京上访人数比原来多多了,以后会越来越多。”

“减少北京上访量,要规范上访行为,二是不能过多追究基层责任,三是改革考核办法,不要考核进京上访量。确实办错的狠狠追究,但是一般性问题重复上访的,不登记不考核,最起码办案程序内的不能登记考核,要基层干部感到压力更小,对于处理问题有好处。他今天去了,明天还去,甚至一天去两次,国家就没有办法?看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也可能我站的低,觉得上面不负责任。不下劲,单单把压力放给地方政府,这是信访工作不下劲不负责往下推矛盾。

第三节 无权部门处理有权部门制造的问题 ——驻京办副主任访谈

某市驻京办副主任兼该市信访局副局长丁先生负责该市在北京的接访事宜。2007年4月29日这天,丁局长忙碌了一整天。一大早到了马家楼信访局接待站,本市的访民共来了两拨,一拨是一家两口,因为房屋拆迁上访,一拨14个开摩的的残疾人,因为地方政府禁止摩的而上访。丁局长挨个给他们作工作,最后与地方领导协商,承诺回去给他们提高社会保障标准。他们都回去了。

(注:以下是市信访局丁副局长的原话,对个别问题略加整理,加了小标题)

信访工作的尴尬

信访工作,作为群众工作,作为三大法宝之一,如今陷于尴尬的局面。

作为信访人,不信法而信访,动员他找法律途径,他不去。主要有这么几个原因:一是法律意识不强,二是法制不健全,成本高,花费多,时间长。

站在信访体制的角度讲,权力部门制造问题,无权部门解决问题,这是信访体制最根本的问题。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中央政策好,党中央关心民众疾苦,客观来讲,基层存在多种多样的问题:1)本身造成的问题让他自己去解决很难。2)基层干部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有限,很难指望他们从站在党中央的高度去看待问题。中央和地方对待信访问题的态度不一样,中央看总量,看政策,看执政党地位是否稳固,下面看具体问题,不可能看的那么深。一些基层本来应该解决的问题,干部一句话“你去北京找中央去”,他就来北京了。

主要信访问题

到北京上访的,各种类型的都有。如果按照问题分类,涉法涉诉的占60%——70%,公安机关,诉讼的。一个时期的一个时期的热点问题。前一个时期,军队退伍问题,征地拆迁补偿,企业改制,特别是东北老工业区,涉及以权谋私,涉及腐败,个人权益不能保障。还有一些小问题,干部作风,历史问题。计划生育过头的问题,税费问题都得到了解决。现在农村主要问题是,集体经济不公开的问题,特别是好的村,公共财富不公开。

过去一年主要问题:涉法涉诉,执行问题;退伍军人,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

但是新的情况。体制改革。涉及到乡镇人员分流,七站八属这些人原来是事业单位,农机站,原来靠收费养活,随着农民负担减轻,这些人正在分流,完全分出来,政府每个月补助生活费、社保,但毕竟他们习惯了,要上访。再一个是国企改制。有些问题当时接受了条件,过两年看现在企业经营很好,不平衡。当时暗箱操作,利益不平衡,加上社保体制跟不上,上访。

还有杂七杂八的问题。梅花鹿养殖,商人承诺养梅花鹿多少钱。上访,认为政府监管不力,公司怎么注册的?广告怎么出台的?什么仗都算到政府头上。

心理认识误区是无理上访的一个重要原因

信访体制三级终结,终结了就不该再访。不能说所有的上访要求都是不合理的,至少三分之一的有冤情,三分之一的人为自己有冤实际上考虑问题片面永远也解决不了,是认识差距问题,三分之一确实属于无理取闹。无理取闹的原因主要是心理认识问题,老是认为自己的目标是正确的,无法解决。我遇到一个典型的案子:一个女同志,今年50多岁,已经上访20多年,军属,爱人当时在部队。她与单位领导发生关系,被别人发现了,上级给了处分。她的爱人知道了,要离婚,她哭闹不离。最后她丈夫说了一句话“如果你是被强奸的,就复婚”。她为了这句话几十年如一日上访,一定要说是被强奸的,还要证明强奸未遂。几级公安都调查过了,没有冤情,那个男的也受到了应有的处分,但她还在上访。

还有一个案例:老家一个县的一个青年在深圳打工,有一天在朋友家里喝酒。另外几个朋友讲,有一个老板很有钱,可以绑架,让他准备一个房子。他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没有钱,准备工作没有开始。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老板本人,但没说自己也是其中之一,初衷是讨好老板。结果老板报案了。公安机关也许是故意下套,叫老板约了他见面。在见面的地方,老板表示感谢,问他需要什么,他说希望有一个好点的工作。老板说,工作一下子不好找,这段时间也要生活,先给2000元生活费吧。他接受了,这时公安出来了,说他敲诈勒索。然后让他带着把一起策划的人抓起来了。也许另两个人有关系,也许否认了这个事情,那两个放了,但把他拘留了。先说是犯罪中止,后又说犯罪预备,最后决定劳动教养一年。他不服,一直上访。曾经在深圳街头威胁要自杀,在南方某报社要跳楼。后来深圳中院作了行政判决,判决深圳公安局劳教决定错误,予以撤销,派出所赔了一万多块钱。按理说,应该结束了,但本人不干了,他要求赔偿一百多万。这个诉求是做不到的。广州媒体炒作过,有点偏向他。这个案子翻案很难,只要你有一点错误就逃脱不了干系,除非你完全没有参与。媒介炒作的时候说“见义勇为反被劳教”,差距就在这里。他是举报了,但还不能认定见义勇为。按国家赔偿法也赔偿了,比照标准的。但他还在上访。深圳不管,我们没法管。事情发生地不管,我们怎能管得了?但深圳说他们已经处理完了。这个案子我做了无数工作,请省高院、司法厅劳教处三个人跟他谈过,官方的不算,我还请了一个法律界的朋友,请司法部的一个朋友跟他谈了,劝他没有必要再访了。但他已经走进死胡同,还在坚持。

为什么难以解决?

我归纳,为什么这么难,几十年解决不了?为什么?第一,本身反映的问题可以说没有办法解决。第二,反应的问题合情合理,但没有法律政策依据解决,比如,不让你开摩的,法律规定的,不开之后生活怎么办,合情合理,但没有政策法律依据;第三,问题拖的时间很长,解决起来很困难,涉及部门非常多,有些证据很难落实,解决起来很难。有一个老头八十岁了,五十年代的时候整风,下放劳动,腰扭伤了,五几年自己回农村去了。治疗过。过了几十年,要求落实工伤。确实工作期间扭伤了腰,确实存在。这个问题要涉及多少人作证,谁来补偿?原来的单位改制了,谁来解决?也有病历,但要落实,相当难。第四,基层干部本身处理事情在这个位置上,不想推翻前人的结论,不想否定自己,能推一天是一天。有了四个原因,涉及很多信访问题,久拖不决,几十年如一日,坚持上访。

我们最近有很多上访对象,来了以后你跟他们讲,不一定讲得通。有几个人我讲得很清楚,由于各种思潮的影响,肯定给你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但你不能脱离历史环境看问题,当时有多少人受到伤害。也不能把所有的张算到当时身上。有一个上访人,另一个县的人,到我们一个农场,田特别多人很少,吸引了很多人种田,但不是该地户籍。享有的待遇是多少田,该上缴多少都有了协议。当年把全家迁到此地,建了房子。但后来,由于上缴的问题,跟大队干部产生了矛盾,生产队账目有问题,人家发现了,这两个人自告奋勇参加了审查小组。通过审查,发现了问题,人家在此地土生土长,反过来把田收回来了,把他赶出了农场。开始上访,要赔偿损失。我问什么损失?青苗补偿,小孩原来在上学,后来弃学了,还有自己被抓到派出所。我不排除你们收到了伤害,但是,时间太久了。小孩读书的问题,没道理,当时应该到别的地方读书。全面算账,不可能解决。不能这么讲。后来做工作,我承诺,原来的损失账目,责令他们重新算账,到底缴了多少,应该补偿多少,重新算。八十年代的事情。所以说,做这项工作,心里很复杂。我自己认为平民化思想,对弱势群体的感情很强,愿意帮助他们。

他们是有事找事,不是无事找事;有理取闹,不是无理取闹。这个理,是他们认为自己有理,我们要把道理讲清楚。他们背井离乡,过着非人的生活为什么?我们要立足一个观点,这些人都是有事。

所以我现在很赞成国家信访局作的工作,畅通信访渠道。有一段时期,地方时期拦截上访,这个是不对的。总得给他们上访的渠道。不给渠道,他们会闹。信访条件太差了。上访村任何人看了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这些信访群体被关心太少。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与我国法制建设不相适应,应该由喝水的地方,休息的地方。

北京市主要考虑稳定。把这部分作为不稳定因素。现在有一些机制上的误导。进行了正常上访,各地接回,安排吃住,误导了他们。他们上访,也知道在北京解决不了问题,但他们到北京只有一个目的,给地方施加压力。腐右街中南海一转,给地方施加压力,没有更好的办法。

驻京办的任务

驻京联络处从法轮功开始这个工作。驻京办做好接收工作。五年的时间,慢慢地把这些工作把驻京办的工作来抓。三大任务:接领导,接客商,接群众。接上访工作力度非常大。上访人数量逐年增加。不是某个地方的趋势,是全面的问题。我们这几年每年增加。有时候也能起一点作用,两个方面:帮北京减轻了负担,收容遣送取消以后,我们承担任务;另一个,我们把上访人还是沟通了上下联系,通过一定渠道,反馈回家,落实一下,我们这里有承诺,要跟踪,怎么解决。

驻京办事处要处理非正常上访。什么叫非正常上访?指定的场所叫正常,非正常是到重点部位,考虑到天安门秩序,中南海不接待信访,国家领导住处,使馆区,这些地方不能去。我们处理这一部分人。我们一般听他们讲,讲一个两个小时,他要发泄,把所有的事情讲出来以后,再跟他们讲。我们说,第一个意思,你的问题我听了以后,不能判定,需要调查,所以不能肯定,也不能完全赞同。第二,北京解决不了,我会把你的问题如实转告地方政府,督促解决。第三,在北京,必须遵守北京秩序,不能通过非法手段途径解决,我们不支持,甚至要打击。一般来说,信访人能够理解。

上访人也在互通情报,纠集在一块,也在搞这些玩意。我们整体来讲,选择时间,重大政治活动,跑到北京来了。两会期间,针对策略,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人员控制在基层。来了怎么办?送回当地。北京公安清到马加楼,我们去接。接不回,怎么办?慢慢做工作,我跟他谈,不能到天安门,去哪里我带你去,搞完了,要回去,我约定时间帮他们找哪个人。有些地方强制,特别是东北地区。强制没有用,到哪里去?你去。去完了应该回去吧?要解决我帮你。我们做工作一直比较温柔,东北的拖拉,有点过。第一,坚决不到正常上访地方拦截,第二,坚决不能激化矛盾。湖南省委的决定,尤其是现场主持的。

去年做了一批工作。几个上访的人,在办公室绝食,都是退伍军人,要安排工作。没到外面去,派工作人员24小时做工作,发现有危险征兆,马上送医院。绝了60个小时,九个人拉到医院。9个人打点滴之后,开始吃饭。我们的原则是,第一,有什么诉求尽量讲,谁来组织,一旦出现问题伤亡,组织者负责。第二,政府派了县长、副县长到这里做工作,你们有什么事情可以谈,但那些人集体来的,商量好的任何人不能退,主要是面子问题。针对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整的政策是没有的,针对每个人的特殊情况,适当解决,有些生活困难,有些单位已经垮了,全体下岗,再就业的问题。他们也看到了领导的诚意,也有些感动。副书记一直在这里,赔了三天,县长最后一天赶过来了。只能说,在力所能及的范围解决了,安排以后,企业垮了,身份应该跟其他人一样,已经赶排了一次。通过民政解决一部分。

中央有政策的,地方落实到位。中央没有政策的,不能自己搞,否则影响全国。他有几个群体,专业干部已经解决了,志愿兵提出两个身份,要按照干部待遇,民政总政已经明确,不能成干部。城市退伍兵,两年义务兵回去以后,按照政策回去安排工作。安排的工作待遇方面可能不好,效益可能不好。安排以后有些没上班,有些没发工资。另外还有对越反击战伤残军人的问题,补偿太低,医药费不够。都作了调整,但距要求有差距。慢慢得到解决,特别城市拆迁,强制越来越少,国家工程,补偿按照市场化。

一个疑难案件

有一个案子特别有意思。我们那里有一帮人,大米加工。到湖北洪湖地区粮食储备库买了八百吨大稻,买了以后,洪湖工商局就在一个检查站扣留下来,以陈华粮的名义。有什么证据是陈华粮?这些细节都不讲了。没收了,听说反而卖了。这九户人受到了高人指点,没有直接复议,没有诉讼,放弃了权利,掉过头来起诉粮食储备库,以违约名义,如果是陈华粮,应该赔偿,如果不是,应该工商局错误。法院判决不是陈华粮。争议焦点在于两个检验结果不一致。湖北省高院和工商局都维持自己的决定正确。跑到北京,也是不了了之。我对这个事情比较同情,洪湖没有道理啊。总得有一个部门协调,我们协调过多次,全国人大也去了,没有人去解决。我也帮他们反映过,总得有一家正确。这个人上访,很困难,我给他们提供宾馆,支持,只有一个要求,要正常上访。怎么解决?我不知道。这八户人家带了他们家人到洪湖政府门前曾经集体喊冤,把他们驱散了。工商局有道理,法院判决也没有针对工商局,政府不管。

解决上访问题的办法

北京市到了天安门府右街,送到马加楼,然后通知我们接人。一个县来一个人,组成一个工作组。工作人员一个月五六千。一个县加上乡镇,一个上访人员要花掉万把块钱,平均一个县信访部门一二十万,加上乡镇的,一年不超过一百万。当然,个别县可能多一些。我们一个县来京的,多的二三十个,少的十多个。我们一个市去年来京的200多人,七个县。根据我们的统计,进京人数近年呈上升趋势。原来不统计,连续三年来,上升趋势。五年之前十多人,我们统计的。后来发展到四五十人,一百多,两百多,近三百。今年要求减少。

今年工作力度大。对老上访户,包户负责。我们要掌握老上访户,三十多个,分解到县,包解决问题,没有问题包稳控,人盯人。解决老大难问题。做结论,做完了,还闹,要依法处理。对于集体访,主要是掌握信息掌握动态,及时化解矛盾,发现苗头立即做工作,不能让到北京来。今年要扎实做这些,原来做的不够。今年一些老户没来。

实事求是讲,现在比过去好多了。没有多少压力强迫,征地拆迁规范市场化,政法系统注意多了,慢慢会解决,慢慢会好一些。过去办案水平不高,刑讯逼供问题等等,初步走向良性循环。另外一个环节,民主维权意识强了,动不动来北京了。有些问题不是政府直接造成的,他么说政府不作为的结果。

接回去,怎么处理?一般上访人都在下面搞了很多回合,我们一般有一个交办函,在北京上访,反映什么问题,交给接访人员。我们也没有能力看解决了没有。上访人要见什么人,我们联系一下,要满足要求,否则他们不回去。有些人回去了再回来,有些问题根本不可能解决。

通常解决方式。有一对夫妇,生了一对双胞胎,在邻居小卖部买了劣质奶粉。发育不好。夫妇智商不高。找人家小卖部,人家说只卖了几包,也没钱赔。到北京,每次坐在温总理家门口,两口子分别抱着小孩,几十次。去年,县里商量,先联系医疗部门治疗,由民政部门出面。再帮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只要他们签个名授权委托就行。找厂家,问题是,厂家已经不存在了。起诉了经销商。政府干预,判决经销商赔了二十多万,并且帮他们执行到位。按理说,应该说是信访部门解决的,解决到这个程度已经很不错了。但他还不满足,嫌钱少。今年又来了一趟,闹了,北京市公安部门取证,再闹要劳教。

有一个上访的在高法附近待七八个月。今年没来了。他在外面打工,同时在打工地方有一个老乡,买了一个放录像的设备,经营不好亏损了。那个人有一天,把它约到另外一个朋友家,喝了酒,跟他讲,回去不好向老婆交差,签个协议,卖给你了。签了协议,没有履行,也没有看设备在哪里。迷迷糊糊地。卖的人有一个孩子在基层法庭,可能是他儿子出的主意,合同签订以后几天起诉买的人,要付款。边起诉边财产保全。受骗了。一直打官司,上诉。几次基层法院判决他输,一直不服,一直到高院,高院也是这么判的。湖南高检抗诉,理由是由其他原因,刚签完三天,就起诉要钱,不合情理,违规操作。另外一个人提供了证据,说合同是假的。高检抗诉后,湖南省高法启动再审程序,他本人说不能相信湖南,它已经再审过。在这里要求最高法院立案,指定别的法院再审。一直到去年国庆时候,市里下决心把他搞回去,法庭调解,县里法院赔了几万块钱。现在他又提出,一定要处理这个人,这个人还在法院,是执行庭副庭长,搞假案。

该案存在违规地方。财产保全不清楚。纪委反复调查了,很多证据落实不了。我建议,把法官调一个单位不就得了?目前还在协调中。上访人经常给我打电话,我建议,别老纠缠不休了,已经换了你钱。他说,钱是法院除的,又不是他个人出的。

上访问题的趋势

目前不会好转。这么几个因素:第一,大道理,经济发展到这个程度,问题的多发期,矛盾多发期,国民收入1000美元以上;第二,历史积累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没有完全释放,计划经济遗留的产物;第三,人民的民主意识的觉醒,有了意识就要上访,想到哪里就到哪里,交通很方便;第四,信访体制可以说还不能有效遏制信访势头,权力、资源都不足,不适应形势需要,上访人员越来越多。信访部门要有权力调查。现在自己处理自己的问题,怎么处理?

很多问题只能随时间推移,政策改善,社会保障机制健全。信访人淡化了,去世了。先进政策,保障健全了,弱势群体问题解决了,围魏救赵方案,反应的根源,为了生活困难,把困难解决了,也就解决了。

形式主义严重。要落实到实际上面。应该重视信访队伍、信访机制建设。干部和人民的距离越来越远了,这也是一个问题。乡镇的干部真正到人民中间去,听人民的声音,很难。目前由于取消税费,对立情绪有所好转。但工作作风没有好转。

有些群体性事件跟信访工作有一定关系。本来不是政府的问题,结果一闹起来就把派出所砸了。要说跟政府也有关系,政府敏感性不强,跟信访局有一点联系,反映问题有一个过程,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麻木,没有及时处理。干部马上要处分,闹事的人肯定要处理。

信访问题的出路。要尽量减少新的信访问题的出现,要研究体制。第二条,对于老的信访问题,各级要分配到一个县,最多几个县,要一个一个落实。第三,信访部门要赋予新的权力。信访原来的定位,是联系党和人民的纽带,倾听呼声。我听了呼声,但解决不了问题,百姓就不来了。信访部门要有权威,原来成了最弱的部门,一年几万块钱,怎么解决。第四,治理非正常上访,到底什么是?集体访?敏感地带访?原来制定了一个文件,最高法院高检,以及各地搞了文件,要治理。但落实很难。现在基层,一个稳定办,涉及政法委,一个联席会议,设在信访局。两个部门都不负责任。稳定办处理群体事件,大规模上访归他们管。联席会议是一个庞大的机构,很多实权部门一把手都是成员,具体解决问题的部门。这两个部门到了基层,有了一点不协调。

附录:上访村日记

2005年4月1日 被打

在上访村每天都能听到两办门前打人的事,为了体验一下那些普通上访者的遭遇,我想闯一闯这传说中的“鬼门关”。

因为下午要开会,所以穿了西服,这样其实不便于体验上访者的遭遇,因为从穿着来看就不像一个上访者。中国的上访者大都属于社会最弱势的群体,没有钱更没有权,他们大都衣衫破旧,背包里装着上访材料,痛苦的记忆刻在沧桑的脸上,这样的群体走在北京街头很容易就能辨别出来。

上午十点多我来到国家信访局胡同口外,这里就是被访民们称作“两办”的地方。以前胡同口没有挂牌子,直到2005年两会期间才在墙上刻上新牌子——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国家信访局)。胡同口外的马路两边停满了各地的警车,胡同口聚集了上百劫访人员,这些人员也大都有一种相似的穿着,乡镇干部模样的居多。

可能是因为我看起来不像一个上访者,通过胡同口的时候,很多人打量着我,但没有拦截。这个胡同里除了信访办以外还有宣武教育局等几家单位,进进出出的人有一些不是上访的,所以劫访的要对人做出一个判断,以免拦错了人。据说,一个信访局的官员曾经在此被截住殴打。

往里走大约几十米,又一群更加密集的接访人员堵住了胡同。我径直往里走,开始他们面面相觑不敢拦截,但突然人群中伸出一只手拽住了我的肩膀,问我是哪里的。这时候如果我说北京的,或者说接访的,或者说就在里面工作,他们通常不敢拦截。很多上访的人除了集体自卫冲破围堵以外,就是学会一些小技巧。开始他们遇到这样的问题时不说话径直往里走,后来这一招不灵了,接访的见不说话就开始打,据说十个省市的接访者都是一伙的,他们相互照应,共同起哄或者殴打上访者。

我冲着抓我的人问,干什么?那人愣了一下,再问一遍,哪里的?我说河南的。接访人群众立即炸开了锅,纷纷高喊,河南的河南的——。人群中突然冒出三个人来一把抓住我的胳膊问,河南哪里的?

我说开封的。抓我的人立即高喊:“开封的,开封——,老刘——,刘局长——”

一个基层干部模样的人来到我跟前朝我打量了一下,与此同时另外三个人拉住我就往外拖,说有话出去再说。我说放开我,我要进去。来人大喊,问问你怎么了?我反问,你凭什么问我?你有什么证件?

干部模样的人给我看了他的工作证:开封市信访局副局长刘凤翔,然后语气缓和,问我开封哪里的?是上访的吗?我说是上访的。他问开封市委去过没有?

我心想他这是要核实我的身份,就说没有去过。

“没有就是越级上访!你有权利上访,但没有权利越级上访!”刘局长突然大义凛然状,那感觉就像在训斥一个罪犯。

我怎么上访你都没有权力栏我,你有什么法律依据在这里抓人?我质问他。

“凭什么?就凭我!我告诉你,你进不了,我既然在这里值班,你就进去不了!”刘局长大声怒吼。旁边的人又过来推我,我愤然甩开他们的几只手。然后刘局长语气又突然缓和下来,说,“我让你学学信访条例。我现在就可以让你走,但你进得去吗?这里面有三道岗呢。我和你说,我要你离开,是对你好,我要不管你,看你挨打不?”

我说别管我,我要进去。

有人在后面开始打我。用脚或者拳头隔着人从后面打,周围都是接访的,几乎挨着我,看不清是谁打的。我四面寻找偷袭我的手和脚,终于逮住一个。我大声问你是谁,凭什么打我?“我没打你。谁看见我打你了?”整个一幅无赖嘴脸。我盯着他大声说:“我看见你打我了,就是你!”周围开始起哄,有人从人群外面用力推前面的人,我在人群中被推来推去,有人趁机踢我。但可以看得出,他们在打我的时候还是有所顾忌,不敢正面打,估计是担心我不是上访的反而有什么背景。

刘局长再次出现。“十个省市接访的在这,你知道谁在打你?我既然给你看了工作证,就是为了保护你。”

“你们地方的官员就这个德性吗,每天在这里打人抓人?”

“我告诉你,动手的都不是开封的。”后来我了解到,刘局长说的大半是实话。一个省的接访的大部分来自各个县和市,本省上访的和劫访的有的相互认识,动手打人不方便,再说也怕回去后遭到报复,所以本省人打本省人有时会有所顾忌。而河南、辽宁、黑龙江等省接访的比较多,渐渐地他们形成了了某种默契:相互打,一起打。比如,刘局长一个暗示,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等省的接访者就开打,同样,其他省份接访的发现上访的需要帮忙,河南接访的也会毫不犹豫打人。我看到过国内蒙上访的被黑龙江接访的殴打,湖南上访的被河南洛阳接访的殴打,河南上访的被辽宁接访的殴打。他们是通过野蛮殴打这种方式“教训”上访人,别再来北京了,只要来就挨打。

拥挤中我发现包已经被拉开了,有人从中拿出了一份上访材料。我夺了过来。

“我明着告诉你,越级上访本来就是错误的。你没有权力说自己是开封人,我不认你是开封的,我不管你。”刘局长又开始强硬起来,然后他转向周围,“他根本都不是开封的。”

有人推过来推过去。

一辆车开过来。人群开始起哄,大喊靠边靠边,一边偷偷从后面打我。

拥挤中我踩到了一个人的脚,那人立即大叫起来:“踩我脚干什么?干什么?”摆出要打架的姿势。我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对不起。那人突然很没趣地退到了一边。在他对我大喊大叫准备打人的时候,他是群盲中的一员跟着起哄,而在我直视他眼睛的很有尊严地说对不起这一刻,他突然成了一个个体的人,天良复苏了。

但旋即人群再次拥挤到一起,他们继续偷袭我。我四面寻找打我的人,终于又逮住了一个。我心想不能在这里耗下去了,需要给他们点颜色看看。面对这样一群流氓不可能通过求饶获得他们的友好态度的,因为他们每天面对的都是可怜的求饶的人,也许他们曾经有良心发现,但地方政府给他们的命令要求他们必须残酷对待上访者,而他们出于失去工作的恐惧或者牟取高位的贪婪使得他们必须泯灭良知。这一刻,必须用气势压倒他们。

“你小子打我!”我指着一个中年人的鼻子怒吼。“谁打你了!你敢骂人!”他反驳。“骂的就是你!你给我小心点,他妈的敢在北京的地盘上这么放肆!”

人群又开始涌动。我说,“好,开始了。你们他妈的有种今天就这样堵着我!我要看着你们堵住我!我要看看谁在拦我!”“放开,让他走,别再说你是开封的。”刘局长又发话了。又一辆车通过,人群闪出一条道,我趁机站到通道上,用手横指四周聚集的人群,大喝一声:“一群流氓!”他们面面相觑,没人再阻拦。

来到信访局大院已经接近十一点了,信访局要下班了,保安正在清理人。院子里聚集的人群开始散去。三个接访的把一个瘦小的农民几乎提了起来,拖上了一辆停在旁边的辽宁的车。

刘局长突然又出现在我眼前。他显得很热情,帮我拍打身上的痕迹。这时我才发现,我的裤子上留下很多脚印。

我猜想,我走了之后刘局长可能觉得有些不对劲,可能觉得我不是上访的,上访的估计没我这么大的脾气,他们大都忍气吞声。他可能担心万一我是记者什么的对他不利,所以又过来跟我套近乎。

“这种事情,难道中央不知道?肯定知道,显然上面需要我们这么做。没有接访,十个信访办也装不下上访的人。”他看起来很客气。

我问这些都是什么人。他说大半以上是地方公安,十个省都有人在这里接访,河南、山东、辽宁的最多。

我跟着人群往外走,刘局长又忙他的去了。

信访局胡同口处,四五个人正在拖一个年轻农民。他满脸恐惧,声嘶力竭地喊,打人啦,打人啦!放开我!没有人理他。旁边停着一辆北京的警车,警察透过窗户静静地看着眼前正在发生的一切。突然,他挣脱了,拼命地跑了。他跑到远处站在那里往回看,我走过去跟他打招呼,想和他聊聊,他满脸恐惧,赶紧走开了。

2005年4月15日 见义勇为

星期五下午接近两点钟,我再次来到国家信访局胡同口。这一次,我本来是想更多了解一些接访者的想法,我想知道这些每天在这里看见乃至参与殴打上访者的一群人的是怎么想的。当然,我也可以通过私人渠道和他们交流,但不同方式得到的信息是不一样的。

出租车离胡同口几百米远时我下了车。不直接打车到胡同口是为了避免引起过多地注意,我尽量避免自己作为一个陌生人闯入那个充满戒备的环境。

沿着马路边走到胡同口边上,我在路边坐下来,身边是两个接访的在谈论他们家乡的事。在这里呆一会也是为了避免更多的注意。

然后我慢慢走到接访人群中。一个陌生人进入这个群体如果你是匆匆而过的话,他们通常会把你当作上访的询问或阻挠,但如果你是从侧面以不引人注意的方式进入,很快你也就成了这个群体的一员,这个群体此刻对你而言不再是一个充满野蛮暴力的团体,而是一个一个的人,你可以和他们聊天,可以讽刺挖苦他们的卑劣的工作。比如我就问一个女孩,你也是接访的吗?她突然显得不好意思。

我站在墙边,脚下墙根一个坐小板凳的家伙抬头奇怪地看了我一眼。忽然开封的刘局长出现了,我有一种想法是上前打个招呼,你还在啊?但又一想还是沉默的好,要多听多看。显然,刘局长应该看见我了,他也没有和我打招呼,下午再也没有出现。应该还是有人认出了我这个特殊客人,开封纪委的那个年轻人看见了我就不知躲到哪里去了。

每一个上访的人走过来,总有一群接访的围过去大喊大叫,我就跟过去,盯着他们。

大约两点半,一对白发老夫妇被围在了墙跟前,老太太说是江苏连云港的。一个接访的官员要看她证件,她要对方先出示证件,接访的拿出了证件,大概是信访局的,然后要拉他们走。夫妇俩靠着墙根不肯走。突然围攻的两三个人开始推打夫妇俩,一个四十多岁皮肤黝黑的壮年男子一拳把老太太打倒在地,然后他隔着人从后面用脚猛踢倒在地上的老人。霎那间我热血沸腾,冲上去照着那家伙的脑袋就是一拳。那人一个趔趄,愣了一下,然后发疯一样朝我冲过来,我的身后也同时遭到两三个人拳打脚踢。一瞬间我侧挎的包掉在了地上,我也几乎摔倒在地。我立即站起来和他们三四个人对打,正当我要揪住一个人的时候,旁边一个人过来转移了我的视线,他把我的包捡起来递给我,同时把撒在地上的证件交给我。因为害怕身份证等证件丢失,我暂时把东西收起来。但就这一瞬间,几个打人的家伙已经跑了。

对于这种殴打老太太的灭绝人性的行径,我异常愤怒,指着在场所有的接访者大骂:人民的血汗钱养活你们这帮狗东西,老太太跟你妈一样大,你们就他妈的敢这样打,你们还是人吗?问问自己的良心,你们是人吗?你们这帮狗东西天天在这里呆着就是来坏良心的吗?谁在这里打过人?都是他妈的人渣!

上百接访的没一个人吭声。老太太从地上爬起来,对着这群流氓高声痛骂:你们是人吗?你们打我,过来打啊。你们丧尽天良啊,不得好死啊,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你们家人出门都会被汽车撞死的!国家信访局门口怎么会有这样一群狗东西啊,不知羞耻的狗东西啊,你们就没有父母没有子女?你们就能干出这样的断子绝孙的事情?

而面对强权暴虐,作为弱者有时除了诅咒没有别的武器,而在某些特殊时刻这唯一的武器有可能应验的,因为上帝给每一个人——无论他曾经显得多么灭绝人性——埋下了正义和良知种子,作为一个个人,他可能无法摆脱良心的谴责。

夫妇俩把上访材料展示在地上,材料中间是他们穿军装的儿子的照片。我没有深入了解整个事件,只知道他们的儿子被人杀死了,而责任人没有得到相应处罚。连云港接访的再也不敢打老人家了,过来好好劝说。老太太过来向我道谢,说如果没有我相救,他们不知道会被打成什么样。这时候,我深深感到,邪不压正,打人的流氓已经跑得无影无踪,接访的都保持沉默,我能感觉到,他们有人向我表示敬意。

一个便衣过来,但不是追查谁打了人,而是追查那个拍了录像的人。一位律师拍了老人和我被打的录像,便衣把他叫过去。过了一会我也跟过去,此刻我没有任何恐惧,因为这一群乌合之众此刻是多么的卑微和渺小。后来便衣也没做什么,那位陌生的朋友保留了录像,我们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老太太进到了信访局里面。我则继续留在胡同口,看他们询问上访者。每一次他们询问上访者我都跟过去看着他们,接下来的半个多小时里,他们再也没有敢打人。一个老太太被他们拖在地上,我一直走到他们跟前,他们只好把老太太放了。我想,如果他们敢打老太太,我还会毫不犹豫出手的,这次我会狠狠地打。即使打不过他们,即使我受了伤,但是我要让他们领教一下什么是浩然正气,让他们这一生都会记住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

三点半,我因为有事不得不离开。坐在出租车里,平静下来,突然我的眼睛酸酸的。那些因为不公正的制度而受难的同胞,我能为你们做点什么?在一个不讲法律也不讲人权的地方他们只有靠诅咒。今天我不后悔自己冲动,我很骄傲自己帮助了一个白发老太太免遭匪徒的殴打,可是,明天,还有多少人要遭受这样邪恶的苦难?

也许每一个接访者在自己父母子女亲友面前都是一个好人,也许他们都会说自己身不由己,也许他们还能给自己找到更加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是为了稳定为了大局。但他们野蛮殴打一个白发老人的这一刻,他们就是禽兽,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让一个人如此泯灭良知。我们这个国家怎么了?我们的国民为什么要这样相互残杀?

我需要找到一个办法来帮助他们。至少也要通过详细认真的调查揭露访民到底有多大比例被打过,而在他们报警以后,北京110是否及时作了公正处理,我想把这个调查通过人大代表提交给北京市有关部门。无论我们的做法看起来多么幼稚,但认真对待自己的法律是我们的责任。

2005年4月29日 上访村人少了

新信访条例实施的前一天,上访村的人明显减少了。

从高法接待站一路走到上访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往日熙熙攘攘的幸福街上访民明显减少了很多,躺在路边睡觉的总共也不过几十人。上访村里也显得有点冷清,往日狭窄的过道里总是人来人往找住处,今天却有大量的空铺位。

正巧碰上小木在这里转悠。他说,前天晚上警察来这里抓走了五车访民(每车大约有100多人),再加上五一长假信访部门不上班很多人就回去了,所以人很少。我们来到刘老板的院子,看到里面很多床铺都是空的。

刚走出来就碰到了刘老板。我问他今天为什么人这么少。他瞥了我一眼说,问题都解决了吧所以都回去了。

他们被抓回去了吧?我问。刘老板支吾了几句,最后还是说是被抓去了。刘老板说,4月27日晚上十一点多,上访村西边的马路上突然来了很多警车,黑压压的一片人,有人喊警察来抓人了,很多人赶紧往东边跑,有的没有跑掉就被抓了。

“我这个院子里大概抓去了二三十个个吧,还有一些人当时还没有回来所以躲过了抓捕。一个老太太躺在床上拒绝起来,警察踩到床上把她抬上了车。哎,没办法。”刘老板摇了摇头。

“这话本来我不敢跟你说的,怕他们整我。大概是前年吧,有一次跟我一个人说了这里发生的警察打人的事情,没想到那个人是个记者,捅到了海外媒体上,把我的名字也公布出来了,派出所的把我逮进去审问了两天。还有一次说话不谨慎又被关了一天,所以现在我很害怕,看见了什么也不敢说。”

他向我道歉,说我让他找的几千人签名反对新信访条例的信他找到了但没有敢给我,因为他害怕警察知道了。当时刘老板跟我主动提到了几千人签名,并答应说找给我看,但后来说没有找到,我终于明白了他的戒备心理。

小木说,大搜捕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当天上午出现了两拨示威游行,一波在天安门广场东面,还有一波在新华门,加起来可能有四五百人。有的甚至打着欢迎国民党,要人权等口号。当然,他们很快就被抓走了,关在马家楼一天一夜。加上上访村的大搜捕,据说马家楼的院子关满了人,大约有三四千人。

我们来到小木的院子,大家正在看电视,晚上十点的晚间新闻正播放连战与胡锦涛的会谈。今天上午连战到北大演讲,在北大受到了热烈欢迎。

在上访村看新闻联播别有一番滋味,因为新闻联播和上访村是中国的两个极端,前者永远都是形势一片大好,后者则是悲惨世界。如果一个人想了解中国,应该看到这两个极端,一个都不能少。

2008年9月22日  探访京城黑监狱(一)

9月21日早上接到一位河南上访者的短信,他们被关押在陶然亭附近太平街青年宾馆后面胡同里的黑监狱。

几年来一直听说黑监狱,本以为进入08年以后消失了。这次出现,我决定去看看,这样邪恶丑陋的现象是不能容忍的。

来到太平街破旧的青年宾馆,沿着南侧胡同到拐角就是62中学,胡同右拐大约一百多米,看到一些居住人家,一个光着膀子胖胖的中年男子蹲在那里。看不到黑监狱的迹象,于是问光膀子的,关押上访的地方在哪里?那人问哪里的,我说河南的,他往旁边一指,就是青年宾馆的后面,有一个白色的铁门,那里就是。

白色的铁门紧闭,旁边一个窗户,里面一个女孩在看电视,一个男的躺在床上。我敲门没有答应,敲窗户,女孩叫醒男子,说人家来接人呢,快开门。男子慌慌张张地找锁,一边问我,哪里来的,我说河南的,然后他突然好像感到了异样,说找驻京办和他联系。

我说认识一个人叫王金兰,要见一面。对方说没有这个人。我于是给王金兰打电话,一会她来到窗前,要求出去,不被允许。我开始对这窗户拍照片,对方把窗子关上。

很快,周围涌出来六七个男子,一个人伸手要夺我的相机。那位光膀子的男子突然冲过来,照着我的胸部就是一拳,一边做凶神恶煞状,一只手里拿着锁头。

我很平静。任由其侮辱谩骂以及偶尔的拳头。他们一度想把我托进黑监狱,但被他们的头阻止了。等他嚣张累了,我说,我可以走了吗?对方开始说不准走,后来可能感觉到了什么,放我走了。临走,我回头说,你会为今天的行为感到后悔的,不是谁要惩罚你,而是因为良心而后悔。

我还会去的。这不是管闲事,黑监狱是北京的一个毒瘤,是中国的一个毒瘤,光天化日之下竟有如此黑暗丑陋的角落,作为一个中国男人,有责任拍案而起。

2008年9月22日 探访京城黑监狱(二)

昨天接到一个河南上访者王金兰的短信,她被非法关押在陶然亭公园附近太平街青年宾馆后门一个地方政府办的黑监狱里,我去了那里,见到了她,她不能出来,我在窗外往里拍照,被看守殴打。

称之为黑监狱一点儿也不为过。这里关押数十名上访者,政府雇佣打手看管。与正规的监狱相比所不同的是,这里监禁的上访者完全是无辜的,他们在国家信访局或者最高法院等信访部门正常上访时被带到这里关押,没有经过任何法律手续。

我打算把这个黑监狱曝光,今天又来到这里。刚刚进入青年宾馆南侧胡同不远,就看到一个黑监狱的高个子看守坐在凳子上和人聊天,几乎同时他也认出了我。

距离黑监狱的门口几十米拐角处就是62中学门口,我在校门口观察地形,希望可以找到一个方便拍摄的地方,一边和朋友们联系,黎雄兵律师正在赶过来。

等到近六点,黎律师因为堵车还在很远的地方,怕天黑下来,所以决定我一个人进去。我的记者朋友在62中学门口作为接应。

未到黑监狱门口,四五个看守已经在等候了。刚走近,他们就喝问干什么,我说要找一个人,对方说让我赶紧离开。其中一个穿红上衣的看守很面熟,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此人就是开封市信访局副局长刘凤祥,三年前在国家信访局门前胡同里,他和众多的接访者曾经殴打过我,没想到这里又碰面了。我说你们这样非法拘禁上访者是非法的。刘局长大声说,谁说我们拘禁人了?他们都是自愿的。我说,随便举一个例子,王金兰是自愿的吗?他说,你怎么知道她不是自愿的?

我掏出手机准备给被关在里面的王金兰打电话,刘局长上来一把夺过我的手机,照我的脸上就是一拳,一边大声呵斥让我滚开,说这是政府的事情,你管得了么? 后来知道,刘局长殴打上访者一向是最凶的,很多上访者都怕他,也都知道看守们都叫他“刘局”,可能信访局里面也只有这样的官员才适合到这里工作。

我坚持不走,刘局长旁边的大高个猛烈推搡间杂着拳头和耳光,把我一直推到62中学门口,我的两个脸颊都挨了拳头。昨天那个光膀子的男子拎着铁链子锁吼叫着冲上来,被旁边的人拦住。我对着正在走出校门的同学们大声说,请你们记住,就在你们身边,有一个黑监狱,关押无辜的上访者。

王金兰从里面发出短信说:“他们不让出,这里有31人,刚才有个洛阳钢厂的女的叫刘翠花被地方打断肋骨,带着输液针头被带过来,现在走廊里。” 之前她发短信劝告我千万不要来,危险!说地方政府给雇佣的流氓打手,打人轻的一次1000元,打重的一次3000元。我想那个光膀子的北京人,可能是这里面最凶狠的打手。

在62中学门口,看守们发现了我的媒体朋友,大高个看守上前夺过她的手机猛烈在地上摔碎,我告诉他们赶紧撤离。几个看守把我拦在那里,一边焦急地不断地给地方政府打电话,要求赶紧把王金兰接走。

场面暂时平静。我温和地问一个刚刚打我的大高个是做什么工作的,他竟然怒吼起来,“你管我干什么呢,有本事你考公务员去,当了大官,改变这个现状!”我说,我跟你好好说话,你生什么气呢。

过了十几分钟,地方来人了,王金兰被带出来,接她的是一个法官。这时,事实上王金兰和我都自由了,看守们为自己找个台阶把王金兰交差,巴不得我们赶紧离开。她说,自己是在到最高法院正常上访时刚填完表就被带到了这里,她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我问王金兰愿不愿意跟法官回去,她说愿意,只要地方政府愿意好好谈就行。法官承诺,不会再对她怎么样,答应好好谈,这样,我们分开了。

回到办公室,平静下来,心理开始很难过。不是为我被打,也不仅仅是为那些打手,而是为了黑监狱的长期存在。这是一个国家制度的悖论。曾经收容遣送站里面关押的一类重点人口就是上访者,2003年以后,收容遣送站没有了,黑监狱应运而生。

河南省政府信访部门买通见利忘义的宾馆,雇佣黑社会打手,加上给自己的亲戚安排就业,组成了这个黑监狱,国家信访局周边类似这样的黑监狱还有很多个。青年宾馆普通房间对外价格是每天120元,但一个房间关押六七个上访者,每个上访者地方政府要给宾馆每天付150元。

我也在想,是不是更多去理解他们,当那个高个子说有本事你考公务员当大官改变现状时,我能理解他对这个体制的不满。可是想到那么多无辜的弱者被殴打甚至被打残,我不能把人的尊严标准降得太低了。某种意义上说,这里远比黑砖窑更可怕。这里必须改变。我要努力把阳光带到这里,哪怕是一点点,相信终于有一天,这个可怕的角落能够消失。

2008年10月13日   探访京城黑监狱(四)

昨天接到一个短信,“我是河南马喜荣现在关在北京市虎坊路青年宾馆后院黑监狱里你能解救这里的二十多个人吗紧急求救”。我因为当时在上课,这两天又特别忙,就答应今天去。上午十一点多最后一次发短信确认她还在里面,决定下午四点过去。

和周曙光约好,四点在青年宾馆见面,他还约了另外两个媒体的朋友。四点一刻,我们三个来到黑监狱门口,周曙光在远处拍摄。马喜荣来到窗口要求出来,看守不让出,一边和当地驻京办联系。我们在窗外和她聊天,她说是走在王府井大街上被警察盘问,查出了上访材料被带到派出所,然后被关押到这里。越来越多的上访者聚集到窗前,这时马喜荣被看守推到里面,听到她对看守大声说,我是一个合法公民,你是什么身份,凭什么阻拦我在这里?

那个曾经光膀子的凶恶打手骑个自行车从我们面前过去又回来,然后蹲在远处看着我们。几个看守在62中学门口盯着我们,周曙光就在他们身边。时不时有看守从我们面前走过。周曙光发来短信,“骑自行车的说,又来了!真记者假记者?揍丫的!”

我给滕彪打电话,告诉他我们又来到了黑监狱,请他随时关注。

郭建光敲门问什么时候放人出来,对方说正在联系。看守们大概都到齐了,在胡同两头远处虎视眈眈,这样僵持了差不多一个小时。那辆经常停在黑监狱门口的面包车突然从外面开过来,在黑监狱门口停下,车上跳下来三个人,上来就打郭建光,周围的看守(从现在开始我不再叫他们打手)也都围上来。耳光、拳头、脚踹,建光被逼到墙角,但他平静地站着,然后又一个看守冲过来揪住他的头发把他打倒在地。我就站在建光旁边,伸手轻轻阻拦。那一刻我不能完全排除内心的冲动,就像在国家信访局门前一样冲上前去对着凶徒的脑袋就是一拳,可是,我必须克制自己,必须让自己内心彻底平静,我们不是来打架的,我们是来受苦的。

几乎同时,我的脖子、胸部、脸上挨了拳头。那个光膀子的看守从后面猛踹我的膝盖后面,试图迫使我跪下,我平静地站在那里,对他说,我不会跟你计较的。他不断地骂,我就那么同情地看着他。

大个子看守一边打我一边大喊,“我们是政府行为,我们怕什么?有本事你打110?你现在就打?”我确实曾经考虑过打110,也考虑过向北京市公安局举报,直到现在我们也在收集证据准备举报。但是,我们也担心,举报有没有用,我第一次在这里被打,110就来了,警察看了看什么话没说就走了。我们能依靠什么?我们唯有能依靠的是亿万中国人的良心。

有看守指着远处的周曙光说他在拍摄。两个看守快速奔跑过去,郭建光大喊一声快跑,周曙光快速躲进了小胡同,看守们没追上。我当时也很担心周曙光被抓住,因为记录并传播真相是非常重要的。

激烈的暴力之后,我们三人谁也没有离开,继续原地平静地等待马喜荣。这时一个基层干部匆匆过来了,接出马喜荣,高个子看守对着她怒吼:“马喜荣你这样做以后你的事情我们再也不管了!”我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包括对我们的殴打,包括对马喜荣的恐吓,都是给旁边窗户里的上访者看的。很多上访者虽然被强制带到这里失去人身自由,但他们并不反抗,一是因为反抗没用,二是他们还指望地方政府来接他们能解决他们的冤情。像马喜荣这样勇敢执着于一个公民权利的上访者是少数,他们比一般的上访者要承担更大代价。其实,那些不敢反抗的上访者在这个社会中已经是够勇敢的了,他们为了内心的正义来到北京。

2003年,孙志刚的死换来了成千上万没有城市户口却执着来到城市寻求富裕生活的人们的自由,他们不再担心随时会失去人身自由了,但是直到今天,那些成千上万的渴求公正的人们来到北京仍然担心他们随时会失去人身自由。黑监狱是收容遣送制度的尾巴,无数的上访者在里面被殴打,难道,这社会点滴的进步还需要另一个孙志刚吗?

接出马喜荣,我们离开。其实这一次我明白过来,马喜荣并没有获得自由,她可以跟我们走,但我们又能帮她什么?她只能跟着来接她的地方人员走。

看守们在我们后边吆喝着骂着。走过青年宾馆南门,我回头对看守说,我们还会来的。看守们立即冲上来,高个子大喊,你敢再来,信不信我现在就开车撞死你!一边说一边拉开车门上车。我很平静。光膀子看守再次冲过来拽我的西服,掐我的脖子,拽我的衬衣,把衬衣扣子拽掉了一个。然后我们离开了。

马喜荣拿出她的上访材料。她的在西安交通大学读书的儿子被交通肇事撞死,她不服法院判决,一直上访。她突然在我们面前要跪下,感谢我们的救助,为我们被打而痛哭。我扶起她。其实,我内心想说,我们被打不是吃亏,能为他们分担一点痛苦是我们的荣耀。

在一个不公正成为常态的社会里,那些勇敢地站出来为正义而抗争的人们被这个社会无情抛弃,马喜荣走在王府井大街上就被抓到这里。我们能做什么?我们帮不了他们什么,但是,我们能为他们分担一点点痛苦。我们也只能以这种受苦的方式给这里带来一点点阳光,以这种受苦的方式为这个社会增添一份正气,以这种受苦的方式唤起国民的关注。

2008年12月12日 探访京城黑监狱(六)——唐河县驻京办是“合法”监狱?

今天下午和几位勇敢的上访者(请原谅为了他们安全暂时不透露他们的名字)一起来到菜户营桥往南凉水河南岸的黑监狱——河南省唐河县驻京办事处的院子。说来惭愧,从河南上访者胡女士发出求救信号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了,最初发出信息,打算过去,但电话联系不上,周三再次联系上,决定今天过去,但从昨天下午开始又联系不上她了。

下午两点半来到铁门门口,铁门旁边挂着河南省唐河县驻京办事处的牌子,铁门里面是一个大约10来间房子的长方形院子。敲门,一个胖子过来,我问胡女士在不在,回答说昨天已经被接走了。我们要求进去看看,对方不允许。

僵持中,院子里面的几个上访者围过来,说他们也出不去,其中有一位女士还是正阳县(待核实县名)人大代表,有一位说自己家里还有企业,没想到正常上访被关到了这里。他们说院子里一共关了30多个上访者,最长的已经关押两个多月。

同行的温先生忍不住大声斥责里面的看守,他大声说,“我就是上访者,我曾经在黑监狱里被关押50多天!大家不要进屋,在门口坚持着,坚持才有人权和自由!”我劝大家要平静。同行的娟女士拨打了110。看守们也报了警,并大声叫嚷着去派出所直接找人。

看守里面的一个中年女人和一个年轻女孩过来和我们理论,“他们在这里吃的好住的也好,凭什么说我们非法拘禁?”娟女士说,“让你蹲在监狱里管吃管住你满意吗?”我想,看守也是人,他们也认为,上访者不应该被殴打,应该“吃的好住的好”,其实,我们并不能给很多人自由,但是,如果我们的到来能够改善那些无辜被关进黑监狱的人们的生活条件,这也是有意义的。

大约十多分钟后,看我们没有走的意思,这时看守头目似乎认出了我。那个中年女人焦虑地打电话,请示上级驻京办过后同意放一拨人出来。

这时佑安门派出所1976号警车来了,我随着420160号和420650号警察进了院子。这间隙一些上访者涌出了院子,他们被释放了。来到里面一间房子,这里墙壁上张贴着唐河县委县政府的一些宣传文件,大意是故乡有难来找政府办事处。警察说让我先出去在外面等。

我穿过院子返回铁门前,拿钥匙的看守犹豫要不要给我开门,旁边的头目示意开门,外面,我们的团队已经壮大了,增加了8位从里面刚刚释放的上访者。他们来自河南省正阳县,为土地问题上访,昨天来到北京顺便想到天安门一带参观一下,没想到刚下公共汽车就被警察抓住了,送到马家楼,然后被关到了这里。

我不禁想到了2003年3月刚从收容遣送站出来的秦兵讲的北京市收容遣送站里一个故事:一个农民一辈子没有出过远门,第一次来北京参观天安门,没想到在前门一下公共汽车就被抓起来送到了收容遣送站,任凭他如何把头磕到地上哀求看守把他放了因为他的行李还在宾馆,但都无济于事,最后被遣送走了。长安街沿线的警察训练有素,很远就能看出来谁是上访者,发现可疑目标就上前搜查,如果搜出来上访材料就带走。对于上访者来说,收容遣送站并没有消失。

大约20多分钟后,看守们说让我们派代表进去,我和娟女士来到里面的屋子。420160号警察手里拿着一个国家信访局的文件复印件说,这里不是非法拘禁,因为他们有国家信访局的文件,这里关押的人非法上访,国家信访局委托地方政府从马家楼把上访者接出来关到这里然后被地方接回去,这里是国家信访局的一个分流站。我要求看他们的文件,对方不给看。

我说,如果他们违法了,公安机关可以限制人身自由,但是,国家信访局有权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吗?限制人身自由有没有法律手续?420160号警察辩解了一通,大概意思是,这只是一个分流站,不算限制人身自由。娟女士说,他们不能出去,难道不是限制人身自由?

也许在警察看来,有了国家信访局授权,公民就可以被限制人身自由,好像这个黑监狱就成了“合法”的了。第一次亲眼看到国家信访局的“委托”文件,知道这个黑监狱更有后台了,国家信访局开黑监狱,真是一个国家的悲哀。

2008年12月29日  勇敢的公民们——探访京城黑监狱(七)

2008年12月28日下午,河南省南阳驻京办京宛宾馆后院黑监狱,滕彪、郭玉闪、左樵、徐春柳、谭翊飞、单亚娟、陈亮等30多位勇敢的公民观察并举报黑监狱非法拘禁罪,经过与黑监狱方、警方长达十个小时的交涉,七位上访者被解救,其余30多位上访者当晚被从黑监狱转到了京宛宾馆,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黑狱

这次我们准备比较充分,除了手机、相机等摄影摄像设备外,央视的宋大哥还扛来了大机器。下午两点多,各路公民们陆续来到京宛宾馆东侧小树林集结,有出走社的兄弟姐妹们,有浙江、吉林等地黑监狱的受害者,有南都、新京报等媒体的朋友们。我们重申立场,这次是来观察并举报非法拘禁罪,不论遭遇了什么情况,一定要坚持绝对的非暴力!我们的人员分为三组,一组5个人与黑监狱交涉,二组六个人距离一组不远,主要是拍摄记录,三组在大门外等候。

大约三点钟,京石高速公路边上,我和滕彪、徐春柳等穿过几十米长的通道,来到京宛宾馆门前,从京宛宾馆东侧绕到后面,是一个两层楼的小院,院子大门紧闭,门上贴着“维护首都和谐”等几个大字。

由于刚刚和里面被关押的受害人联系过,我们来到黑监狱门口,里面的上访者也已经有所准备,他们正站在二楼向外张望。很快,他们下楼来到门前,要求出去。谭翊飞等拿出相机拍摄,一边和里面的上访者交谈,一边要求看守放人。

里面看守说拿手续来,说是要到宾馆114房间开手续。来到114房间,一个中年男人说需要请示领导。我们再次来到后院。

很快,七八个男女看守集中过来,要夺谭翊飞等人的相机。里面被关押的上访者也猛烈敲门要往外冲。这时第三组公民观察团从大门外快步走进来,我们的人增加到三十多个。每当黑监狱看守试图夺我们的相机,我们很多人围过去用身体把看守挡开。

一位70多岁的上访者从里面爬上大门,不停地大喊“救命”。我们的公民观察团队纷纷拿出相机拍照。看守们气急败坏,试图推搡追打我们的记者朋友,但几乎每一次都被我们挡开,身体接触一直进行中。这时我拨打了110,报案京宛宾馆非法拘禁犯罪,一方面是我们取到了非法拘禁的证据,另一方面也是担心看守们先报警然后和派出所串通找我们的麻烦。同时估计还有很多朋友报了警。

十几分钟后警察来了。大门上的老人正在呼救。我们向警察义正言辞地指出,这是非法拘禁犯罪行为地,犯罪行为正在发生,请警察依法处置。

夜幕

眼见救命的喊声以及撞门的声音不断,一个看起来只有二十来岁的看守跳进去从里面把老人往下拽,但局面还是无法控制。警察只要同意把那位老人开门放出来。开门间隙很多上访者要往外冲,我们也挤过去试图帮助他们逃离黑监狱,但门口集中都是看守,最后只出来那位老人。但是,那位老人没能走出大门,被拦到警车里等待。

能看得出来警察偏向于黑监狱一方。他们不怎么关注被非法拘禁者,而是要求我们的观察人员离开,到大门外去,只留下我和滕彪等少数几个人。为首的卢沟桥派出所孔副所长答应我们说正在和驻京办联系,等驻京办的人来了,让被关押的上访者选择跟我们走还是跟驻京办走。等待的时间我们之间也有很多交涉,警察不顾眼前“救命”的呼喊,而是说让我们提出被非法拘禁的名单来,我们说只要到黑监狱门前喊一声,名单就有了,但警察不让我们去门前。但我们还是提供了六个人的名单。

看到派出所也站到他们一边,看守们又嚣张起来,京宛宾馆的总经理扬言,只要他一个电话我们这些人谁也出不去。

天已黑,警察要我们去派出所录口供,并试图把老人交给信访局人员,但那位逃出来的老人坚持要和我们一起走,孔所长阻拦,我强烈指出,你凭什么限制他人身自由?最后警察只好答应老人和徐春柳乘一辆警车,我和滕彪乘另一辆警车,一起来到卢沟桥派出所。其余的朋友在京宛宾馆门口继续等候。

在派出所大厅等了很长时间,估计是派出所向上级汇报。派出所门外,黑监狱看守一辆车在等候,里面四个人,看样子是随时准备把刚脱离虎口的老人抓走。我们几个商量了一下,担心被派出所问话的时候老人被抓走,那样我们可能连一个人也救不出去了。徐春柳提出由他挡住看守的车,滕彪打个车把老人送走。我们走出大厅,我试图拦个出租车,但这里出租车太少等了很长时间也没有。这时我想起来一个注意,告诉徐春柳他们我带老人往东走走。

我带老人沿着路边走了几百米,在一片比较荒凉的地带,我让老人先躲起来,我观察了一会,看没有人跟踪,走过去塞给老人100元钱,问他有没有把握逃离,他说没问题,我说我们只能帮到这里了,再见。目送老人消失在夜幕中,我突然眼睛酸酸的。

星光

回到派出所才知道,是徐春柳、滕彪、陈亮他们拦住了黑监狱看守的车,他们才没有跟上我们。打电话告诉郭玉闪大家可以撤离黑监狱了,至少我们这次救出了一位老人。

又等了一段时间,滕彪和徐春柳开始做笔录,我和陈亮在会议室等候,殷玉生他们打电话来说已经来到了派出所隔壁的饭馆。

这时形势突然开始好转。派出所孔副所长热情地给我和陈亮端来两杯茶。笔录做的很慢,我和陈亮于是来到隔壁吃饭。姚遥、单亚娟、仲夏、殷玉生他们几个在。这时接到张小玉的电话,他们六个人已经获得自由了,那一刻,大家真的很激动。

我知道,阳光的力量开始起作用,黑监狱是见不得人的,今天来到这里的很多人都可能写博客,还有很多媒体的朋友,上面感到了压力,下面于是也就变了。形势继续好转,跟踪我们的黑监狱看守刚才还凶神恶煞,突然变得很温顺。孔所长几乎是央求我们,说南阳驻京办的想和我们谈谈。

碍于孔所长不断的笑脸和要求,我们答应和他们谈。他们一直道歉,并问我们有什么要求,滕彪说,记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管你们是信访局还是驻京办,你们的行为毫无疑问是非法拘禁罪。对于这种犯罪行为,任何公民都有责任举报。你们必须立即停止犯罪行为。陈亮说,今天的整个过程都已经被录像,我们还会继续关注。我盯着那个女人说,只有一点要求,做人不能没有良心,不要干伤天害理的事情,如果有一天你们家遭到了冤屈,四处上访无门还要被关进黑监狱,你怎么想?

后来他们更高的领导也来了,还是央求要谈谈。简单谈了一会,陈亮说以后还有机会见面。后来要求开车送我们,我们拒绝了。已经十一点多,我们打车离开。在车上得到进一步消息,其余被关押的三十多个上访者已经被转移到京宛宾馆住,他们对大家表示感谢!